第449章 赤诚(2/2)
黄重光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见周硕不愿意写,也没有勉强。
……
从岳阳楼出来,天色尚早。洞庭湖上的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来,带着水汽和淡淡的腥味。周硕站在楼前的广场上往回望,岳阳楼的飞檐在午后的阳光里泛着暗金色的光。
回到酒店已经是下午四点。周硕洗了把脸,坐在床边翻手机,看到主办方发来的日程安排——明天下午三点,在酒店三楼的宴会厅有一场作家交流会。
这种交流会,说好听了叫“入围作家见面会”,说难听了就是让大家提前混个脸熟,免得颁奖那天彼此连名字都叫不上来,场面尴尬。周硕对这种场合一向不怎么热衷,但作为入围者之一,不去又实在说不过去。
李清清从他身后探过头来看了一眼手机屏幕,说:“明天那个交流会,你紧张不?”
“紧张什么?”
“那四位可都是大佬啊。”李清清掰着手指头数,“阿黛尔·韦尔内,科马克·麦克纳马拉,奇迪·阿迪比,埃内斯托·萨瓦拉……随便拎出来一个,那都是着作等身的人物。你一个靠一本《小王子》混进去的,不怕被人家瞧不起?”
周硕笑了笑,把手机扔在床上,往后一仰躺下去,望着天花板说:“瞧不起就瞧不起吧,反正我也没觉得自己能拿奖。”
李清清撇撇嘴,在他旁边坐下来,说:“你这个人啊,什么都好,就是太没野心了。”
“这不是没野心,这是有自知之明。”周硕闭上眼睛,“你想想看,阿黛尔·韦尔内写了二十年的观念小说,科马克用爱尔兰方言写了十几本作品,奇迪在旧书摊上写了十年的短篇,萨瓦拉测绘了二十年的街道……我呢?我写了几年?三年。三年和二十年放在一起,有什么可比性?”
“可是《小王子》——”
“《小王子》是不错。”周硕打断她,“但屈原奖不是评一本书的,它评的是一个作家的全部。评审团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作品的分量、持续的影响力、对时代的精神映照……这些词儿,说实在的,我现在还够不上。”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是在陈述一个与己无关的事实。李清清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安慰的话,却发现他好像根本不需要安慰。
第二天下午两点五十,周硕准时出现在三楼的宴会厅门口。他穿了一身深灰色的西装,李清清帮他挑的,说是“至少看起来像个正经作家”。领带是深蓝色的,上面有暗纹,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宴会厅比想象中要大。中间摆了几张圆桌,铺着白色的桌布,上面放着名牌和茶点。靠窗的位置有一排沙发和茶几,是供人私下交谈用的。周硕扫了一眼,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说话,各种语言交织在一起,像一锅煮沸了的粥。
他在门口站了几秒钟,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他谁也不认识。
准确地说,他认识那些人,毕竟来之前做了功课,四位入围作家的照片和资料他都看过。但认识归认识,和能走过去打招呼是两回事。他和这些人之间没有任何交集,没有共同的圈子,没有共同的经历,甚至连共同的语言都不多——他的英语还凑合,法语勉强能读,德语和西班牙语就完全抓瞎了。
就在他犹豫着该往哪个方向走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苍老但中气十足的声音。
“周!周硕!”
这声音里带着一股子南美特有的热情,像是探戈舞曲里突然拔高的那个音符。周硕转过身,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正朝他大步走来。
是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
虽然已经七十七岁高龄,略萨走起路来依然虎虎生风。他穿着一件深棕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浅蓝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领口随意地敞开着,透着一股拉美文人特有的不羁。他的头发全白了,但浓密而有光泽,向后梳得整整齐齐,一双眼睛在浓眉之下炯炯有神,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像扇子一样展开,反而显得格外亲切。
“略萨先生——”周硕刚开口,就被对方一把抓住了胳膊。
“叫我马里奥!”略萨的中文带着浓重的口音,四个声调乱成一团,但语气里的热忱是藏不住的,“我等你很久了!从昨天我就在想,那个写了《小王子》的年轻人长什么样子?现在见到了……好!很好!”
他说“好”的时候用力拍了拍周硕的肩膀,力道大得让周硕微微晃了一下。
“您太客气了。”周硕被他这热情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只能笑着说,“您的《城市与狗》《绿房子》《酒吧长谈》,我每一本都读过好多遍,没想到今天能见到您本人。”
“哦?”略萨眼睛一亮,拉着他就往靠窗的沙发那边走,“你读过我的书?好!那我们有的聊!”
两个人穿过人群的时候,不少人都侧目看过来。毕竟略萨是前屈原奖得主,在文坛的地位举足轻重,他这么热情地拉着一个年轻人,自然引人注目。
周硕注意到,靠窗的沙发那边已经坐了几个人。靠近落地窗的位置,一个穿着黑色高领毛衣的女人正独自坐着,手里端着一杯红茶,目光投向窗外的洞庭湖。她的头发是银灰色的,剪得很短,衬得面部轮廓格外分明。虽然只是侧影,周硕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阿黛尔·韦尔内。
略萨拉着周硕在另一侧的沙发坐下,还没等周硕坐稳,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
“《小王子》。”他念这三个字的时候,刻意放慢了速度,像是在品一杯好酒,“我读了七遍。七遍!每一遍都有新的东西。”
周硕被他这直白的夸奖弄得有些脸红,刚要谦逊几句,略萨就抬手制止了他。
“你不要说话,让我先说。”略萨的语气不容置疑,“我今年七十七岁了,读了一辈子的书,写过十几本小说,拿过屈原奖,拿过塞万提斯奖,大大小小的奖拿了几十个。但我要告诉你一个事实——《小王子》是我这二十年里读过的最好的书。”
他说这话的时候,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周硕,没有半点客套的意思。
“略萨先生——”
“马里奥。”
“马里奥。”周硕改了口,但还是觉得不习惯,“您这样说,我实在不敢当。《小王子》只是一本很薄的小书,和您的大作比起来——”
“薄?”略萨像是听到了什么荒唐的话,瞪大了眼睛,“谁告诉你书的好坏是用厚度来衡量的?照你这么说,电话簿岂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文学作品?”
周硕被他这句话逗笑了,紧张感也消了不少。
略萨见他笑了,自己也笑起来,笑完之后语气反而认真了几分:“《小王子》的厚度不在纸上,在心里。你写了一个飞行员困在沙漠里,遇见一个从星球上来的孩子,看起来是个童话,对不对?可是我读到第四章的时候就知道,这不是童话。”
他顿了顿,像是在回忆书里的内容,然后缓缓地说:“那个孩子问飞行员,你能不能给我画一只羊?飞行员画了好几次,孩子都不满意,最后他画了一个箱子,告诉孩子,你要的羊就在里面。孩子高兴了。”
略萨说到这里停住了,看着周硕。
“你明白吗?”他的声音低下来,带着一种近乎虔敬的郑重,“这就是文学的全部秘密。你画了一个箱子,但读者看见了羊。每一个读者看见的羊都不一样,有的人看见的是童年,有的人看见的是爱情,有的人看见的是死亡,有的人看见的是自己弄丢了又找不回来的东西。一个箱子,装得下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