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灭火器论(2/2)
白瑾程作为局长,曾经也在一线干过,对痕检提供的报告也十分的认可,毕竟有理有据嘛。
但是林二的那一句:“……仓库配置有二氧化碳灭火器”直接让他如梦初醒。
虽然保安提着干粉灭火器过来灭火在情理上也的确是说得通,不能够排除这种无意识的“破坏”现场的自救行动。
但是归根结底,干粉灭火器还是极大地破坏了案发现场保留的原痕迹。
再细细地反思一下,白瑾程就有一种细思极恐的后背发凉感。
如果,保安使用干粉灭火器就是为了破坏案发现场呢?
当他想到这个可能的时候,他就不由得浑身发颤。
虽然这只是一个猜测!
可是,在案件的初期调查的时候,就是需要这种猜测啊。
而林二显然是想到了这种可能性。
后面的话,林二不需要多说,白瑾程也明白。
身为一线的刑侦人员在介入案件调查的时候,就不应该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
虽然各方面给出了结论非常有力地支撑了并非第一案发现场的可能,但是作为一个专业的刑警是一定要通过对现场的细致勘查,排除这种可能性的,而不是停留在猜测的层面上。
想到这,白瑾程的冷汗都快下来了。
林二却只是淡淡地说道:“我一进仓库就瞥见角落里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当时我就在想,为什么放着二氧化碳这种最清洁无污染的灭火器不用偏偏却要用干粉灭火器?”
“再看看死者留下的焚烧的痕迹已经被干粉灭火器破坏的差不多了,我当时脑海里面就冒出了一个想法,这会不会是欲盖弥彰?”
“点火引燃死者,再引来保安,然后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刑侦经验打底的保安,第一时间想的一定是灭火,而不是保护现场。”
“于是,他们就能通过保安的手,很完美的毁灭掉他们留在现场的所有的痕迹。”
“当然,在最开始的时候,这也只是我的一个猜测而已。”
“我看到通往通风管道的那些印刷品上面,并没有被清理的痕迹,所以我就知道,痕检并没有上去检查过这个通风管道。”
“既然是调查案发现场,那自然是每个细节都不要放过。”
“我只是叫他们上去顺手帮忙检查一下而已。却没有想到真的就发现了通风管道的排气扇被人拆卸过的痕迹。”
林二在这里说的轻描淡写,云淡风轻的。
但是只有经历过案件调查的人,才会深有体会,这里的每一个细节都不是那么容易被捕捉到的。
因为人的注意力往往会被那种极具震撼性的事物所吸引,就好像写网文的开篇的300字一样。
他们一进门,就被燃烧的死者吸引走了大部分的注意力,自然也就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细细地揣摩周边的情形了!
说话间,那位陈姓的痕检人员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过来。
“林组长……嗯?局长?”
“局长,我们在仓库外的灌木丛里面,有重要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