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章 二姐夫,一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1/2)
听郑永明说到这里,许毅就明白了。
这事儿,事关镇北县林业局的钱袋子!
林政股作为林业局的一个审批部门,也兼有给林业局赚钱的任务!
不管历史上哪个年代,官家、政府部门,若仅仅只依靠上面拨款发放工资养活官员、职工,日子势必会过得艰难。
明面上,工资要靠上面发,但发给职工们的奖金或者维持本单位一些特殊、额外活动的资金,那就得靠自己本单位赚钱了!
有时候,上面的财政也困难,在这个相对落后的八十年代初,上级部门无法拨款给相关单位,连基本的工资都发不出来的情况屡见不鲜,这镇北县也不能例外!
即便单位能为职工拿到每个月的工资,那也不得不未雨绸缪,想着自己单位赚钱的事情。
林业局有许多可以转化出收入的渠道,这林政股,就是其中之一。
办狩猎证,只需要在空白的证本上写上猎户信息,加盖公章,就能收到三块钱的工本费,这几乎没有什么成本,属于净赚。
但若是这些证本用不出去,那就是上级印证部门浪费纸张,赔了几厘钱的成本。
这本本看似只有几厘钱,但开了这么一项可获收入的渠道,上面就会认为,你有进项,自己单位平时也能赚点钱。若是县里面有困难的时候,不得不压一压工资的发放速度,那你们就可以通过这样的进项实现自给自足。
而实际上呢,这进项可能属于冷门项目,一年到头,其实根本就赚不到什么钱。
赚不到钱的根本原因,肯定是主管这个项目的部门领导不作为,如果领导作为了,那就是这个部门的干事不作为!
还不仅仅只是办证的事儿,办了证,就意味着有一定的可能卖出猎枪,猎枪是相关联合部门提供给林业局的,没有售出,就暂时不收钱,等售出之后,再按照售出的条数,分利润。
但林业局每年得交给对方一定的供货手续费,类似合作保证金之类的东西,这笔钱,少说也得有几十块钱。
几十块钱貌似不多,但如果猎枪长时间没有销售出去,对于林业局来讲,那就是赔本了。
办了狩猎证,卖出猎枪,都能为林业局赚来钱,此外,林政股还掌握着子弹的供给,给猎户提供每一颗子弹,那都是要赚钱的,如果不赚钱的话,那他们能白费力气?
郑永明叹了一口气:“我这个林政股股长,平日里很懒散,不爱管这些事情。也不爱去宣传这些能为林业局带来收入的事情。”
“咱们这边的猎户,多年来,打猎都不用证,提着自家的猎枪就上山。若是你出手管,要让他花钱办证,多了这层管束,他心里面可能会恼你。到时候,就成了坏人了。”
“我不想去当坏人,就觉得,这事儿得过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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