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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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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了啊。妄言。”公孙浩轻轻的说。

别林抖了一下,会叫他这个名字,是公孙浩没错,排除被夺舍的可能性。

可是公孙浩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变成这副模样的?文艺青年看起来还挺适合公孙浩的,只是,别林看着有些别扭。

因为现在的公孙浩看起来太装了,就像是会在互联网上说自己有玉玉症的小学生一样,是那种会在网络上传播负能和发一些歌词的人。

“你不是说这么穿不符合规矩吗?”别林隐晦的问。

虽然公孙浩昨天说别林的那身衣服不成规矩,但别林依然我行我素的穿了T恤短裤。

开什么玩笑,难道有人在穿过T恤和短裤后还会去套那身贼麻烦的修仙者三件套吗?

嗯...他干脆再加一个好了,他现在不仅想要推翻修仙界只能吃辟谷丹的规则、还要推翻修仙者复杂三件套、不能露胳膊和腿的规则!

公孙浩没有回答别林的问题,反而是突然开口道:“你说我们作为修仙者的目标是什么?”

别林下意识地回答:“去码头整点薯条?”

“薯条那是什么?”公孙浩好奇地问。

“一种食物,非常的好吃。”别林回答。

公孙浩点头,然后立刻摁下了电子铃,并通知酒店的服务生送一盒薯条上来。

别林:?

公孙浩掌握人间的东西是不是有些太快了。

“我的意思是,我们作为修仙者最伟大的、最终极的目标是什么?”公孙浩又问。

别林知道公孙浩是认真的在问,可是他真的好想回答‘去码头整点薯条’。

但最后别林还是压制住了那份欲望,他开口道:“我作为修仙者的最终目标是改变这个麻木不仁的修仙界。”

“我曾目睹老一辈的修仙者们剥夺修仙者们自由选择食物的机会,我也曾目睹他们强迫修仙者们在大夏天穿上里三层外三层的服饰。”

“可是那种衣服一般是特制的,不会让人感到炎热或是寒冷。”公孙浩指出。

别林瞪了眼公孙浩:“这是重点吗?重点是麻烦。”

公孙浩轻笑了一声回答:“确实麻烦,人间的衣服穿着可太方便了。”还很舒服。

“所以你这身衣服是?”

“酒店的衣柜里翻到的。”公孙浩颇为无辜地眨眨眼。

昨天晚上,公孙浩便把酒店里能折腾的东西全部都折腾了一遍,他只用了半个晚上便学会了这房间里绝大多数设备的使用方式。

噢,还得多亏了那电子铃。

公孙浩折腾了那名服务生整整一晚,扭着人家教自己使用这些玩意。

服务生早就想睡了,可是公孙浩一直在骚扰他,他坚信的认为这是公孙浩性子恶劣在折腾他玩。

服务生敢怒不敢言。

能住上这种顶级酒店的人,非贵即富。

还有可能是某某帮派的大人物,他要是拒绝了对方,指不定下班的时候就被几个黑衣人套进麻袋里丢去沉海了。

也得亏服务生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会说中文,否则公孙浩也不可能折腾到他。

公孙浩又严肃着脸回答道:“我支持你。”

“啥?”别林愣了下。

支持他什么?

公孙浩说:“我支持你要改变修仙界的服装要求的想法。”

本来公孙浩是抗拒这些衣服的,但他心中又升起了些许好奇,他从昨天别林的眼中看出了对方的确非常喜欢这些服装。

再加上昨晚公孙浩在浴室里捣鼓花洒,结果被头顶的花洒滋了一身水。

正好要换身衣服。

于是公孙浩便换上了衣柜里的服装。

有一说一,衣柜里那些花花绿绿配色的衣服还挺好看的。

是公孙浩喜欢的风格。

在修仙界里,这类衣服是绝对不会出现的。

修仙界有着几乎统一的服装审美风格,每一个颜色的搭配都是有讲究的,身上绝对不可能同时出现三种颜色。

这看起来实在是过于单调了些。

但似乎每个修仙者都接受了这样的服装风格,公孙浩也接受了它。

但公孙浩一直说不上喜欢那些配色,只是所有人都接受,所以他也接受。

如今来了人间,公孙浩才知道原来服装的配色还可以这样搭配,原来这些花花绿绿的颜色可以出现在同一件衣服上。

还、还挺好看的。

除了露胳膊和露腿外,似乎就没有任何缺陷了。

况且公孙浩在电视上看到,在哥谭市,哦不,应该说是在人间,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装扮。

似乎没有任何人会说这样的装扮是不合理的、不守规则的。

于是公孙浩也学着换上了。

还真别说,就像别林描述的那样,短袖短裤穿起来真的超级爽。

不被衣物时时刻刻束缚着的感觉连浑身都轻了好多。

公孙浩又拨了两下胡琴,人间的发展怎么能如此飞速的变化?

修仙界还停留在人间早时候的模样,本该依附修仙者的人类在脱离修仙界后得到了更快的发展。

这种感觉,公孙浩很难描述。

总之,他心里有些不好受,就好像并不是修仙界抛下了人间,而是人间选择抛下落下的修仙界一样。

一阵风吹来,吹起了公孙浩的头发,全部扬在了别林的脸上。

别林:...

而此刻此刻,公孙浩还装模作样地说:“今日的风儿甚是喧嚣啊。”

忍无可忍的别林一拳打在公孙浩的肩膀上。

“差不多就得了,别再继续装下去了。”别林说。

吃了剑修一拳的公孙浩险些被打的真气紊乱,他哀怨的看了眼别林。

别林像是没感觉到公孙浩的目光一般,他镇定自若的收回视线开口道:“走吧,今天带你出去溜达。”

听到可以出去看看这个新人间后,公孙浩的状态立刻便调整好了。

他眉目间含笑。

然后只见他手一翻转,一本哥谭市旅游攻略便出现在了他手中。

别林瞥了眼旅游攻略,这玩意公孙浩又是从哪儿弄到的?

“我们可以先去哥谭市的水族馆,听说早上八点水族馆开门的时候人最少,还有机会投喂海豚。”

“紧接着我们可以去看韦恩钟塔,听说那是哥谭市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可惜不对外开放,不过我们可以轻功飞上去看。”公孙浩兴致勃勃地说。

别林幽幽的看了他一眼:“你要是想上去我也可以带你上去。”

公孙浩不明所以地说:“这倒不用了,我可以自己轻功或是御剑飞上去。”

公孙浩虽然是医修+乐修,但他的飞行的法器是一把剑。因为剑是长得最标致的、最适合飞行使用的灵器,所以修仙界里的大部分修仙者都会使用剑作为飞行的载具。

当然,也有很多例外。

别林叹了口气说:“你知道我姓什么吗?”

“别?”

别林翻了翻眼皮:“我妈姓别,我是被我妈接回修仙界之后才改名为别妄言的,在此之前,在人间的我又另一个名字。”

公孙浩饶有兴趣的问:“我怎么不知道你小时候还在人间待过?”

别林说:“你现在知道了不就行了?况且那都是我三岁之前的事儿了,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但我要告诉你的一件事是,我在人间的、登记在案的名字叫克劳亚·韦恩。”

“韦恩?听起来还不错。”公孙浩点头:“等等?是韦恩钟塔的那个韦恩吗?为什么你父亲要给你取一个钟塔的名字?难道因为你叫韦恩,所以可以自由出入韦恩钟塔?”

别林翻翻眼皮提醒道:“友情提示,在美丽国。名字在前,姓氏在后。”

“所以韦恩是你的姓,韦恩钟塔是你家的东西?”公孙浩瞪大了眼,听起来别林家里还蛮富的,哥谭市最代表性的建筑都是别林家的。

别林想起昨天布鲁斯描述韦恩家族。

别林原封不动的把原话告诉公孙浩:“整个哥谭市都是韦恩家的后花园。”

公孙浩微微张大嘴,像是被别林的话给吓到了。

“也就是说,这里就像是剑山是凌云宗的一部分一样。这座城市都是你家的地盘?”

别林沉吟了一下,这么说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是的。”别林点头。

公孙浩揶揄地说:“那你家后花园罪犯还蛮多的,你爸还要亲自带头抓罪犯。”

“毕竟要养几百万口人,总有那么几个害虫。”别林意有所指地说。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如果你想去韦恩钟塔上看看,可以不必轻功上去,我们可以走正门。”别林说。

公孙浩眨眨眼,没把别林所说的‘后花园’理论当真。

他昨天大概了解了一下哥谭市的格局,哥谭市各个区域都有帮派势力,这些帮派才是组成了哥谭市的一部分。

如此,哥谭市怎么可能是韦恩的后花园?

“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中午,我们可以去海岸线看看。我还没看过人间的海呢。不过估计人挺多的,这段时间是旅游旺季呢。”公孙浩说。

这些都是他从服务生口中得知的。

这些话听起来让他更像个来哥谭市旅游的现代人。

别林说:“你可以去我家看海,我家后面就是海,不过推荐晚上去看,最近荧光藻泛滥比较严重,晚上看的话,你会看到发光的海洋。”

公孙浩沉默了一下。

他还是小瞧了别林的势力。

别林在修仙界时仙三代,在人间是富三代。

“你家是?”公孙浩还是忍不住问了。

别林指了指旅游手册上一角的那个岛屿。

“这座不允许外人进入和拍摄的岛屿就是我家。”

公孙浩:...

“中午我们应该去吃饭的。”别林说。

“你忘了吗?我们修仙者可以不用吃饭。”公孙浩已经把旅游手册上吃东西的那部分替换成了别的旅游活动了。

“况且人间的食物经过这么复杂的烹饪,已经失去了它本身的灵力。只剩下了杂质,对修仙者来说并没有摄入的必要性。”

别林用怜悯的目光看了眼公孙浩:“公孙长风,我没想到你能接受人间的服装,却没有尝过人间的美食。”

“你根本不知道凡人能把食物弄得多好吃。”

“只能吃辟谷丹的修仙者们简直是倒了血霉了。”

听到别林这么说,公孙浩还是来了些兴趣,倒不是对食物的兴趣。

他指向旅游手册上的冰山餐厅。

“既然如此,那我们便去冰山餐厅用餐吧。”公孙浩说。

公孙浩倒不是看中了食物,他看中了冰山餐厅的装修风格,这外形像是冰山的建筑看起来实在是让人忍不住产生好奇的心理和情绪。

公孙浩想去看看这冰山餐厅究竟是如何构造的。

“啊,冰山餐厅啊。”别林说。

公孙浩问:“怎么?这家店的老板又姓‘韦恩’?”

别林摇头:“不是。”

公孙浩松了口气,幸好不是韦恩的产业,在这样韦恩韦恩的下去,公孙浩就快要相信别林说的关于后花园的那部分了。

“但我是冰山餐厅的老板之一。”别林说。

察觉到公孙浩突然看过来的目光,别林解释:“这个冰山餐厅是我哥抢过来..咳咳,我哥的企业。”

“抢过来?”

“呃,它本来是哥谭市罪犯企鹅人的地盘,但是呢,被我哥抢了,现在我哥是老板。”别林简单的解释,这样的说法有些粗鲁了。

他们修仙者可从来不做‘抢’这种丝毫没有正义感的流氓行为。

那些被别林钓鱼执F的可怜虫都是自愿请别林吃麦当劳的,作为回报别林也赠予了他们银手镯一对。

这是他哥杰森·陶德干的,和别林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别林在公孙浩面前提起,还是稍稍有些不好意思的。

“那这座冰山餐厅不该改名姓韦恩吗?”公孙浩嘴角抽了下。

真没想到韦恩还干抢劫这档子事,不是说是蒙面义警,哥谭市的英雄吗?

“实际上,在韦恩庄园里。除了我和达米安外,其他人都是父亲捡回来的孩子,他们自然不姓韦恩。”别林说。

公孙浩了然的点头,算是知道了这件事是个什么意思。

说到底,冰山餐厅不还是韦恩的资产吗?

只是它不姓韦恩罢了。

依然和别林沾亲带故的。

“晚上我想去俱乐部看看。”公孙浩又说。

“那不如去冰山俱乐部吧。”别林提议。

公孙浩警觉地看了眼别林:“你不会想说冰山俱乐部也是你家里的资产或是你家里某个人的资产吧?”

别林摇头:“不是。”

公孙浩松了口气,终于有哥谭市不是韦恩家的资产了。

公孙浩忍不住在心中腹诽,难不成韦恩企业是发展旅游业的?任何与打卡有关的词都和韦恩有关系。

“但是冰山俱乐部的老板上一周才被蝙蝠侠揍进了阿卡姆疯人院。”别林说:“他是个罪犯来着。”

公孙浩:....

你们哥谭市是怎么回事?!要么就是韦恩家的企业!要么就是蝙蝠侠的对头!被蝙蝠家送进监狱里的那种!

公孙浩都要忍不住怀疑了,是不是蝙蝠侠把他的商业对头势力全抓进了监狱,这样韦恩企业就能势如破竹、再也没有商业对手了?

“我觉得冰山俱乐部很不错,可以去打黑拳。”别林兴致勃勃地说。

他是真的不忘初心。

哭死。

“走吧。”公孙浩叹了口气道:“让我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在去水族馆之前,得先去商场给你买套衣服。”别林说。

公孙浩不明所以的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

“这套挺好看的。”

别林点头表示赞同,他说:“的确很好看,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是酒店的衣服,是不能被穿走的?”

“那韦恩小公子愿不愿意花钱买下这栋酒店,反正哥谭市也是你家的后花园。”公孙浩带着揶揄的口气说,尽管他这么说的,但是他还是非常老实的开始脱衣服换衣服。

别林摊了摊手:“友情提示,这栋酒店是韦恩产业。你头顶的顶层套房是我父亲专用的。”

公孙浩:6。

他要是再说这种话,他就自杀。

离开酒店后,别林便带着公孙浩去了最近一家商场购买衣服,这是高档商场,贩卖的大多都是些奢侈品。

但别林真的不太缺钱。

今天早上,布鲁斯想着别林要出去陪朋友逛哥谭市,就像是每个父亲会做的那样。

布鲁斯又刷了1000万在别林的卡里,让他带着朋友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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