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鸳雏(2/2)
“卢提,您就別拿我打趣了,再这样我可就真打算申请迴避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人您也见过了,有把握撬开这娘们儿的嘴么”
“哈哈哈...”
一阵大笑过后,卢提才一改方才的玩笑模样:“百炼钢也怕绕指柔,可在审讯室里...从来没有男人和女人的区別,都不过是皮囊而已!”
和鸳雏初次交锋並没占到什么便宜的何金银下意识摸了摸鼻尖,和卢提的底气十足不同,他隱约有种预感...以鸳雏为代表的大康西药房,在法院那里、吃不到什么亏。
这股预感很快就得到了佐证,北平和上海之间虽然还不能直接通电话,但有郑朝阳这位“地头蛇”的存在、往来又是特急电报,跟著鸳雏抵达北平那两位的信息,终於在开庭前一刻交到了何金银手中。
“曹大律,还带著一位律师助理么...前任上海律师公会副会长、专打商业官司,嗬,好大的来头!”
卢提瞥了一眼惜字如金的电报,轻吐出两个字音来:“讼棍。”
何金银收起电报,隱约觉得这个蔑称有些耳熟,当初自己能从故纸堆里翻出有关守常先生旧案的线索,离不开寓住在津门的一位本家何律师,那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就曾当面用“讼棍”二字自嘲过这一职业..
对方的座右铭、承办案件的原则何金银即便现在想来,也觉得振聋发聵:无理者不办!无诉讼必要者不办!欺凌孤寡者不办!事涉土劣、悖逆、奸盗、邪淫者不办!
讼师、讼棍,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卢提口中的“讼棍”此时正在侃侃而谈,配合著手势动作,话音虽然並不激昂慷慨,但却很是引人注目。
“人民政府於五零年颁布的《人民法庭通则》第六条有言,县/市人民法庭及其分庭审判时,应保障被告有辩护及请人辩护的权利,被告所请之辩护人,经法庭认可后,可出庭辩护”,明文规定了律师出庭代为辩护的权利!”
短暂的停顿过后,曹大律很有风度的向高居於审判庭之首的法官微微欠身,不需出言提示、那位律师助理也很有默契的將一沓代为应诉的授权文书递交了上去。
“嘭!”
法槌轻轻落下,当值法官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同意被告律师代为应诉之申请!但涉及案情事实环节,须被告本人予以诚实回答、以助釐清事实,开庭!”
事有轻重缓急,相较於华洋西药房的诉讼官司,人民法院將北平市医药商业公司的诉讼安排在了第一场。
与九月时的缺席审理何其相似,原告方准备的一应材料极为充分,即便没有请律师代为起诉,但北平医药代表在发言时情感何其充沛,尤其在提及全体职工得知一腔心血付诸东流的反应时,更是几度哽咽。
“被告可以发言了。”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曹大律起身离席,缓步踱至法庭中间,恭恭敬敬的朝著原告席一欠身—
“我谨代表我的当事人,向贵司的遭遇...深表同情!我的当事人...愿意遵照前约、
赔偿贵司的一切损失!”
一言既出,满堂皆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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