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法庭交锋(2/2)
她明明记得早就删除了。
吴律师咽了下唾沫,举起手来:
“审判长,我方反对。”
“这些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存疑。”
“原告代理人未能证明其获取手段的合法性。”
“而且,聊天记录容易被伪造、篡改,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审判长看向宋御:“原告代理人,请说明证据来源。”
宋御不慌不忙的回答:
“这些聊天记录,来自马榕与宋吉吉购买的一处房产的平板电脑中。”
“由于该房产是被告马榕使用原告王保强资金购买。”
“所以,此房产依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原告作为财产权利人,有权查阅该房产内的电子设备。”
“至于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我已经委托燕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鉴定中心,进行真实性校验。”
“送检结果显示,聊天记录真实可靠,并无篡改嫌疑。”
“鉴定报告副本,已经提交法庭。”
闻言,审判长立刻翻了翻鉴定报告,点头道:
“鉴定报告真实有效,该证据予以采信。”
一下子,被告席上三人脸色难看起来。
直播间里:
“哈哈哈哈,刚刚说没证据那个呢?狗脸凑上来。”
“马榕找的律师不行啊,宋老师就甩甩证据,就拿下了?”
“刚刚不是有站马榕的吗?人呢?”
“这只能证明,马榕和宋吉吉关系稍微亲密,说不定宝贝是那地方的俚语呢?完了我编不下去了。”
吴律师听到审判长采信了那份聊天记录,心头一紧,但面上依然保持着职业性的镇定。
她从业多年,比这更难看的场面,也不是没见过。
她深知,这种时候,千万不能跟着对面的节奏走。
再说,宋御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要是再在出轨的问题上纠缠,只会让马榕的形象进一步崩塌。
吴律师当即起身,说道:
“审判长,即便这些聊天记录属实,也只能证明被告马榕与第三人宋吉吉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当交往,确实属于婚姻中的过错行为。”
“但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绝非所谓的出轨问题。”
“原告方真实目的,是为其将本案定性为刑事犯罪的主张制造舆论氛围,从而干扰法庭对案件本质的判断。”
“若是每一对离婚夫妻在财产分割时产生争议,都可以动用刑事手段来解决。”
“那我国的婚姻法体系将形同虚设。”
“我方坚持认为,本案的性质是离婚纠纷,而非经济犯罪。”
“被告马榕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我方不回避这一点,也愿意在财产分割上做出相应让步。”
说完,她坐了下来,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
这时,站在证物展示台附近的宋御,再次放上去一份材料。
上面是王保强的银行账户财产流水。
众人目光看去,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嘶~~”
那汇总表格,一串串的数字清晰的展示着资金的流入和流出。
三年多时间内,王保强个人账户累计流入资金约两亿三千万元。
但是现在,账户余额连十万元都不到。
记者们对视一眼,窃窃私语:
“两亿三千万的收入,账户里只剩不到十万?”
“钱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