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河北老汉田间被害,凶手竟因一棵白菜杀人?(1/2)
2016年9月,冀南平原上的暑热还未彻底褪尽,玉米棵子正由绿转黄,空气里飘着一股庄稼将熟未熟的青涩味。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公安局的值班室,就在这样一个寻常的下午,接起了一通不寻常的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劈头盖脸,又急又慌,说是在北杨家庄村外的一片农田里,发现了一个人,躺着不动,浑身是血,看样子早就没气儿了。
这通电话像一颗石子砸进了平静的水面。人命关天,接警员搁下电话,整个局子里的气氛便陡然绷紧了。警笛声很快划破了乡间的宁静,几辆警车沿着尘土飞扬的乡道,直奔案发现场而去。
现场已经被最早发现的村民远远地看护起来,没人敢靠近,只站在地头指指点点,交头接耳。报案的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脸吓得煞白,说话舌头都有点打结。他指着自家地头一个歪倒的土埂说,人就在那后面,早上来瞅瞅棒子熟没熟,没走两步就瞅见了,吓得他连滚带爬跑回村喊人。
死者是本村人,姓邢,六十出头的年纪,平日里身子骨硬朗,种地是一把好手,村里人都喊他老邢头。
民警拨开半人高的野草,小心翼翼地靠近。老邢头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身上的衣着还算齐整,灰布褂子、黑裤子,扣子都系得规规矩矩。可他两只脚却是光着的,沾满了泥和草屑,鞋不知去向。再往脸上看,侦查员的眉头倏地拧紧了,那张因失血而惨白的老脸上,颈部、面部横七竖八地分布着十多道伤口,皮肉外翻,在秋日午后的光线下看得人心里发寒。最要命的一刀在咽喉处,刀口深得吓人,像是被某种极大的力气猛然割开,颈动脉和静脉齐齐断掉。法医后来推断,老邢头死于失血性休克,凶器应该是农村常见的那种杀猪刀,双刃,厚重,刃口锋利,捅进去、抽出来,带出的创口跟菜刀、水果刀截然不同。
可怪就怪在这儿。
伤得这么重,命都丢在这儿了,按理说血应该淌得满地都是,把脚下的土都洇透了才对。然而侦查员蹲下身仔细察看,老邢头身子底下、周围的泥土,只有零零星星几滴暗褐色的血迹,像雨点洒在干裂的大地上,很快就渗进去了,压根儿没有形成成片的血泊。
这不对劲。
经验丰富的刑侦人员心里立刻有了数,发现尸体的这块农田,根本不是第一现场,顶多是个藏尸的地方。凶手大概率是在别处行凶杀人之后,再把尸体拖到了这儿,随便往杂草丛里一扔。
可第一现场在哪儿呢?
一声令下,以尸体为中心,刑侦队员们四散开来,像梳子似的从这块地篦到那块地,不放过任何一处可疑的痕迹。脚下的秋田土坷垃又干又硬,踩上去硌脚,大伙儿弯着腰、瞪着眼的往前挪,一点一点地筛查。
大约离尸体一百多米外,隔着一片荒着的茬子地,有一块相对平整的空场。空场边上的野草被踩得乱七八糟,几根断了的狗尾巴草歪在泥里。有眼尖的侦查员一眼就看见了,这片空场的地面上,赫然洇着两滩暗红色的血泊,面积不小,颜色深得发黑,在日光下泛着黏稠的光。血泊周围,脚印叠着脚印,乱得不成样子,土块被踢得到处都是,像是有人在这块地上扭打过、撕扯过,挣扎过,一路从这边滚到那边。
没错,这儿才是杀人的第一现场。
根据现场遗留的痕迹来看,老邢头和凶手在这里经历了一场极其惨烈的搏斗。地面的凌乱程度证明双方都拼了命。可整个现场只留下了两种足迹,你压着我、我盖着你,裹在那两滩血泊附近。死者老邢头虽然脚上没鞋,但侦查员很快在血泊不远处找到了他那双黑面布鞋,鞋口还塞着一双袜子。比对过后,现场其中一种鞋印就是老邢头自己的。
那剩下的另一种鞋印,自然就属于那个凶手了。
那鞋印很典型,是橡胶底、波浪花纹的老式布鞋留下来的。这种鞋在当时的邢台农村极其常见,集市上、小卖部里、走街串巷的货郎车上都能看见。便宜,耐穿,底子厚实,踩在田埂上不打滑,老百姓下地干活都爱穿。说是老北京布鞋,其实全国各地的小作坊都在产,广宗县本地就有那么一两家鞋厂专做这种鞋。
说起来,这种布鞋前两年还在网上火过一阵。那时候相声圈闹了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天津那位姓杨的相声演员在直播间里吆喝卖布鞋,我也凑热闹买了一双,八块多钱,包邮到家。头一回穿上脚是舒服,软和、宽敞,可走长路就不行了,脚底板生疼。当然,这是闲话。想说的是,这种鞋太普遍了,但凡橡胶底的,十双里有八双是这种波浪纹路,压根儿没法单凭花纹就锁到某个人头上。
不过凡事就怕细看。
那枚可疑的右脚鞋印全长二十六厘米。按正常鞋码换算,二十六厘米对应的应该是四十二码的鞋。技术人员立刻根据这个印痕做了一版初步的犯罪嫌疑人画像:从鞋印的深浅、着力点的位置、步态的特征来判断,凶手的年龄大约在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之间,身高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体态中等,不胖不瘦。
更重要的是,这只鞋底上有个细微的标记——鞋底中央压着三个字:“民路宝”。人民的民,道路的路,宝贝的宝。仔细一看,那个“民”字有一半被磨掉了,只剩下一道模模糊糊的印子。这说明这双鞋已经被穿了不少日子,走路姿势偏向外侧,磨损的地方正好把那个字蹭得残缺了。这种有特点的磨损痕迹,可比鞋码本身更有用。
当地穿“民路宝”布鞋的人不少,但能把“民”字磨成这样的,应该不多。
除了鞋印,侦查员还在第一现场周边发现了一道断断续续的车轮印。轮胎纹路窄而浅,电动车胎的特征很明显。这就意味着,凶手很可能是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来的,甚至可能骑着车来回运了什么东西。再结合搏斗的激烈程度,虽然死者老邢头丢了命,凶手身上也大概率挂了彩,那种近身缠斗,你一拳我一脚,刀刀奔着肉去,哪儿有不沾血的道理。
现场的勘查暂告一段落。警方马不停蹄地找到了老邢头的妻子。
老太太眼睛哭得通红,说话带着颤音。她说,案发前一天下午,夫妻俩还一起去过案发现场旁边那片棉花地,侍弄那些刚开的棉桃。到了傍晚五点多钟,天快擦黑了,她就先回家做饭去了。老邢头说再干一会儿,天黑透了就回。结果锅里的饭热了两遍,人也没回来。闺女左等右等不放心,七点多给老邢头打了个电话,拨了好几通,始终无人接听。老太太说到这儿,眼泪又掉下来了。她说那时候心里就咯噔一下,知道准是出事了。
由此推断,案发时间大致在傍晚五点到七点之间。天还没黑透,但雾气已经开始从田野里漫上来,对面三五米就看不清楚人了。
接下来,警方要考虑的就是最核心的问题了:凶手为什么要杀老邢头?
命案的动机无非三样:财、情、仇。警方先在村里转了一圈,跟老邢头的街坊邻居、亲戚故交打听了个遍。大伙儿异口同声,说老邢头这人正派得很,一辈子规规矩矩,从没传出过什么乱七八糟的男女之事。情杀这条路,堵死了。
再说仇。老邢头脾气是有点硬,爱较真,嘴上也不饶人,谁要是做了让他看不惯的事,他能当面给人臊得下不来台。可话说回来,他心肠不坏,村里谁家有个难处,他也搭把手,人缘谈不上多好,但绝没到招人恨得要杀他的地步。仇杀的可能性也不大。
那难道是图财?可侦查员在现场周围又仔仔细细搜了一圈,老邢头骑的那辆电动三轮车就停在棉花地边上,车钥匙还插在锁孔里,手机掉在车斗里,裤兜里还翻出来十几块零钱。钱没丢,车没丢,手机也没丢。哪个图财的杀了人,不抢钱不抢车,就这么把尸体一扔跑了?
三个方向都堵了,警方只好回过头来重新梳理案发前后的一切细节。问着问着,村民一句随口的话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
那段时间老邢头的白菜地正赶上丰收。他种的大白菜棵大叶肥,水灵灵的,在周围几个村子里都有名气。可惜树大招风,白菜长得好,就总有人趁天黑摸进地里偷。老邢头最恨这种事,当着好几个村民的面发过狠话:谁要敢偷我的白菜,让我逮着了,我非饶不了他,非把他揪到村里边走一圈,让大伙儿都看看他是什么人!
这句狠话,此刻听在民警耳朵里,分量就不一样了。
会不会是有人偷白菜,正好被老邢头撞见,然后起了冲突,动起了手,最后演变成了命案?
这个推断一出来,方向就清晰了。如果是偷白菜引发的,那凶手大概率就住在附近,不会大老远跑过来偷几棵菜。而案发现场正好处在北杨家庄村和周边两三个村的交界地带,偏僻,荒凉,庄稼地连成片,不熟悉地形的人大晚上摸进去都容易转向。再加上案发当天傍晚下了一场大雾,能见度极低,地里干活的村民比平时还少。警方问了一大圈,愣是没找到一个目击者。
只能靠最笨的办法了——挨家挨户摸排走访。
首先又找到老邢头的老伴,想再问问还有没有什么遗漏的细节。老太太抹着泪回忆,说那天晚上七点多,她见老邢头还没回来,心里不踏实,就走到村口去等。正等得心焦,碰上村里王某的妈。老太太特别强调了一句,说这两家人过去因为地边子的事儿闹过别扭,好几年了,见了面谁也不搭理谁。可那天晚上,王某的妈居然主动凑过来搭话,问她在这儿等谁呢,天冷了别冻着。
当时老太太没往心里去,随口应付了两句。可现在出了人命,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王某的妈平时看见她都绕着走,怎么偏偏那天晚上那么热络?
警方立刻把目光投向了王某。王某三十出头,家里有两个哥哥,父亲早年去世,家境一直不宽裕,穷得叮当响。村里的姑娘没人愿意嫁给他,到现在还是光棍一条,跟他妈住在一个院里。平时话不多,见了人也低着头,闷葫芦一个。
更让警方在意的是,两家之前有过节,王某的妈又反常地上前搭话。会不会是心虚?做贼心虚?
侦查员当即去找王某。打眼一看,这人身高顶多一米六,瘦小单薄,跟画像里那个一米七以上的中等身材差了十万八千里。再看脸上、手上,干干净净,没疤没伤。单从外貌体征来看,实在不像能跟练过武术的老邢头搏斗成那样的人。
但侦查员也没轻易放过他。万一有人故意穿大鞋呢?万一身高不够、鞋码凑呢?问他案发时间在干什么,王某说,下午五点多他去地里挖山药了。河北人说的山药,不是那种细长的铁棍山药,而是红薯地瓜。他挖完红薯,就跟他大哥一块儿回了家,到家看见妈正在做饭,吃了饭再没出门。
王某的妈也证实了这番话。可问题在于,除了他妈,没人能证明他那段时间到底在不在家。他大哥说是一块回的,但进了院门之后的事,谁也说不清。
侦查员又盯着他的脚看。王某脚上正好穿着一双橡胶底波浪纹布鞋,问多大码的,他说四十号。侦查员看了看他鞋底的纹路,比了比现场拓印下来的鞋印,尺码明显对不上。二十六厘米是四十二码,他这四十号差着一大截呢。
这头暂时搁下了。北杨家庄村有两千多口人,周围还有三四个村子,年龄、身高、体态符合画像的男性少说也有几百个,一个接一个地查过去,工作量跟蚂蚁啃骨头似的。
案发后没几天,侦查员在邻村发现了一个叫张某的男人。这人往那儿一站,民警心里就激灵了一下。三十来岁,一米七出头,身板宽厚,看着就壮实,跟画像里那个推测的凶手形象像了个七八成。再一问,张某确实有一双橡胶底布鞋,四十二码,“民路宝”的牌子。
民警当时就让他把鞋拿来。翻过鞋底,三个字清清楚楚,一个都没磨掉,跟现场那枚残缺的“民”字对不上。张某的老婆也证明案发当天傍晚他一直在家里,没出过门。邻居还作证说,那天傍晚张某的哥哥来过,走的时候张某送出门,他还打了个招呼。嫌疑排除。
接着又查了二三十个相似条件的,要么鞋码不对,要么有人证,要么身上没伤,一个一个都排掉了。
二十五到三十五岁这个年龄段的男性,几乎过了个遍,愣是没捞着一条实打实的线索。
侦查员们有点坐不住了。有人开始嘀咕,是不是一开始定的范围就错了?但广宗县公安局当时的李局长拍板,说方向没错,偷白菜引发冲突、熟人作案这个逻辑是立得住的。但画像毕竟是死的,人是活的。他提议,把年龄范围往上扩一扩,从三十五岁扩到四十五岁。
新一轮排查马上铺开。重点放在了那些身上带伤的人身上。
这一回,一个姓居的四十多岁村民闯进了警方的视线。居某住在邻村,侦查员上门的时候,一眼就看见他右手大拇指包着纱布,还缝了两针。
侦查员问他手怎么伤的。居某说,自己除了种地,还在附近村子倒腾点树木生意,案发前一天去邻县伐树,不小心被树枝划了个口子,去县医院急诊缝的针。
问他案发时间在哪儿,他说在家,老婆能证明。
又是老婆证明。但这次侦查员多留了个心眼。目测一下,居某的身高、体型确实跟画像比较吻合。更关键的是,他家院子里停着一辆电动车,轮胎花纹跟现场留下的那道车轮印记粗略一看,尺寸和纹路走向都对得上。
疑点一下子重了。
警方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先去找居某伐树的工友核实。工友说那天伐树不假,但手是怎么伤的,几个人都摇头说没看见。又跑到广宗县人民医院急诊室调就诊记录,护士长翻出登记簿一看——居某来缝针的时间,是案发当天晚上九点多,根本不是他说的案发前一天。
这个时间差太微妙了。从案发现场到县医院,大约二十五公里。如果骑那种老式的、速度慢吞吞的电动车,再加上天黑路滑、大雾弥漫,少说也得两个多小时。如果凶手五点多到七点多之间杀了人,处理完现场,再往县医院赶,正好差不多九点多到。
时间严丝合缝地卡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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