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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新商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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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赢了,对方限期偿付,拖一天加一分利。所以这类案子,用新法打,赢面能有七八成。”

应元正点了点头。

“再说争地界这种事。”状师伸出第二根手指,语气却沉了几分,“这桩可就麻烦多了。旧法讲的是‘地契为凭、四至分明’。

可问题是,很多老地契画得含糊,四至只写‘东至某家墙根、西至某家水沟’,几十年过去,墙也拆了、沟也填了,谁说得清?

旧法判这类案子,全靠知县老爷拍脑袋,或者看谁和师爷关系硬。

新法虽然多了一条‘以历年赋税登记为准’,可大部分商家根本拿不出那么老的税单。

所以这类案子,新旧法打起来都没什么准头,说到底……还是看谁请的状师更有本事、谁在衙门里的人脉更熟。

赢面嘛,五五开,谁也说不准。”

“最后说合伙卷款跑路的。”他眼睛亮了亮,“这桩反倒是最适合用新法的。

旧法里把这种事算作‘债主追索’,只要人跑了,你告到官府,官府顶多发个海捕文书,能不能抓回来全看命。

就算抓回来了,对方两手一摊说‘钱花光了’,你也没辙。

可新法不同——新法有一条‘合伙共担盈亏,欺诈加倍追偿’。

只要你能证明对方是‘恶意携款潜逃’而非‘经营不善’,不但要追回原款,还要加倍罚赔。

更重要的是,新法允许冻结对方名下的其他产业抵债。所以这类案子,只要证据扎实,用新法赢面很大,九成以上。”

谢成书说完,端起桌上的茶碗灌了一大口,然后抹了抹嘴,笑道:“所以公子您看,新法确实比旧法多给了商人们几条活路。现在会背新法的人少,会用的更少。

我们这些等着考试的,不仅能趁机熟悉一下新法,还能挣点律书钱。”

应元正点了点头,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至少从刚才的话里听起来,商人们还是更愿意接受新法,抵抗情绪不重,那么新法的推进阻力就会少很多。

片刻后,他抬起头看着对方:“既然商人们都很愿意用新法,那么利益受损最严重的行会是怎么看待的?”

谢成书一听这话,脸上的笑意顿时收敛了几分,放下茶碗,压低了声音:“公子问到点子上了。

行会那边面上自然是骂声一片,背地里却各有各的算盘。

大行会原先靠着裁断权抽佣、罚银、拿捏小商户,如今权柄被夺,断了财路,岂能不恨?

可他们也不敢真跟官府硬顶,只能借着‘维护祖制’‘保全商道体面’的名头,暗地里给新法使绊子。

比如故意拖延移交旧档、煽动老商户抵制新式契约,甚至在行会内部悄悄立‘阴规’,谁敢用新法打官司,就暗中排挤谁。”

话锋一转,他又笑道:“可小行会和新兴商帮反倒乐见其成。

从前他们被大行会压着,纠纷永远讨不到公道,如今新法给了他们绕过行会、直诉官府的机会,自然拼命拥护。

还有些精明的行会头人,表面骂新法,私下却托人来找我这样的‘准律师’打听条文,生怕自己落后于人。”

他顿了顿,意味深长地补充道:“所以啊,行会不是铁板一块。”

应元正心中有底了。

“那专利之法呢?可曾有人用?”

谢成书闻言先是一怔,随即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与佩服,连连拱手道:“公子果然见多识广!不瞒公子,新律里确有这一条,而且几乎是照着英吉利国的《垄断法》搬过来的。

条文写得明明白白,最要紧的有三款:其一,唯有‘新制造品的真正第一个发明人’方可申领,旧有技艺或旁人早已造出的东西一概不算;

其二,专营之权以十四年为限,期满即止,不得续延;

其三,专利权不得用于抬高物价、妨害贸易,否则官府可随时撤销。

连申请格式、审查流程都抄得一丝不苟,比旧律里那些含糊其辞的‘保护造物’强了不止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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