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6章 惹我,你算踢到棉花了(18)(2/2)
冉金蝶也迷茫极了:“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那我们要怎么办呀?”唐糖摇晃着冉金蝶的胳膊,让冉金蝶赶紧想办法。
但凡冉金蝶是个内心极其刚强的女人,对女儿又有百分之百的爱,那肯定会首先安抚住唐糖。告诉她,不管你年龄大小,妈妈始终爱你。
不论你有没有长大,只要在妈妈身边,就有人为你遮风挡雨,有人保护你。
可冉金蝶不是。
她是唐安之这狗男人最讨厌的那种女人——
永远都拎不清。
永远都既要又要。
永远都觉得自己挺无辜。
冉金蝶要是拎得清,当初就不会在前男友断崖式分手时,还执意要把唐糖生下来。
姬元给她留下的那笔生活费,她要是懂得省吃俭用,顺便自己再想办法挣点钱,完全可以顺顺当当把女儿养大。也不至于到唐糖六七岁的时候,手头没钱了,来找原主这个冤种接盘。
但凡脑子聪明一点吧,有原主这么个冤种接盘了10年,在这期间,就该顺水推舟跟原主正式在一起,不至于让人寒了心。
毕竟谁也不能保证,一个人能心甘情愿当十年冤种,能不能心甘情愿当二十年。
再不济,但凡有点基本的是非观。占了原主这么多便宜后,在遇上骨灰房事件,怎么着也得尝试着跟原主同甘共苦吧?
结果冉金蝶信了女儿的怂恿,毫不犹豫就从家里脱离出来了。
而且还开始相亲?
相亲完了,感觉外面的男人都不太靠谱,又觉得还是唐安之那个冤种。
造孽了,真就可着一个冤种薅羊毛!
就因为身上背负着女主的气运,所以她这一切拎不清和愚蠢,都美化成了跟姬元“兜兜转转还是你”的美好爱情。
而像原主这种普通人,就注定是不值一提的踏脚石。
活了一辈子,替别人养孩子,养女人。
干了一辈子,刚好够买上一套骨灰房。
就这种普通人,骨子里的善良就是他最大的原罪。哪怕被人敲骨吸髓,连皮带肉给吃了,还要被人说上一句活该。
冉金蝶不是靠着他把孩子养大之后,反而嫌弃他没权没势没本事吗?
唐糖不是也觉得他这个后爹是个窝囊废,什么都解决不了吗?
老实人虽然有些决定活该,但罪不至死,不该被追着杀。
唐安之就不爱吃这种暗亏!
“我告诉你,我唐安之吃亏喜欢吃在明处。贱人们碰到我,算是他们有福了!”
统子贱兮兮的,悄悄出声:“对的嘛,吃亏要吃在明处,绿帽子最好是自己戴的,野孩子最好是自己挑选的。”
唐安之本来打算给自己拔高一下高度,给自己装一波。
结果统子一句话把唐哥的逼格,像气球一样戳破。
唐安之也不恼,只是不阴不阳的来了句:“有你真是老子的福气。”
统子笑嘻了:“我也这么觉得。”
虽然眼看着聊着聊着都快图穷匕见了,但蠢统子问唐安之,他到底在唐糖身上动了什么手脚时。
唐安之是毫无芥蒂的给它解释了:“也没什么,就是看人家小姑娘那么后悔,被我这么个窝囊废养大,我就让她去走一走她原本该走的路。”
原本应该是冉金蝶疲于抚养六七岁的女儿,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那就让她们母女俩走上那条不曾跟原主成为一家人的路吧,看会不会如她们所愿,过上想象中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