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4章 布政使(2/2)
所以很多时候,布政使也被称之为‘方伯’。
在大明初期,布政使手中的权力,还是很大很大的。
毕竟,这时候,巡抚与总督的权力还没有彻底放开。
历史上,要到明中期的时候,那时候官场腐败横行,中央与地方权力架构崩塌。
朝廷不信任地方主政官员,所以才开始大肆提拔中枢巡抚,从而稳固离散的地方体系。
这时候,布政使已经降格到了巡抚的属官,军政大权也都拱手交出。
地位大不如前。
可明初时期的布政使,手中不仅掌握了民政财政双权,更控制着府、州、县官员的政绩考核。
老朱制定的地方政策体系,是典型的三司分立。
布政使掌握民事和钱袋子,指挥使负责军权,按察司负责刑名监察。
其实这套三权分立制度,是相当进步的。
必须要承认,老朱在政治上的敏锐嗅觉。
可是,这也造成了地方权力的松散,以及缺少了关键的统合机制。
啥意思呢?
其实就是说,地方的权力分散,本质上是好的。
可以互相制衡,并且防止一家独大。
虽然老朱制定的监察制度,没多久就陷入了尴尬的地步。
但其实在基层,大明的权力分散,确实避免了最常见的——央地矛盾。
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明朝中前期,朝廷中枢对地方的掌控力,是非常高的。
可问题也随之而来。
上升到省一级,权力依旧完全被拆分开来后,就十分容易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的窘迫境地。
行政效率低下,作为一省之长的布政使,必须要面临各种协调、沟通。
三司的‘会商’,极大的消耗了内部资源。
这套运转机制,一旦面临重大问题的时候,就会格外迟钝。
比如,遇到农民起义、倭寇侵扰、天灾人祸之际,拖沓的响应机制,和决策机制,往往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所以能看到,在大明中后期,巡抚、总督这类近乎一手遮天的封疆大吏出现。
将权力统合,最后将三司制度给破坏掉。
形式发生变化,三司制度也逐渐落幕。
当然,并不是说总督制度就是好的。
天底下就没有万全的制度。
区别在于,不同情况下,使用的不同方式而已。
从老朱制定三司制度,到后来的情况发生变化,不得不用另一套更为集权的方式应对,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回到陈铭这位布政使的问题上面。
作为外调的京官,别看陈铭背后没有什么靠山,也没有什么‘同道中人’,可他本身,其实就已经是一座大山了。
从二品的官,还不够大吗?
这样一尊大佛,空降福建闽地,说实话不少人都是心惊胆战的。
但过了一段时间的观望后,本地人发现,这位陈大人,好像也不是那么可怕。
尤其是当更恐怖的人出现之后,一对比之下,大家才发现,原来这位陈大人才是好官呐。
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这位陈大人就迎来了一波支持。
说起来,这位陈大人确实非常有手腕和能力。
近些年,闽地出现过许多次的盗匪活动。
而这位陈大人来到闽地后,立马着手开始整治群匪。
效果么,还不错。
而剿匪的成功,也让这位陈大人拉拢到了都指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