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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你中计了蝙蝠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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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币反射着月光,晃眼花。

「在刚刚的密室里。」

「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当时气氛烘托到那里了,说出来有损我布道者的威严。」

「什麽。」

「蝙蝠侠,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

「她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然後在那个下着雨的巷子里,把全部的痛苦变成了力量。她把全部的恐惧提纯,变成了掷向罪犯的武器。」

「她在黑夜里飞来飞去,骨头断了打着钢钉继续飞。她拯救了所有人——」

「——除了她自己。」

夜风呼啸。

路明非自嘲地笑了笑,「其实我的愿望特别俗气,俗气到哪怕是好莱坞三流编剧都写不出来这种烂桥段。」

「我一直想让她……不再需要那套沉死的装备。不再需要做那个完美无缺、永远不会流血、永远不会犯错的哥谭守护者。」「我想让她脱下战衣。」

他伸出手,指了指东方。

「找个有太阳的地方。坐在草坪上,或者长椅上。让阿福给她泡一杯最讨厌、但最健康的锡兰红茶。手边摆几块撒了糖霜的司康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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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什麽都不做。」

路明非的语气有些惆怅,像是在描绘某种遥不可及的乌托邦。

「就只是发呆。晒太阳。哪怕像个提前退休的老大爷一样,去中央公园喂喂那些肥不起来的鸽子。」

「这就是我想的东西。就这麽简单。」

「但她不肯。」

「她不肯脱下它。因为那套装备,那些恐惧,是她唯一熟悉的『自己』。如果有人拿走它。她甚至不知道剥开那层黑色的皮之後,里面还剩下什麽。」

「所以当蝙蝠侠犯了错。她根本没办法面对。她宁愿在盥洗室里把镜子砸碎,把手砸烂。因为她心知肚明,承认蝙蝠侠会犯错——等於承认她用一辈子、用鲜血和骨头搭建起来的神像,是盖在流沙和裂缝上的。」

「一旦裂缝撕开。」路明非看着她,「布莱斯·韦恩就会彻底死掉。」

「.……」

女人垂下眼帘。

「我的父亲。托马斯·韦恩。他曾经是一名非常虔诚的基督徒。」

路明非撇撇嘴。

对於蝙蝠侠使用各种操作用於转移话题的技巧已然了然於胸。

「他坚信不朽的灵魂。」女人平静道,「他坚信圣父、圣子,还有使人神往、没有病痛和罪恶的天堂。即便他掌管着这座城市的大部分财富,见惯了最肮脏的权钱交易,他依然相信光。」

「他曾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信仰上帝。但他是个开明的父亲,他想让我自己去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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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个礼拜天,我们总是一同前往哥谭大教堂。」

「坐在冰冷的木制长椅上,听着唱诗班的声音。我父亲会低着头,跟我讲起那些印在羊皮卷上的古老故事。」

「他最喜欢讲《但以理书》里的那个故事。」「三个不肯向暴君金像下跪的青年,被扔进烧平时热七倍的火窑里。烈火甚至烧死了抬他们的人。但他们在火里走动,毫发无伤。暴君在火中看到了第四个人的身影,那人相貌如同神子。」

「我父亲告诉我,布莱斯,你看。只要心存敬畏,坚守底线。当你跌入火窑的时候,上帝的使者就会在火焰中向你走来。他会为你熄灭烈火,挡下灾祸。」

「那时的我深信不疑。」

「直到那天晚上。在看完《佐罗》的雨夜。」

「走进犯罪巷。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们。珍珠项链被扯断,落进脏水坑里,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跪在血泊里。我看着我父亲的喉咙被子弹撕碎。他在抽搐,他在流血。他的血比教堂里的圣水还要烫。」

「我等了很久。我抬头看着那条被高楼夹成一线的夜空。我在等火窑里的使者,我在等上帝的。」

「什麽都没有。只有一只肮脏的老鼠从我母亲的屍体旁跑过去。」

「那晚之後,我明白了一个极其简单的真理。路明非。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挽救我的父亲。没有神,没有天使,没有。」

「祈祷挡不住九毫米口径的子弹。」

路明非握紧了手里的硬币。

即便是他,即便是人间之神……也无法回到过去,去挡下两颗该死的子弹。

「所以我离开了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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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布莱斯·韦恩埋在了那条巷子里。我走遍世界,试着寻找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来填补我被彻底敲碎的信仰。」

「我爬上喜马拉雅山的雪峰,走过中东最残酷的雇佣兵营地。我不断地向那些所谓的隐士、大师、刺客首领提问。我用血、用断掉的骨头、用濒死的体验作为筹码,换取了一些答案。」

「但在哥谭之外,我仍然一无所获。无论我走到多远,无论我学会了多少杀人的技巧。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没有可以依赖的神明。只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所以,你又回到了哥谭?」路明非问。

「对。」

「我在我双亲去世的这座城里,继续寻找神性。」

「如果你现在相信自己是一位哥谭市民,你就会理解。这是一座怪物之城,恶魔之城。」

「於是,我找到了蝙蝠侠。」布莱斯看着这座城市,「既然世界上没有替人在黑暗中挡子弹的使者,那我就自己来做那个使者。」

「每一个阴影都被照亮,每一个恐惧都被消除。人们目睹过他击退子弹,见证了亲人获救、安全归家。那个胸前有着蝙蝠的英雄,保证了哥谭的安全。」「法律和上帝都救不了哥谭。那麽蝙蝠侠要就成为凌驾於法律之上的恐惧。」

「因为蝙蝠侠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即便哥谭黑暗如此。即便哥谭陨落。可依然会有人站出来,对抗黑暗。哪怕是用黑暗对抗黑暗!」

她转过身。

灰蓝色的眸子里,倒映着路明非隐藏着神力的黑瞳。所有的疲惫、迷茫、关於红茶和阳光的乌托邦幻想,在这一刻被她斩断。

暗夜骑士的铠甲,重新在这个血肉之躯上闭合。

「你今天在法庭上赢了。你证明了蝙蝠侠会犯错,你证明了神会流血。」

「但这改变不了任何事。」

布莱斯的视线如同锁定的狙击枪十字准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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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拥有比手枪可怕一万倍的力量。你脑子里住着魔鬼。你今天可以为了急冻人逼我低头,明天你就可以为了那个母龙,或者为了你心里那些扭曲的暴君逻辑,把哥谭烧成灰烬。」

她往前逼近了一步。

「你说你想让我脱下战衣。坐在阳光下喝红茶。」「但你知道为什麽我不能吗?」

「因为你也没有。」

「你在今天的法庭里。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说着最漂亮的人话。但你的心跳是32。32。你知道正常人在紧张的法庭辩论中心率应该是多少吗?120以上。「

「32,路明非。你的心率从头到尾都是32。因为对你来说这间屋子里的十个人都不值紧张。」

「你不是在以人类的方式参与审判。你是在以龙的方式装扮成人类操纵一群你可以一口气吹飞的蚂蚁。」

「你跟我一模一样。」

「哪怕你今天试图救赎我。」

「哪怕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听起来很像一家人。」

「但我依旧有可能会杀了你。路明非。」女人宣判,「一旦你越过那条线,我会亲手把匕首插进你的心脏。绝不犹豫。」

「.……」

路明非其实很想反驳,大姐,你真以为你家夜翼是心如止水的死侍吗?你刚才在盥洗室里翻那个白眼的时候,他的心跳明明飙到了52!

但他不敢说。他是个暴君,但他也是个怂包。

於是男孩只能平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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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蝙蝠侠的想法?」

「还是布莱斯的想法?」

布莱斯迎着他的目光,没有丝毫迟疑。

「都有。」

「我对你下的判决。跟法庭对急冻人下的判决一样。」

「悬而未定。」

「你今天审判的不只是急冻人。你也审判了蝙蝠侠。急冻人的命运不会因为一场法庭辩论就尘埃落定。急冻人也许会在下一场审判中再次被起诉。而蝙蝠侠……」

她看着自己包着手帕的手。

「——也许会在下一个案件中再次犯同样的错。」路明非没有反驳。

因为她又对了。

他今天在法庭里慷慨激昂地替蝙蝠侠争取了犯错的权利。但犯错的权利不是赦免令。它不保证蝙蝠侠不会再犯。

不保证下一个急冻人不会出现。

不保证下一面镜子不会被砸碎。

不保证.……

路明非会不会死在她的手里。

她不是因为恨路明非而想杀他,恰恰相反,是因为她已经把路明非当成了真正的家人,所以她才要赶在路明非彻底变成怪物、被全世界唾弃之前,由她这个罪犯来亲手结束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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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审判里没有绝对的正义。没有绝对的真相。

每个人的意志和信仰.……

都在严寒的夏日里瑟瑟发抖。即便是蝙蝠侠。即便是龙。

「好吧,悬而未定。」

路明非伸出右手。

「但至少——」他看着布莱斯的眼睛,「我们今天开了个头。」

布莱斯皱起眉。

姣好的脸上少见地浮现出困惑。

头顶云层翻滚。

积雨云隆隆合拢,遮蔽了月光。

天台彻底坠入黑暗。

小雨淅淅沥沥地落下。

哥谭的夜,即将来临。

布莱斯垂下视线,沉默了片刻,还是伸出包裹着白色纱布、甚至还渗着暗红血迹的右手。棉布擦过男孩温热的掌纹。

两人握上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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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骑士与人间之神的休战协议,似乎要在这一场冰冷的夏雨中达成。

然後……

男孩咧开嘴。

白亮的牙齿在雨幕里透着一股不加掩饰的恶劣。

「蝙蝠侠。你中计了。」他笑着宣告,「我又赢了。」

布莱斯瞳孔微缩。

眼底毫无徵兆地映出一片白昼。

火焰开始燃烧。

苍红的火柱,以两人相握的手为锚,拔地而起。燃烧。

千万吨的坠落雨滴在触及火光的刹那,连嘶鸣声都没来发出,便化为一地乌有。

哥谭的漫天大雨,被一口气彻底烧空。

白汽化作烈风,向着四面八方横扫。

轰鸣声持续了半个心跳的节拍。

随後……

一切声响被更巨大的真空吞噬。

云层被硬生生烧出一个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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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再度探出头。

银白色的光柱重新投下。

照在天台上。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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