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4章 谁下达了强制带离指令?(2/2)
中英双语条款写得很长。
其中一项明确要求乔书宁接受一次性补偿后,永久放弃针对主办方、场馆、承包商与工作人员的全部追诉。
另一项要求她删除所有相关内容,并承诺不得作出任何可能损害活动声誉的陈述。
补偿金额为两万泰铢。
这笔钱甚至未必足够覆盖后续检查与律师费用。
直播间的情绪瞬间被点燃。
丁嘉越连忙解释。
“协议还处于协商阶段,并没有强迫乔女士签署。”
“你们一边说愿意承担医疗费,一边把医疗费放在全面免责后面。”
“这不叫协助,叫拿她急需治疗的时间换沉默。”
苏云盯着他。
“如果今天被三个人拖走的是你,这份协议你签吗?”
丁嘉越没有回答。
“别看法务准备的稿子。”
“你就回答签不签。”
“我会先了解完整情况。”
“翻译一下,就是不签。”
弹幕里有人开始嘲讽所谓标准文本。
苏云却没有让情绪继续失控。
“和解本身不违法。”
“真正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等,条款范围过宽,还把先行医疗支付与最终放弃权利绑定。”
“乔书宁可以接受不附带免责条件的医疗垫付。”
“是否进行最终和解,要等伤情、财物损失与调查结果明确以后再决定。”
基金会合作律师何薇安进入语音连线。
她长期在曼谷处理涉外民商事争议,泰语与中文都很流利。
“我已经看过协议。”
“乔女士暂时不要签字,也不要在没有独立翻译的情况下参加单独会面。”
“我们会向主办方发函,要求将医疗垫付明确标注为非最终和解款。”
丁嘉越神情不悦。
“主办方同样有聘请律师的权利。”
“当然。”
“但你不能把对方寻求独立法律意见解释成拒绝沟通。”
苏云敲了敲桌面。
“现在回到外聘安保。”
“你们的声明反复强调第三方,是想告诉公众,主办方不负责吗?”
“我们没有这样说。”
“那你明确说一句。”
“活动主办方是否对现场承包商的选择、培训、指令与处置承担管理责任?”
丁嘉越喉结动了一下。
“主办方会承担应有责任。”
“应有是多少?”
“要根据调查结果确定。”
“这句话可以暂时保留,但外聘绝不等于责任消失。”
何薇安接过话。
“活动方向参与者提供场地、排队与安保服务,不能只在售票时是主办方,出事后变成场地、承包商与个人各管一段。”
“具体法律责任由当地程序认定,但外包关系无法自动隔断管理义务。”
直播间不少水友开始询问安保公司的名字。
丁嘉越明显不愿公开。
苏云直接开口。
“涉事承包商是海盛现场服务公司。”
“三名安保分别登记在当天东区早班名单。”
“其中两人通过基础安保培训,第三人只是活动临时雇员。”
“你们口中的专业安保,连人员资质都没有逐一核验。”
丁嘉越的表情彻底变了。
“这些信息涉及个人隐私。”
“我没有公布姓名、住址与证件号码。”
“承包商名称和人员资质是否合规,是事件调查范围。”
江小曼同步收到一封匿名邮件。
发件人自称是当天的双语志愿者。
邮件附件是一张工作群截图。
九点十七分,现场主管维拉猜在群里发出一句话。
【东侧有人争执,先带出去,不要影响签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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