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证人(1/2)
沈牧之是在案卷第37页找到那个名字的。证言摘要只有短短几行:“李梅,女,二十三岁,会所服务员。案发当晚在包间外走廊值班。听到包间內有爭吵声,推门进入,看到两名男子扭打,地上有血。因害怕,退出包间。未看清是谁先动手。”未看清是谁先动手。这句话在检方的证据链里无足轻重,但在沈牧之眼里,它是唯一一扇还没有被焊死的窗。他拨了李梅留在案卷上的电话號码。响了很久,快要断线的时候,有人接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很轻,像怕惊醒谁。
“你好,请问是李梅吗”
“我是。你是谁”
“沈牧之,苏景明的律师。我想跟你聊聊那天晚上的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沈牧之以为她掛了。他听到她的呼吸声,很急促,像在跑,又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气管。
“我不想再提那件事。”
“我知道你不想。但你是那天晚上唯一看到现场的人。警察没问你,因为他们觉得你没看到关键的部分。你看到了。你没说,是因为你害怕。”
李梅又沉默了。
“我们见个面。你说你看到了什么,我听完就走。以后不会再来找你。”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很轻的嘆息,像憋了很久的气终於从肺里挤出来,带著体温,带著没处放的那句“我怕”。
“明天下午三点。老树咖啡。我只等你半个小时。”
电话掛了。沈牧之把手机放下来。窗外的天已经黑了,路灯亮著,照著酒店楼下那条空荡荡的街。明天下午三点,他提前到了。老树咖啡在城南的一条老街上,门面不大,招牌上的字褪了色,门口种著一棵歪脖子梧桐树,叶子掉了一半。他坐在靠窗的位置,要了一杯美式。不加糖,不加奶,苦的。他看著门口,等。
三点。她没有来。三点十分。他没有打电话,再等等。三点二十。他拨了那个號码。关机了。三点半。他结了帐,走出咖啡馆。阳光刺眼,他眯著眼睛,拦了一辆计程车,报了李梅的住址。她在案卷上留的地址是城东一个老小区,几栋红砖楼,外墙的水泥发黑,楼道里的灯坏了,墙角堆著纸箱和旧自行车。他上了三楼,敲了302的门。没人应。他敲了很久。
隔壁的门开了,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来,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
“你找谁”
“李梅。住在这里的。”
老太太摇了摇头。“搬走了。昨天搬的。一个男的来接她的,开了车来的。她慌慌张张的,行李箱都没拿,只拎了一个包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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