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4章 新版蘑菇酱(2/2)
“王市长,我调研过了。广东市场上做新型环保增塑剂的企业不多,只有三家。我的价格比他们低百分之十,质量不差。只要仓库设起来,客户随时能提货,我有信心抢到市场份额。”
“好。既然你想清楚了,就去做。”
五月中旬,清河乡的蘑菇酱品牌之战打响了。
隔壁县的“清河蘑菇酱”销量越来越大,清河乡的“清河源蘑菇酱”被严重分流。
冯志远急了。他找来了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又请了省城的一位知识产权律师,一起商量对策。
律师姓彭,叫彭志明,四十多岁,做知识产权案件很有经验。他看了“清河蘑菇酱”的包装,研究了相关法律。
“冯乡长,对方的做法很狡猾。‘清河’是一个地名,地名不能由一家企业独占。所以你们注册了‘清河源’商标,他们用‘清河’做产品名,法律上很难认定为侵权。
但他们的包装设计跟你们的太像了——同样的绿色调、同样的字体排列、同样的蘑菇图案。这可以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近似的包装,造成混淆。”
冯志远问:
“能起诉吗?”
“能。但诉讼周期长,至少要半年。而且对方在隔壁县,当地法院可能会有地方保护。”
“那怎么办?”
“先礼后兵。先发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近似包装。如果对方不停止,就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投诉不行,再起诉。”
冯志远按照彭志明说的,先发了律师函。
隔壁县的那家厂收到了律师函,老板姓钱,叫钱志发,根本不理会。
“清河是地名,凭什么不让用?你们的商标是‘清河源’,我又没用你的商标。消费者分不清楚,怪你们自已宣传不够。”
冯志远气得不行。
他又去找彭志明。
“彭律师,对方不理。市场监管局那边,我们去投诉了。隔壁县的市场监管局说,这个事情需要两地联合执法,程序比较复杂。”
彭志明想了想:
“冯乡长,法律手段要走,但不能只靠法律。你还要做两件事。”
“什么事?”
“第一,加大品牌宣传。你们的包装上,能不能印上‘郑志强菌业技术监制’?郑志强在食用菌行业有名气,印上他的名字,能增加可信度。第二,推出差异化产品。对方仿冒你们的蘑菇酱,但仿冒不了新口味。你能不能推出几种新口味的蘑菇酱——比如香菇牛肉酱、杏鲍菇辣酱、松茸鲜菇酱。新口味对方短期内仿冒不了,能帮你们重新建立辨识度。”
冯志远眼睛一亮:
“彭律师,你这个主意好。”
他回去跟郑志强、陈志宏商量。郑志强同意把名字印在包装上。陈志宏组织研发团队,开发了三种新口味的蘑菇酱。
六月初,三种新口味的蘑菇酱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