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最后的抉择!(2/2)
“面对侵犯,三刀下去,导致侵犯者躺在地上死亡,这是正当防卫。”
“但如果,三刀下去,威胁解除,又补了147刀.....”
范贺说着,他顿了顿,语气十分笃定。
“这不是自卫。”
“这是故意杀人!”
可以简单理解成。
所谓的“无限权』,是你可以不考虑对方的侵害力度,来以比对方更大的力度回击。
比如。
别人殴打你,不会对你造成生命危险,那你自卫时,也不能对对方造成生命危险。
但是..
强奸不一样。
单纯的强奸不会对你造成生命危险,但你却可以用导致对方身死的力度来自卫。
综上所述。
无限自卫权≠无限追杀权!
“检察院,百分之九十九,最少也会提起一个“故意杀人未遂』的罪名指控。”
“177刀..被告方辩护不了,也解释不了!”
范贺开口,直接将选择权丢给严菲。
“我们可以,以这起案件,来换刘先生绿森市那起案件的平安。”
也就是说....
以成都案,放弃追责的筹码。
换取,让张二同样放弃追责刘国富?
“可是我家国富已经受刑了啊!”
严菲十分不满,他愤愤的指着躺在床上的刘国富。
“因为绿森市那件事,他已经被捅了17刀!!”
“已经受刑了,凭什么还要再受罚!?”
同一件事罚两遍?
严菲觉得这件事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这不是受刑,哪怕是还吊着一口气呢,只要官方没审之前,所有私人刑罚,统统被称为“加害』。”
范贺摇摇头。
“也正因如此,被告人才被抓了起来。”
若是私自寻仇也算受刑..,
那这个世界也不需要法院和监狱了。
“这.这..”
严菲绞尽脑汁,她看着床上哀嚎的刘国富,脸上满是纠结。
她想要钱丶想要追刑责丶更想让刘国富不进去。
这三个她都想要!
但..
很明显,现实从不会满足如此贪婪的要求。
“我只能选一个?”严菲不甘心道。
范贺点点头。
如果说,刘国富在强奸未遂张大的时候,没被录音笔录下声音,那,他和周宁有一万种办法三个要求全得到。
但可惜,刘国富偏偏“死于话多』!
“您只能选一个!”范贺强调道。
严菲沉默。
金钱追责,那刑事和刘国富就都要放弃,且还是民政局赔偿。
选刑事?
但凡张大被判的严重,张二清醒后,反手就要将刘国富以故意杀人未遂的名义告上法庭。
等待这个连续强奸三次的社会不稳定分子...很大概率会死缓,甚至是死刑!
选刘国富?
“我要我儿子!”
严菲一咬牙,却还是坚持:“但我也要钱!”
“这狗杂种医院,一天要花好几百,这些医药费,精神损失费,我都要对方出!!”
严菲是有钱,甚至她男人现在还在外出赚钱。
但有钱也不能这么花!
一天花常人一个月的工资,这还不算后续并发症治疗丶药物丶寻找器官移植丶康复训练.等。她可以只索赔一点点赔偿。
但医药费必须报销!
严菲觉得,这已经足够给对方面子了,否则,她一定索要天价赔偿金,让对方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好。”
范贺点点头,脸上流露出一抹笑意。
接着,扭头看向一侧的周宁。
“你去还是我去?”
周宁沉默片刻,最终脸色难看道:“你去吧,我不想看到那律师的那张脸!”
他现在想到徐德就有些想吐。
先是见面被连着骂三次。
接着,委托人被捅,无法开庭,这起两个月结束的案子,他至少要耗费两年的时间!
两年啊,自己这个海城的金牌律师,要在这案子上浪费两年,这得少赚多少钱!?
最后..
甚至发现这案子还胜不了!
浪费两年,承接一起胜不了的案子,甚至还被对方指着鼻子骂..周宁这辈子就没受过这种气!范贺则是不以为意,他看着对方,语气轻松,笑道:
“周律师至于吗?”
“一个小地方的律师而已。”
周宁冷哼一声,没说话。
“你去交流就好,反正对方就在华西医院,你走两步就到了。”
话落。
周宁直接拒绝交流,明显是不给对方嘲讽自己的机会。
不过..
就在范贺转身,准备开门离开之前。
周宁忽的开口道:
“对了,你注意一点。”
“这个律师,其实...”
周宁迟疑着,组织着自己的措辞,最终委婉开口道:
“有点邪性。”
邪性..
有邪性的律师多了去了,尤其是海城,这个精英城市,没有邪性压根混不下去。
范贺不以为意的摆摆手。
“你在这和委托人交流吧,我去去就回。”
话落。
“吱~”
病房的门被推开,范贺离开。
他向着住院楼的另一侧走去。
至于病房内...
“疼好疼..”
“我好疼啊,给我麻药...给我止痛药...”
刘国富躺在床上,鬼哭狼嚎的哀嚎着。
无数管子插进他的身体内,甚至一开口,这些管子便在体内搅动,令他越说越痛,可越痛也就越说。严菲万般焦灼,他找来护士。
但可惜,护士却说现在意识刚醒,不能吃药,任何镇定类的药物都不能碰。
这下。
刘国富好似贴在铁板上的鱼,只觉煎熬。
周宁看着严菲,摇摇头。
他知道,虽然刚才讨论的好好的。
但就对方这个性子.,徐德若是不答应。
对方转手就要直接追责,站在制高点上咄咄逼人,语气要多尖锐有多尖锐。
想到这。
周宁脑海中冒出徐德和范贺的身影。
“啧。”
“希望范律师,在开庭前,能与对方达成合作意向吧。”
周宁深深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
华西医院,一间单人重病监护室内。
“笃笃笃~”
敲门声响起。
“谁啊?”屋内传来声音。
“是我。”
“我是公诉方的民诉代理律师,范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