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过目不忘,一夜狂写三本神作(1/2)
港城中文大学学生电脑室,24小时开放。
晚上10点,里面稀稀拉拉坐著十几个人,大多赶论文。
键盘声稀稀拉拉,还有人偷偷玩单机游戏。
陈启文找了个角落位置坐下,按下开机键。
笨重crt嗡地亮起,dows98缓缓加载。
管电脑室的王叔走过来,五十多岁的港城本地人,普通话带著浓重口音,笑著打招呼:
“陈同学,又来啦今天要写到几点”
王叔在这里好几年,见多了学生,唯独对陈启文印象最深。
別人来玩游戏、聊icq,只有陈启文,每次都安安静静敲字,一坐一夜。
只是以前写的东西太文青,他还看过几篇,总是莫名无病呻吟,顿时没了兴趣。
港城人喜欢看小说,但喜欢的是金庸、古龙那种通俗小说。
对这种无病呻吟的小说,可不感冒。
“王叔,今晚可能晚点,麻烦您了。”
陈启文笑了笑,將软盘插进软碟机。
“现在年轻人,像你这么用功的不多了。”王叔摆摆手,想了想,还是再次好心提醒:
“想投稿成功,还是要听老人言。
报社要赚钱,通俗小说读者最多。
金庸曾经都放下身段写通俗小说,现在照样功成名就。”
“谢谢王叔,我已经悟了。”陈启文笑著点头。
他现在確实悟了,人没钱什么都不是。
去他么的文青病,现在他只相信豪哥的那句话,就想搞钱。
电脑终於启动完成。
陈启文深吸一口气,点开写字板。
上辈子十几年键盘生涯,五笔输入法早已刻进骨髓,闭著眼都能敲对。
可就在手指要落下的瞬间。
陈启文猛地顿住。
眼中露出一丝难以置信。
他要写的那本小说,距离重生前已经出版十几年。
可就在他回想剧情的时候,竟然一字不差地浮现在脑海里。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情节,清清楚楚,就像摊开在眼前。
他原本以为,自己只记得大概剧情,需要重新写大纲、填內容。
可现在整本內容像在刻在他大脑里,完全不需要。
这……这是……金手指
陈启文心臟狂跳。
为了验证,他立刻在脑中回忆另一本小说。
结果依旧。
全文清晰,连標点符號都没有错漏。
他再点开瀏览器,快速瀏览一段新闻,闭眼回想。
刚才看过的新闻,一字不差重现。
睁开眼对照,完全一致。
过目不忘!
现在他无比確信,这就是他重生带来的金手指。
虽然没有系统大大那么牛逼。
但这过目不忘的能力,已经是天才级別。
再加上他携带未来二十六年的记忆、精准趋势判断。
两者结合,简直就是王炸。
陈启文压下心中狂喜,深吸一口气,平復內心躁动的情绪。
现在,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
把脑子里的神作,原封不动敲出来。
狂捞第一桶金。
万丈高楼平地起。
没有启动资金,一切都是空谈。
陈启文手指落在键盘上。
下一秒
噠噠噠……
密集到恐怖的键盘声,瞬间在安静的电脑室炸开。
快!
快到极致!
陈启文双手手指仿佛在键盘上跳舞,快得几乎出现残影。
根本看不清按键动作,只有连绵不绝、密不透风的敲击声。
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停顿,不需要刪改。
只需要直接把大脑里的文字,倾泻到屏幕上。
陈启文表示,现在的他就是文曲星附身,强得可怕。
文思如泉涌,已经配不上他的才华。
周围学生全都被,陈启文打字这一幕惊呆了。
玩游戏的停手,聊icq的愣住,写论文的抬头。
“我靠这哥们手速开掛了吧”
“疯了吧写论文也不用这么快!”
斜对面文学院女生李雪,本来正为论文愁得头大。
听到这恐怖的敲击声,抬头一看,直接看傻。
陈启文眼睛盯著屏幕,连眨都不眨。
手指疯狂跳动,屏幕上文字如同瀑布刷屏。
李雪看看自己两小时才憋出的三百字,再看陈启文那刷屏般的字数。
脸瞬间通红,心態崩了。
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
陈启文完全无视周围震惊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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