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青梅竹马?反目成仇?(1/2)
卷宗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整整齐齐地码在铁皮柜里,脊背上贴着编号和案名缩写。
许凝的手指从2006年的卷宗脊背上一本一本地滑过去。
找到了。
她抽出那本卷宗,封面右上角盖着一个红色的“密”字印章,但许凝此刻作为公安局的实训人员,调阅档案属于正常工作范围。
她用宋瑶的工号在登记表上做了记录,打算回去之后再和宋瑶说一声,然后捧着卷宗走到靠窗的阅览桌前坐下。
翻开封面,第一页是案件基本信息。
受害人:郝月明,女,16岁,海城市清浦村人,海城一中高一学生。
案发时间:2006年7月10日。
报案人:郝月明母亲,张秀兰。
她继续往下翻。
卷宗里详细记录了案件的全部调查过程,警方走访了清浦村的每一户人家,询问了郝月明的所有同学和老师,调取了海城一中周边的监控录像,但那个年代监控覆盖率低,画面也模糊不清,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许凝一页一页地翻过去,目光在密密麻麻的文字间快速移动,捕捉每一个关键词。
翻到第三页的时候,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李军。
当年二十岁,清浦村村民,无固定职业。
许凝的目光沉了一下。
继续往下看。
黄建,二十岁,清浦村村民。
周远山,二十岁,清浦村村民。
上述人员自幼相识。
许凝的眉头微微皱起,继续往下翻。
卷宗的第五页开始进入案情详述。
郝月明是清浦村为数不多在城里上高中的孩子。
清浦村地处海城东北角,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当年从村里到市区的海城一中,骑自行车要将近一个小时,坐公交车也得倒两趟,单程一个半小时是常事。
因此郝月明平时住校,每周五下午回家,周日下午返校。
2006年7月10日是个周一,按理说郝月明应该在学校上课。
但那天是学期末的最后一周,考试已经结束了,学校只安排了一些零散的活动,部分学生选择提前离校。
郝月明就是其中之一。
她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学校没什么事了,想提前回去。
张秀兰在电话里叮嘱她路上小心,到了打个电话。
郝月明应了一声,挂了电话。
那是张秀兰最后一次听到女儿的声音。
许凝翻过一页。
警方后来的调查还原了郝月明当天的行动轨迹。
上午十点左右,郝月明离开学校,在海城市区的公交站等车。
十点四十分左右,有人看到她在车站附近和一名年轻男子交谈,后上了那名男子的摩托车。
根据多名目击者的描述,那名年轻男子的体貌特征与李军高度吻合。
李军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承认自己当天确实去接了郝月明。
他说自己和郝月明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一直不错,郝月明偶尔会让他帮忙接送,他那天正好有空,就顺路去接了她。
但是他声称,在回去的路上,他接到一个电话,临时有急事要处理,就把车停在路边,让郝月明自己回去。
“我说让她在原地等我,我很快就回来,她说不用了,反正也没多远了,她自己走回去就行。”
这是李军当年的原话,被记录在询问笔录里,一字不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