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终於有个有用的小弟了!(2/2)
纪新书跪下了。
眾人皆醉我独醒,是痛苦的。
看著寇欢和顏巡他们,吃空餉,喝兵血,走私赚钱,花天酒地。
只有他努力训练士兵,艰苦卓绝地去缉私,抓犯人,很可能这些犯人,转头就被上面放了。
但他依旧坚持。
他相信,自己对,这世道不应该这样,也不能这样,总有一天会有人看见。
可他训练的兵,都去投了別人。
他还被人嘲笑,家人被嘲笑,好像他不同流合污,就是得罪了全世界。
所有人都排挤他。
没想到,就在他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秦大人来了,他看到自己的坚持。
“起来,你是璞玉,不该埋没在烂泥里,也希望日后,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秦重把他扶起来,拍拍肩膀说道。
“愿为大人效死。”
纪新书一抱拳,低声说道,眼圈滚烫。
终於收了一个可用的人,纪新书的表现,秦重看在眼里,心中高兴。
“错,不是为我效死,而是为大乾,为陛下,为这松江府的太平。”
高兴之余,秦重纠正他。
为我效死,让人听了去,我不成了豢养死士
这个纪新书,会练兵,能带兵,但是明显脑子有点不太好用,要时时提点。
两人正说著。
“破了……”
一声欢呼,直衝云霄。
隘口破了,大门被打开,士兵疯狂地冲了进去,但是喊杀声並没有停止。
“派人告诉寇欢,一定堵死水门,不许走掉任何一个人,否则我抽死他。”
秦重立即下令。
然后朝著栈道走去,纪新书带著五十人,紧隨其后,杀气腾腾。
到了隘口,满眼都是尸体和血液。
虽然战斗是几百人之间进行的,但是血和尸体不会骗人,依旧看出惨烈来。
秦重却一皱眉,停下了。
纪新书也一愣,立即发现不对。
按理说,兵败如山倒,隘口破了,里面的人应该没有抵抗的意志。
剩下的,应该是秋风扫落叶才对。
可里面的喊杀声十分强烈,甚至还有倒卷而出的意思,这不合常理。
“所有人,隨我上隘口,就地防守。”
秦重立即下令。
纪新书带著五十人,跟著秦重登上隘口,这里地势最高,无论对內还是对外。
刚上来。
“杀啊……”
用一阵喊杀声个,从里衝出。
顏巡如丧家之犬,率先带著人衝出来,紧接著是各港口的兵,蜂拥往外跑,甚至跑的慢的,被推倒在地,被人踩踏。
最后是赵进、於大海,还有林源,他们带著人且战且退,人人掛彩。
而在他们身后,一个红脸大汉,一身甲冑,收窝一条大枪,追杀而来。
在红脸汉子身后,是一群浑身甲冑的人,那和武器,追著官兵身后杀。
“这怎么可能”
纪新书脱口而出。
贼人身上的甲冑,比官兵身上的还精良,而且是標准制式扎甲。
这帮官兵,一杀入进院子,就以为大功告成,可以劫掠发財了。
可刚传进二层院子,就见到一队甲冑齐全的队伍,二话不说,朝著他们就砍杀过来,一个衝锋就造成大量死伤。
稍微一纠缠,被砍死二十多士兵,而对方毫髮无伤。
刚才冲的最快的,现在掉头就跑,队伍一下子就崩了,每个人都生怕跑的比別人慢。
民间私藏甲冑等同造反。
这条规定的理由,现在清清楚楚地摆在面前,穿甲冑的人,你砍他三刀一点伤害没有,他砍你一刀,只要中了就是重伤。
有了甲冑在身,胆子立即就大了。
一个全身甲冑的士兵,可以撵著三个没有甲冑的士兵跑,但是十个全身甲冑的兵,可以砍的一百个不披甲的士兵溃不成军。
而那红脸汉子身后,跟著四五十披甲士兵,把总手下不到二百人,哪里扛得住。
至於顏巡手下的兵,那就更加白扯了。
“狗官,站住,看我不砍死你”
红脸大汉汪季生,怒吼著,衔尾追杀,官兵一时间屁滚尿流往外跑。
“不好,这势头止不住,要崩。”
纪新书大惊失色,紧接著下达命令,“所有人结阵,誓死保护大人!”
五十人,立即把秦重挡在身后。
“真是一群废物,什么事都要我亲自动手么”
秦重推开眾人,冷冷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