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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终於有个有用的小弟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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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新书跪下了。

眾人皆醉我独醒,是痛苦的。

看著寇欢和顏巡他们,吃空餉,喝兵血,走私赚钱,花天酒地。

只有他努力训练士兵,艰苦卓绝地去缉私,抓犯人,很可能这些犯人,转头就被上面放了。

但他依旧坚持。

他相信,自己对,这世道不应该这样,也不能这样,总有一天会有人看见。

可他训练的兵,都去投了別人。

他还被人嘲笑,家人被嘲笑,好像他不同流合污,就是得罪了全世界。

所有人都排挤他。

没想到,就在他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秦大人来了,他看到自己的坚持。

“起来,你是璞玉,不该埋没在烂泥里,也希望日后,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秦重把他扶起来,拍拍肩膀说道。

“愿为大人效死。”

纪新书一抱拳,低声说道,眼圈滚烫。

终於收了一个可用的人,纪新书的表现,秦重看在眼里,心中高兴。

“错,不是为我效死,而是为大乾,为陛下,为这松江府的太平。”

高兴之余,秦重纠正他。

为我效死,让人听了去,我不成了豢养死士

这个纪新书,会练兵,能带兵,但是明显脑子有点不太好用,要时时提点。

两人正说著。

“破了……”

一声欢呼,直衝云霄。

隘口破了,大门被打开,士兵疯狂地冲了进去,但是喊杀声並没有停止。

“派人告诉寇欢,一定堵死水门,不许走掉任何一个人,否则我抽死他。”

秦重立即下令。

然后朝著栈道走去,纪新书带著五十人,紧隨其后,杀气腾腾。

到了隘口,满眼都是尸体和血液。

虽然战斗是几百人之间进行的,但是血和尸体不会骗人,依旧看出惨烈来。

秦重却一皱眉,停下了。

纪新书也一愣,立即发现不对。

按理说,兵败如山倒,隘口破了,里面的人应该没有抵抗的意志。

剩下的,应该是秋风扫落叶才对。

可里面的喊杀声十分强烈,甚至还有倒卷而出的意思,这不合常理。

“所有人,隨我上隘口,就地防守。”

秦重立即下令。

纪新书带著五十人,跟著秦重登上隘口,这里地势最高,无论对內还是对外。

刚上来。

“杀啊……”

用一阵喊杀声个,从里衝出。

顏巡如丧家之犬,率先带著人衝出来,紧接著是各港口的兵,蜂拥往外跑,甚至跑的慢的,被推倒在地,被人踩踏。

最后是赵进、於大海,还有林源,他们带著人且战且退,人人掛彩。

而在他们身后,一个红脸大汉,一身甲冑,收窝一条大枪,追杀而来。

在红脸汉子身后,是一群浑身甲冑的人,那和武器,追著官兵身后杀。

“这怎么可能”

纪新书脱口而出。

贼人身上的甲冑,比官兵身上的还精良,而且是標准制式扎甲。

这帮官兵,一杀入进院子,就以为大功告成,可以劫掠发財了。

可刚传进二层院子,就见到一队甲冑齐全的队伍,二话不说,朝著他们就砍杀过来,一个衝锋就造成大量死伤。

稍微一纠缠,被砍死二十多士兵,而对方毫髮无伤。

刚才冲的最快的,现在掉头就跑,队伍一下子就崩了,每个人都生怕跑的比別人慢。

民间私藏甲冑等同造反。

这条规定的理由,现在清清楚楚地摆在面前,穿甲冑的人,你砍他三刀一点伤害没有,他砍你一刀,只要中了就是重伤。

有了甲冑在身,胆子立即就大了。

一个全身甲冑的士兵,可以撵著三个没有甲冑的士兵跑,但是十个全身甲冑的兵,可以砍的一百个不披甲的士兵溃不成军。

而那红脸汉子身后,跟著四五十披甲士兵,把总手下不到二百人,哪里扛得住。

至於顏巡手下的兵,那就更加白扯了。

“狗官,站住,看我不砍死你”

红脸大汉汪季生,怒吼著,衔尾追杀,官兵一时间屁滚尿流往外跑。

“不好,这势头止不住,要崩。”

纪新书大惊失色,紧接著下达命令,“所有人结阵,誓死保护大人!”

五十人,立即把秦重挡在身后。

“真是一群废物,什么事都要我亲自动手么”

秦重推开眾人,冷冷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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