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2/2)
整整二十年啊。
自己误会了他整整二十年,别说正眼瞧他了,甚至连遇见,对自己来说都是难以忍受的事情。
直到今天,轩辕青风才知道。
自己的父亲不仅一点都不窝囊,还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英雄!
不管这场战斗结果如何。
轩辕青风觉得,要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风雪之中,一道紫色的身影飞速攀登,向着大雪坪接近。
只是堪堪到达大雪坪的时候,突有漫天雷霆落下,把轩辕青风吓得肝胆欲裂。
只是说来也怪,这数不清的雷电,笼罩了整座微山,却独独她站立的方寸之地没有被丝毫进犯。
透过密集的雷电,轩辕青风似乎看到有人在正中心盘膝而坐。
是轩辕敬诚。
这一瞬间,轩辕青风明白了。
不管世间何等风雷跌宕,轩辕敬诚都会为她撑起一片清净的安稳地。
就如这漫天雷电,触不到她分毫一般。
看着远处的人影,轩辕青风心中愧疚上涌,正准备开口之际,突然雷电骤停,风消雪散。
而那道雷电中的巍峨身影,也已经彻底消失不见。
轩辕青风颓然跌坐在地。
“爹————!”
就这样。
轩辕青风没来得及跟父亲做最后的告别,轩辕敬诚也没能等到那一声呼喊。
被清洗过一遍的轩辕家,就这么落到了母女二人的手中。
这一天。
母女二人在给轩辕敬诚整理遗物。
那些锦囊被翻了出来。
轩辕青风拆开一个,里面是张字条,上面竟写着:“以后孙子叫扶摇,孙女便叫雅颂,如何?这些年爹没事儿就翻阅古书典籍,委实是百般头疼都想不出满意的名字。爹希望他们以后想念书就念书,想习武就习武。天地这般大,所站不过方寸地,人生苦短,才百年三万六千五百日,糊糊涂涂过了一辈子,就很好。”
只一个锦囊,轩辕青风就被泪糊了眼,她迫不及待的打开第二个。
“打你出生那日,爹便在老桂树下埋了一坛酒,之后一年一坛,私下取名女儿红,可好?莫怪爹唠叨多言,委实是这些年与你说话不得。”
字里行间,满是不舍之意。
他轩辕敬诚何尝不想长生?
又何尝不想见到自己婚嫁生儿育女?
可是,他终究还是没能活到那一天。
轩辕青风悲痛难抑,强压着颤抖的双手,拆了另外一个。
“清明时分,你娘若不愿上坟,青风不必勉强,既然不能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已是人生幸事。”
直到看到这一张,轩辕青风才知道,原来轩辕敬诚早早就料到了会有这一天,早早就打算了要拼死杀掉轩辕老祖。
“娘,你看看……”
轩辕青风将这张字条递给赤恋霞。
“不看了。”
赤恋霞面色比以往白了三分。
说完连遗物也不整理了,径自转身而去。
其实啊,早在轩辕青风拆锦囊之时,赤恋霞便将字条的内容看了个清楚。
只是与轩辕敬诚赌气,似乎已经成了她生命里必不可少的部分,即便在女儿面前,她也不愿露出半点悔意。
赤恋霞漫无目的的走着,手里攥着一只杯子。
恍惚间她来到崖畔,看着那雨雾缭绕,根本不见底的山谷,赤恋霞喃喃自语。
“良人当归即好…当归即好……”
念叨了半天,也不知道是不是终于悟出了这句试里的意思,几十年来始终面无表情的赤恋霞突然展颜一笑,刹那间说不出的娇艳。
“敬诚,不与你赌气了。”
纵身一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