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这是紧急避险!(2/2)
“我们课下作业出了一道问题,我有点儿不懂,想请问一下您……”
听到这话,江晨的嘴角微微抽搐,表情也变得古怪起来。
课下问题不懂,所以直播连麦求助?
这是把自已当成搜题软件了啊!
这种事情,并不是个例。
最具代表性的一点,就是医学生了。
有的医学生遇上不会的难题,甚至会去医院挂相对应的专家号。
找对应的专家,让对方帮自已解答问题!
直播间网友也绷不住了。
【哈哈哈哈……原来直播连麦还能完成作业啊!】
【这的确启发了我,以后有什么作业不会的,就找这个领域里的主播!】
【这学生够聪明的,还知道找江律师问。】
【江律师也太难了,正常开个直播普法,还得帮人答题!】
【反正都是回答问题,这也算检验他的专业能力了!】
江晨随意地看向镜头,挑了挑下巴。
“行,那你跟我说一下问题。”
“正好可以给网友们当普法案例!”
对方立刻说出了问题。
“江律师,这个问题是我们老师提出来的。”
“事情的起因是一男一女正常谈恋爱,在河边溜达,这时张三从旁边路过。”
“张三就对二人说,你们两个必须在我面前发生关系,如果不发生关系,就把你们两个全都宰了。”
“男的没办法,跟他女朋友发生了关系。”
“请问,那个发生关系的男友构成强奸罪吗?这个变态张三又构成了什么罪?”
听到这个案例,江晨伸手摸了摸下巴,陷入了沉思。
“这个问题……倒是有点意思。”
“像这种案例,涉及到了律法的许多方面。”
直播间网友也纷纷讨论起来。
【能提出这个问题的绝对是个神人,正常人怎么会有这种脑回路。】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是现实里面发生过的,现实往往要比想象的更加魔幻!】
【是这样的,人永远想象不到没有发生过的事情。】
【如果按照现代人的思维,这个张三有可能是男朋友花钱找人雇来的!】
【?????】
【哈哈哈哈哈哈!这更符合现代人的魔幻!】
【话说那男的造成犯罪了吗,应该造成了吧,毕竟是违背了妇女意愿!】
【没错,他实施了强奸行为,那不就是犯罪了?】
江晨在思索了半分钟左右后,想好了前后逻辑。
这才清了清嗓子,开口回答。
“这位同学,我来跟你解释这个问题。”
“首先,男朋友是否涉及强奸,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不构成。”
“而且这是什么?这叫紧急避险!”
江晨语出惊人,那名法学生没有回答,而是静静听着江晨的解释。
“首先,我要为大家科普,什么叫做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定义来看。”
“违背妇女真实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就属于强奸罪。”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这个案件中,男朋友并非是自主意愿完成的强奸行为,是被迫完成!”
“这又牵扯到了一个新的概念,紧急避险!”
“虽然从客观事实上看,男朋友完成了强奸行为。”
“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题目已经说了,他不做,他就要死。”
“所以,这属于紧急避险,而并非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