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以信仰之名,重塑国本(中)(2/2)
不认真工作,只想贪便宜、搞事情、制造对立、破坏秩序的,这里不欢迎,大门在那边,好走不送!”
瓦立德冷笑了一声,“我用信仰筛选忠诚,从根源上解决劳工暴乱、群体事件。
这也是阿联酋未来的人口战略。
我们要尽量的吸纳阿拉伯民族兄弟和穆斯林兄弟。”
拉希德认同的点了点头,“我同意。
阿联酋要想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稳健,公民数量必须提高。
但我们只吸纳归化愿意融入伊斯兰社会、认同部秩序、愿意长期建设国家的人,这一点上确实是宁缺毋滥的。”
萨娜玛轻声补充道:“八年时间,也足够我们仔细甄别,去芜存菁,培养出真正值得信赖、能与我们共建未来的归化者。成本可控,效果长远。”
瓦立德点头:“执行层面,劳工部要立刻建立印度裔劳工分类档案,细化到个人。
宗教信仰、工作记录、违规情况、考核成绩……全部记录在案,责任到人。
未来的政策倾斜和资源分配,就依据这个档案。”
高志凯等人也是颔首,认同这个方案。
第二道阻力(印度裔劳工反弹)和潜在的长期社会融合问题,有了一个清晰、渐进、且带有战略眼光的解决方案。
不是一味打压,而是分化、引导、吸纳,将一部分人转化为自己人。
阿卜杜勒这时缓缓开口,
“殿下,既然是用信仰来作为天然的过滤网……
那么关于印度官方可能的外交施压,我倒是有一个思路。”
众人的目光集中到他身上。
“我们的政策,需要一套能站得住脚且让他们难以反驳的叙事。”
阿卜杜勒撚着念珠,继续道:“阿联酋是一个伊斯兰国家。
我们的法律和政策,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
我们完全可以,新阿联酋不再是过去那种赤裸裸压榨外劳的旧社会,而是要转变为‘给建设者以归属,尊重人权’的新社会。
所以,我们可以对外宣称:我们并非歧视印度公民,我们只是以伊斯兰国家的宗教规则为标准。”
“核心逻辑就是:告诉国际社会,我们不歧视任何国家的劳工,仅以宗教归属划线吸纳长期劳动力。”
“保障勤恳劳工的权益,拒绝庇护闹事者。这放在任何国家,都得通。
而我们,只是加了一个宗教前提。”
“而且,坦率的,殿下这招‘筛沙取金’确实精妙,从根本上切割了印度裔劳工群体!
印度裔非穆斯林抱团成性,易被印度民族主义煽动,是动乱的根源。
而印度裔穆斯林,他们的根在乌玛(穆斯林共同体),心向麦加,天然更容易认同阿联酋这片伊斯兰土地。
用信仰筛选忠诚,用勤劳筛选公民,用制度重塑国家的人口结构……
这既杜绝了群体暴乱的土壤,又安抚了担忧外劳稀释福利的本土民众,更在宗教道义上占据了无可指摘的制高点。
所以,印度如果指责我们‘歧视’,我们就可以反问:我们保障所有遵纪守法、辛勤工作的劳工权益,何来歧视?
我们坚决拒绝庇护闹事者、破坏者,这是维护国家稳定的必须。
难道印度要干涉我国内政和宗教自由吗?”
他顿了顿,撚动手中的念珠,
“而且,这不是我们独创的。
纵观伊斯兰历史,对于非穆斯林居住在伊斯兰领土,早有‘齐米’(受保护民)制度,保障其信仰自由和基本权利,但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缴纳人丁税,且不享有与穆斯林完全同等的政治权利。
我们如今的做法,不过是现代版的、更人道的调整。
我们不征收特别的税,我们保障其工作权益和人身安全,我们只是明确了一条上升通道的界限:国家公民的核心身份,必须建立在共同的信仰认同之上。”
这一套辞,逻辑闭环,进退有据。
既坚持了原则(必须归化穆斯林),又规避了最敏感的外交指责(种族或国籍歧视)。
高志凯听完,忍不住轻轻鼓掌,
“用教法应对外交,把国家行为上升到宗教规则层面……妙!
这样一来,我们就从‘印度VS阿联酋’的国家对立叙事,巧妙转换到了‘伊斯兰国家宗教政策’的叙事上。
印度政府若指责我们‘歧视印度公民’,我们就可以反问:阿联酋作为伊斯兰国家,优先接纳认同其主体信仰的劳动者,何错之有?
我们并未禁止印度非穆斯林前来务工,我们只是明确了国籍授予的信仰前提。
这是我们的内政,也是我们的宗教特性决定的。
他们可以我们政策严格,但很难指控我们‘系统性种族歧视’。”
阿卜杜勒微微颔首:“执行上,需要宣传配合。
宗教层面要发声,统一口径。
同时,我们的外交系统也要提前准备,用这套叙事去应对可能的质询。
占据道义制高点,规避外交歧视指责。”
瓦立德点了点头,看向了哈曼丹,“二舅哥,重点突出两点。
第一,我们打击的是违法乱纪行为,保护的是守法劳动者;第二,我们开放归化通道的对象是皈依者。”
哈曼丹立刻领会,“明白。
我会通过新媒体渠道和部网络,定向宣传这两点。”
瓦立德点了点头,“特别是对本土公民,要强调‘吸纳的是信仰同胞,是壮大乌玛力量’,淡化‘引进外劳’的担忧。”
阿卜杜勒跟着补充道,“爱资哈尔那边……
塔伊布大伊玛目既然已经和我们有合作基础,可以请他从伊斯兰兄弟情谊和保护信众权益的角度,发表一些支持性看法。
强调接纳穆斯林兄弟是教法责任,而管理非穆斯林居民、要求其遵守法律也是古典教法允许的范畴。
这样我们在国际宗教舆论场上也不会孤立。”
第三道阻力(印度外交施压),也有了应对之策。
高志凯推了推眼镜,接过话头,
“殿下,阿卜杜勒先生解决了对外的叙事问题。
那么对内的执行问题,也就是哈曼丹殿下提到的第四道阻力——官僚体系的懒政和腐败,我也有一个初步想法。”
瓦立德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高老师请讲。”
“我们可以尝试建立一套‘群众监督机制’加‘宗教监督机制’。”
高志凯语速平稳,思路清晰,“具体来,就是学习中国的‘一站式办事大厅’模式,但在我们这里进行本土化改造。”
他详细解释道:“在主要的劳工聚集区、政务中心,建立‘外籍劳工权益保障与宗教服务中心’。
这个大厅里,一站式办理劳工合同备案、工资纠纷申诉、医疗求助、法律谘询等所有业务。
关键是……”
他顿了顿,强调道:“大厅里,设立专门的宗教席位,由各地清真寺推荐、经过培训的阿訇坐镇。
这些阿訇,一方面为有需要的劳工提供宗教服务、心理疏导,另一方面……
他们同时承担监督职能。”
“监督什么?”哈曼丹忍不住问。
“监督两方。”
高志凯,“一是监督劳工是否遵守教法和国家法律,是否有闹事、欺诈等行为。
二是监督政务大厅的办事人员,是否有拖延、刁难、索贿等腐败或懒政行为。”
他进一步阐释其精妙之处,“内政部、劳工部这些部门归属于行政体系。
办事官员的任命考核归行政系统。
而各级清真寺、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系统。
阿訇的任命和考核归宗教系统,工资和经费也由宗教基金或国家专项拨款保障,不受地方行政官员制约。
这是两条线,各自有各自的垂直领导、考核机制、人事管理,在办事大厅交汇但互不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