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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6章 另一个帮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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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第二天早上的监控被拖了出来。

几乎是一帧一帧的对比,在有了线索的前提下,对比后的画面看起来就似乎多了很多疑点。

画面里,出租屋的门这次从里面推开,推门的手也是右手。

周予本人从门里出来,步子不急不慢,走到巷口,拐上街道,进了便利店。

他再次光明正大的和店员交流完,才买完早餐出来,右手拎着塑料袋,走到夹道口,停了一下,走进去。

几秒后,另一个“周予”从夹道里出来,左手上拎着便利店同款塑料袋,走到出租屋门口,左手推开门,进去。

周沛把两段画面并排放在一起,来回看了两遍。

“既然还需要在夹道里交换身份,那是不是明林晚整夜没有回去?”

方晴大胆推测,“也是是……晚上交换完之后,她去行凶,然后根本没回出租屋,而是行凶完后,一直在夹道里待着,待到第二天早上,等周予出门。

然后两个人在夹道里第二次交换,林晚换上周予的衣服,拎着东西,从正门回去。

而监控里再度出现画面,就是几个时后,两个人携手从出租屋里走出来的画面。

周沛把笔往桌上一扔。

“等一下,捋一捋。林晚通过这个方法去了某个地方,这个我们已经确定了。

周予确实通过某种方法,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另一个入口回到了出租屋。

可问题来了——既然周予有那条路,为什么林晚不走那条路?

林晚为什么不从那个入口偷偷出去再进去?那样不是更直接、更方便吗?

他们干嘛非得大费周章地互换身份,让林晚穿着周予的衣服从正门走出去,然后再在夹道里交换?这绕了一大圈,不嫌麻烦吗?”

方晴想了想,“因为不在场证明。”

周沛转头看她。

“有什么是比监控更权威的?”方晴指了指监控,“监控拍到周予从正门出去买东西,拍到他回来,拍到他第二天早上又出去买早餐,然后两个人一起离开。

从头到尾,林晚从正门进去之后就没再从正门出来过,警方看监控,看到的是‘林晚一直待在出租屋里没出去’。这就是不在场证明。

而周予也需要在监控里出现,留下人证物证,来混淆警方的视线。”

周沛沉默了一拍,点了点头,“那第二个问题呢?目前就算是留下不在场证明,也只留下了周予在监控里的身影。”

“严格意义上来,林晚还是没有直接的不在场证明。周予的认证姑且算一个……但是……”

陆时寒和在卧室里的顾昭,心有灵犀的同时开口,“因为那条路,林晚走不了。”

所有人都看向陆时寒,而远在家里的顾昭也挑了挑眉,看向水晶画面里的陆时寒。

“你注意这两次交换的时间点和位置。”

陆时寒走到屏幕前,指着画面,“第一次交换,是晚上。林晚假扮周予,从正门出来,走进夹道。

第二次交换,是第二天早上,林晚假扮周予,从夹道出来,走回正门。

两次交换,林晚走的都是正门,她从大门出,从大门回。

那条秘密通道,她一次都没有用过。”

方晴看着他,“所以你的意思是——”

“这条通道,大概率只有周予能走。林晚走不了。”

陆时寒,“具体为什么,可能是通道的结构,可能是体力问题,可能是别的什么原因。

但结果就是,林晚想进出出租屋而不被监控拍到,她做不到。

她只能用最笨的办法,穿周予的衣服,假扮他,从正门出去,所以才有这场交换。”

周沛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绕了这么大一圈,原来是因为林晚自己出不去。”

“那第三个问题。”

方晴把手里的笔转了转,“林晚整夜未归。如果她真是去做案了,那做完案之后呢?她是不是一整夜都待在夹道里?如果是的话,那个夹道——我们第一次去查过,当时只发现了开头的脚印,中段和尽头都没查到什么。

但当时我们查的是有没有人走过,没查有没有人在里面待过。

如果林晚在那里蹲了一整夜,夹道里会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她不可能站一整夜吧,肯定坐过、靠过什么地方,如果她做了案,手上、衣服上会不会沾了什么东西,蹭在了墙上、地上?”

陆时寒点了一下头,“重新查夹道,这次直接带大型的灯具去,然后一寸寸查。”

……

陆时寒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

他把白板上的内容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然后坐直了身体,“既然这样,那我们先兵分两路。”

所有人抬起头看他。

“方晴”,他点了一下名字,“你带技术科的人,重新回夹道。这次墙根、地面、树根底下,全都过一遍。

重点是林晚可能待过的地方。尝试找蹭痕,找遗留物,任何能证明她长时间停留的东西。”

方晴点了下头,“好的陆队。”

“第二路,我带队”,陆时寒道,“到时候带周沛和其他几个人,去申请搜查令,搜周予那间出租屋。”

“搜查令下来要多久?”

“最快明天”,陆时寒道,“所以今天做不了,等搜查令下来,我们再进去。”

主要是能给陆时寒批搜查令的那个领导明天才能回来。

而不管如何程序上的合规还是必要的。

周沛啧了一声,叹了口气。搜查令的流程大家都清楚,急也急不来。

“现在既然去不了,那就继续讨论。”

陆时寒从桌边直起身,走到白板前面,拿起笔,在白板下方写了两行字:

药物来源:周予、林晚购买记录均无。

他转过身来,看着所有人,“当时尸检报告死者体内有药物成分。是镇静类的,能把人迷晕。

这种药不是随便能买的,属于违禁药,但信息科查了周予和林晚的购买记录,两个人都没有涉及相关药品。”

“线上线下的购买记录、网购平台、药店登记,全都没有。

这种药普通学生本来就不容易接触到,更别通过正规渠道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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