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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何大清被判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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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审大会那天,保定的天阴沉沉的。

不是要下雨的那种阴——云层不高不低地压在天上,像盖了一层灰扑扑的棉絮,把日头遮得严严实实。风从城隍庙街那边灌过来,卷着地上的黄土和碎纸片,打在脸上又冷又硬。

何雨柱站在法院门口的青石台阶上,把何雨水棉袄最上面那颗扣子扣紧了。

“冷吗?”他问。

何雨水摇摇头,但两只手还是攥着衣角。她今天穿了件半新的蓝布棉袄,是何雨柱来保定之前在空间里翻出来的存货——何大清留下的布料,他找裁缝赶做的。棉袄有点大,袖口挽了两道,露出里面白花花的棉花。

“哥,爹会不会……”何雨水抬头看他,眼睛里有层薄薄的水光,但到底没哭出来,“他会不会被判很多年?”

何雨柱没有立刻回答。

法院大门顶上挂着一面国徽,红底金穗,在灰蒙蒙的天色里格外扎眼。大门两边站着两个穿灰蓝制服的公安,腰里扎着武装带,站得笔直。台阶人,还有几个拿着本子的报社记者。人声嗡嗡的,被风搅得支离破碎。

“进去吧。”何雨柱牵起妹妹的手,“该知道的,总会知道。”

他的手很稳。何雨水握住那只手,觉得哥哥的手心是热的,干干燥燥的,像是冬天里烧热的炕沿。

法庭里面的光线比外面还暗。窗户不高,玻璃上蒙着一层灰,透进来的光昏黄模糊。天花板上吊着几盏白炽灯,灯罩是搪瓷的,光线打下来在桌面上堆成一团一团的光晕。旁听席上已经坐了不少人,前排留了几排空位——那是给案件相关人员坐的。

何雨柱拉着何雨水在第二排靠走道的位置坐下。刚坐稳,就看见保定城隍庙派出所的老孙从侧门进来,朝他点了点头。老孙今天换了身干净制服,领口的风纪扣扣得严严实实,手里拿着一沓卷宗。他走过来,俯身在何雨柱耳边说了句:“都准备好了,放心。”

何雨柱点了点头。

老孙直起身,目光在何雨水身上停了一下,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到底没说。转身走向证人席旁边的位置,坐下了。

法庭前方正中间是审判台,比地面高出一截,上面摆着一张深褐色的长条桌,桌后放着三把高背木椅。审判台左边是公诉人席,右边是辩护席——虽然何雨柱知道,今天这个案子,辩护席上坐的那个人也不会真的为何大清辩什么。

人陆陆续续进来。何雨柱看见白寡妇那边的几个邻居,缩在最后一排角落里,低着头不敢四处看。看见保定街道办那个工作人员老曹,正襟危坐在第一排,手里攥着一顶蓝布帽子。看见几个不认识的面孔——大概是法院和公安局的人,神色严肃地低声交谈着什么。

然后侧门开了。

先出来的是白寡妇。

白寡妇被一个女警押着,走进被告席旁边那个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小隔间里。她穿了一身灰布棉衣,头发胡乱扎着,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不过几天功夫,人瘦了一圈,颧骨突出来,眼窝陷下去,像是被什么东西从里面掏空了。何雨水看见她的时候,身子不自觉地往哥哥那边靠了靠。

何雨柱面无表情地看着白寡妇。后者从进来就一直低着头,眼睛盯着地面,不敢往旁听席看一眼。

然后是易中海。

易中海被两个公安押出来的时候,旁听席上起了一阵细微的骚动。几个声音压低了在议论,有人伸长脖子往那边看。易中海穿着看守所的统一灰棉衣,袖口和领口都磨得起了毛边,脸上那点油光水滑的神情全没了,剩下一层灰败的底色。他的眼神在旁听席上扫了一圈,扫到何雨柱的时候,瞳孔猛地一缩。

何雨柱平静地和他对视。

易中海先移开了目光。

最后出来的是何大清。

何雨水的手一下子攥紧了何雨柱的手指。

何大清从侧门走出来的时候,脚步有些踉跄。他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蓝布棉袄——是他跑路时穿的那件,在看守所里揉了又揉,褶子像刀刻的一样深。胡子没有刮,下巴上一片青黑,眼珠子浑浊,目光散散的,像是没睡醒,又像是魂不在身上。

他走进被告席的木栅栏里,站定,抬起头。

第一眼就看见了何雨柱。

何大清嘴唇哆嗦了一下。嘴巴张开,又合上,喉咙里发出一个含混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卡在嗓子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

何雨水把脸埋在何雨柱的胳膊上。

“全体起立——”

书记员的声音在安静的法庭里炸开。所有人稀里哗啦站起来。审判台后面的门开了,三个穿深色中山装的人走出来——中间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审判员,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脸色沉稳得像是刻在石头上的。左边一个年轻的审判员,右边一个女书记员。三人在高背木椅上落座。

“坐下。”

又是一阵窸窣的声响。

审判长把面前的卷宗翻开,手指在纸页上慢慢划过,然后抬起头,目光在被告席上扫了一圈。

“被告人何大清,男,现年四十二岁,原四九城南锣鼓巷居民。经保定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审判长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砸在每个人的耳朵里,“指控罪名为遗弃罪。”

他顿了顿,看了何大清一眼。

“被告人何大清,你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什么要说的吗?”

何大清抬起头,嘴唇哆嗦着,像是想说很多话,但所有的字都堵在喉咙口。他看看审判长,又看看旁听席上的何雨柱和何雨水,最后挤出来一句:“我……我没有想不要他们……”

声音很轻,轻得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审判长没有追问。他朝公诉人席点了点头。

公诉人站了起来。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女同志,短发齐耳,戴着一副圆框眼镜,语速不快但咬字极准。她面前摊着一份起诉书,但她几乎没有看——这些天来,这些材料她已经背得烂熟。

“审判长、审判员:经侦查查明,被告人何大清于一九五一年十月间,在未与子女商议、未做任何生活安排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户籍所在地四九,随同案白某前往保定隐居。何大清离开时,其子何雨柱年仅十六岁,其女何雨水年仅十一岁,均为未成年人,完全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她顿了一下,翻了一页。

“何大清离家时,家中仅余玉米面十余斤、现金不足五元。此后数月间,何大清未寄回一分钱、一斤粮,未写一封信,对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不闻不问。直至被害人何雨柱携带妹妹前往保定寻找,期间历时近两个月。此间,被害人兄妹二人靠亲友接济和邻里借贷维持基本生存,其妹何雨水一度因营养不良出现健康问题。”

何雨水的手在何雨柱掌心里抖了一下。何雨柱没有看她,只是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些。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书证物证在案佐证。被告人何大清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遗弃罪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其遗弃对象为未成年亲生子女,且遗弃期间长、后果严重,建议审判庭依法从严惩处。”

公诉人说完,坐下了。

审判长把目光转向辩护席。辩护律师站起来,很年轻,看上去不到三十岁,脸色有些紧张。他翻了翻面前的笔记,清了清嗓子。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在讯问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悔意。考虑到被告人此前并无前科,系初犯偶犯,且……”他顿了一下,显然自己也觉得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请求审判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辩护律师说完就坐下了。整个法庭安静了几秒钟。

审判长推了推眼镜,目光转向被告席上的何大清。

“被告人何大清,你现在可以作最后陈述。”

何大清抬起头。

他站在那里,手抓着木栅栏的边缘,指节发白。他的嘴唇哆嗦着,像是要把一辈子的委屈都倒出来,但所有的声音都堵在喉咙里。他看着审判长,又转头看着旁听席上自己的儿子和女儿。

何雨水把头抬了起来。

她看着自己的父亲,眼睛一眨不眨。那双眼睛里没有恨,也没有怨,只有一种近乎空白的平静——像是看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

何大清被这目光刺了一下,身子往后缩了缩。

“我……”他的声音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我知道我错了。我对不起柱子,对不起雨水。我不该……我不该扔下他们。我就是……我就是当时鬼迷心窍……”

他说不下去了。喉咙里发出一声含混的呜咽,像一只被夹住尾巴的狗。

何雨柱坐在旁听席上,从头到尾没有任何表情。

审判长没有再问什么。他低下头,和左右的审判员低声交换了几句,然后抬起头。

“现在休庭十五分钟。”

三个审判员站起来,从后面的门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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