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送我去镇上念书?(1/2)
漠北的村子大多散落在戈壁滩上,胡杨镇是方圆百里唯一像样的镇子。
镇上有集市,有客栈,还有一间私塾。
虽然学生总共不到十个,先生也是个屡试不第的老童生,但在这文化荒漠里,已经算是高等学府了。
村子离胡杨镇有四十多里路,中间要穿过一片有狼出没的戈壁。
之前村里去念书的孩子(现在都走出漠北了),要么寄宿在镇上的亲戚家,实在没亲戚的,就得求夫子开恩,住在私塾后面的小屋里——当然,得多交一份住宿费。
王寡妇听完胡屠夫的话,第一反应是摇头:“不行不行,镇上我半个亲戚都没有,住哪儿?再说了,学费、住宿费、饭钱……我哪来那么多银子?”
“这些你别管。”
胡屠夫拍了拍胸脯,那声音结实得像是敲鼓,“全包在我身上。”
王寡妇瞪大眼睛:“胡大哥,这怎么行?我们非亲非故的……”
“怎么非亲非故了?”
胡屠夫一瞪眼,“狗蛋叫我一声胡叔,这关系还不够亲?”
说完,他像是怕王寡妇拒绝,转身就走,“事就这么定了,我明天一早来接狗蛋!”
“诶!胡大哥!胡……”
王寡妇追了两步,胡屠夫已经大步流星走远了,那背影在晨光里显得格外魁梧。
其实胡屠夫这主意,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第一,狗蛋在村里确实待不下去了。
自从“命犯桃花”这事儿确定是算命先生说的后,这孩子简直成了全村的出气筒。
今天李家的鸡丢了怪他,明天张家的水缸裂了也怪他。
长此以往,别说狗蛋,连王寡妇都得被逼疯。
第二,王寡妇需要清静。
胡屠夫看着她日渐消瘦的模样,心里跟刀割似的。
送走狗蛋,至少那些半夜扔花的人能消停点——总不能在空屋顶上继续这项行为艺术吧?
第三,狗蛋确实该识字了。
胡屠夫自己是个粗人,杀牛宰羊卖肉一辈子,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
但他走南闯北听过不少故事,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哪怕只是认识几个字,将来不做睁眼瞎,也是好的。
至于银子……胡屠夫摸了摸腰间沉甸甸的钱袋。
他卖了十年的肉,无妻无子,吃穿用度又省,确实攒了些家底。
养一个孩子念几年书,还是负担得起的。
“就当……就当提前投资了。”
胡屠夫自言自语,脸上露出罕见的、略带羞涩的笑容。
胡屠夫走后,王寡妇站在井边发了很久的呆。
直到有人来打水催她,她才如梦初醒,拎着半桶水晃晃悠悠地回家。
推开院门,狗蛋正趴在窗缝边往外看。
听见动静,他转过头,眼睛亮晶晶的:“娘,胡叔是不是说要送我去镇上念书?”
“你听见了?”王寡妇把水桶放下。
“听见一点。”
狗蛋从炕上跳下来,光着脚跑到她面前,“娘,镇上是啥样的?有没有花?”
“呸呸呸!说什么呢!”
王寡妇赶紧捂住他的嘴,四下张望,仿佛“花”这个字会引来什么不祥之物,“镇上……镇上就是房子多点,人多点,其他的跟村里差不多。”
其实王寡妇也没去过几次胡杨镇。
最近的一次还是三年前,狗蛋爹的忌日,她去镇上买香烛纸钱。
记忆里的镇子,无非是几条尘土飞扬的街道,几家店铺,和永远灰扑扑的天空。
“那我能去吗?”
狗蛋仰着脸,小心翼翼地问。
王寡妇看着他,心里百感交集。
这孩子长到八岁,没出过村子,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饱饭,没穿过一件新衣裳。
如今要去镇上,她这个当娘的,既舍不得,又觉得……或许真的是条出路。
“去。”
王寡妇一咬牙,“收拾东西,明天一早胡叔来接你。”
狗蛋欢呼一声,在屋里转了两圈,忽然停下来:“娘,那我走了,你一个人咋办?夜里房顶上要是再有人扔东西……”
“他们扔他们的!”
王寡妇挺直腰杆,“老娘还怕他们不成?再说了,你走了,他们扔给谁看?没准就消停了。”
话虽这么说,王寡妇心里还是发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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