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 司法独立,公正执法(1/2)
永熙二年,七月初一,辰时,京城,大理寺。
这座始建于前朝的古老衙署,今日焕然一新。大门上方那块斑驳的“大理寺”匾额,已被一块崭新的黑漆金字牌匾取代,上书三个大字——“最高法院”。字体刚劲有力,出自林砚的亲笔。
大门两侧,原先那副“明镜高悬,执法如山”的对联,也被换掉了。新对联写着:“法行天下,无私则可;律在人心,不偏为公。”
今日,是大雍最高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的日子。
没有锣鼓喧天,没有鞭炮齐鸣,没有官员道贺,更没有百姓围观。一切,都在一种庄严肃穆的氛围中进行。只有几位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林砚、李善等寥寥数人,出席了这场简朴的揭牌仪式。
最高法院的首任院长,名叫薛慎之,今年五十四岁,原是大理寺少卿。此人以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着称,在刑部和大理寺任职二十余年,经手的案子无数,从未有过一起冤假错案。他为人低调,不喜交际,除了办案,几乎没有任何爱好,在同僚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林砚看中的,恰恰就是他这份“不合群”的品格。
薛慎之亲手揭开了牌匾上的红绸。他望着那三个大字,沉默了片刻,然后,转过身,对林砚深深一揖:“王爷,下官有一句话,想请问王爷。”
林砚点了点头:“薛院长请讲。”
薛慎之直视着林砚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王爷说,司法独立,不受行政机关干涉。那么,倘若有一日,王爷您本人,触犯了国法,最高法院,可能秉公执法,审判王爷?”
此言一出,在场的几位官员,脸色都变了。李善更是皱起了眉头,正要开口呵斥,却被林砚抬手制止了。
林砚没有回避薛慎之的目光,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郑重地回答道:“能。”
薛慎之追问:“王爷此言当真?”
林砚斩钉截铁:“绝无戏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太师,亦不例外。”
薛慎之闻言,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容。他再次向林砚深深一揖:“有王爷这句话,下官,便放心了。下官,定不负王爷所托,不负这‘最高法院’四字!”
揭牌仪式结束后,林砚在薛慎之的陪同下,参观了最高法院的内部设施。
这座经过改建的衙署,与传统的衙门,截然不同。大堂正中,没有“明镜高悬”的匾额,也没有“肃静”、“回避”的虎头牌。取而代之的,是一把高大的法官座椅,座椅背后,悬挂着一面巨大的铜质天平,象征着法律的公正与平衡。
法官座椅的下方,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原告席和被告席。再往下,是旁听席,一排排长椅,可以容纳近百人旁听审判。整个布局,简洁而庄严,透着一股肃穆的压迫感。
薛慎之指着大堂一侧的一扇小门,介绍道:“王爷,那是合议庭的会议室。重大案件,将由三名法官共同审理,合议表决。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一人专断。”
林砚点了点头,问道:“法官的人选,是如何确定的?”
薛慎之答道:“回王爷,最高法院目前共有九名法官,都是从全国各级衙门中,遴选出来的。遴选的标准,主要有三条:一是精通律法,二是品行端正,三是未曾有过贪腐或枉法的记录。这九名法官,一经任命,除非有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否则不得随意免职。他们的俸禄,也比同级官员高出三成,以确保他们能够廉洁自守。”
林砚满意地道:“很好。法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是司法公正的基石。这一点,你一定要把好关。”
薛慎之正色道:“王爷放心,下官明白。”
七月初五,最高法院受理了成立以来的第一起重大案件。
这起案件,涉及京城一家名为“恒通钱庄”的老板,状告户部一名叫赵伯伦的主事,利用职权,强行从钱庄借贷五万两白银,至今分文未还。赵伯伦不仅拒不还钱,还利用手中权力,威胁钱庄老板,若再敢催讨,便要查封他的钱庄。
钱庄老板走投无路,听说成立了最高法院,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递上了状纸。
这起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棘手的是,被告赵伯伦,是户部尚书周淮手下的一名得力干将,在户部任职多年,人脉广泛。而且,五万两白银的数额巨大,一旦定罪,赵伯伦不仅要赔钱,还可能面临流放的重刑。
消息传出,京城官场,一片哗然。许多人都在观望,想看看最高法院,究竟敢不敢动这位户部的“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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