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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回忆录】.搞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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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蹇的目光落在那人身上,:“抬起头来。”

那人没有动。

于蹇又开口:“把你脸上的布扯了。跪在这里遮遮掩掩的,有什么用?”

管家走上前,一弯腰,伸手揭了那人脸上的黑布。一张年轻的脸露了出来,约莫二十出头,面相平平。

他在烛火下被照得无所遁形,目光落在地面的砖缝上,依然没有抬头。

于蹇看着他。管家站在一旁,无声地退后半步,把空间留了出来。

于蹇正要再开口,厅门口传来脚步声。

任羡之走了进来。

“爹。”

于蹇原本正要开口审问堂下那人,听到这声喊,目光移了过来。

他的视线落在任羡之额角那块红肿上,眉头猛地蹙了起来。

“你额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转脸看向地上那个还趴着的黑衣人,“是他打的?”

任羡之不经意愣了一下,他干脆将计就计:“……对。”

地上那黑衣人猛的抬起头,一脸震惊的看向任羡之。

不是,大哥,你……刚刚把我牙都快打飞的人是谁?这样想着,那黑衣人觉得自己的嘴更疼了。

于蹇的脸已经沉了下来。他看着任羡之额头上那一片红肿,目光越来越冷。:“你是什么人?受谁的指使?今夜潜入我的府邸,伤我家人,到底想干什么?”

那人脸上堆起那副方才在院子里用过的、浮夸又潦草的凄苦表情:“大人,小的就是个偷东西的,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夜里摸进来想找点吃的,没想到惊扰了贵人……”

于蹇没说话,依旧死死盯着他。

那人的声音在那种沉默里越来越虚:“小的真的只是……”

“爹。”任羡之开口打断了他。

“私闯民宅,按律当杖责三十。夜间持械潜入官宅,意图不明,可加至杖责五十。若查实受他人指使,蓄意伤人,按《大周律》可论以‘教唆伤人’之罪,主谋与行凶者同罪。”

他顿了顿,“未查清之前,可按现行贼犯收押,先打,再审,也是合规的。”

于蹇听完,看了任羡之片刻,像是接住了他递过来的那个话头,然后收回目光,落回地上那人的身上。

“来人。”

两个家丁应声走上前来。

“拖出去,打五十大板。”于蹇说,“打完再审。不必留手。打完了,什么时候开口,什么时候算。”

那黑衣人的脸色瞬间惨白,那两个家丁已经走到了他两边,一人一边抓住了他的胳膊,把他从地上架了起来。

“等等——”他吼起来,“我说,我说。”他被架着,身体微微向前倾了一下,声音急促。

“是于公子让我来的!于诚于公子!他说只要我夜里潜进来装神弄鬼,扮些吓人的动静,把那新回来的少爷和他媳妇儿吓唬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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