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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5章 凡事就怕较真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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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说到“董事长”三个字的时候,声音又小了下去,像是这三个字烫嘴。

民警又问他是否认识报案人,他摇了摇头;问他为什么要对报案人说那些威胁的话?他沉默了很久,最后挤出了一句:

“我不想让那个姑娘看不起我。”

老马,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没有委屈,没有愤怒,只有一种疲惫的认命般的平静。像一个演了很久的演员,终于卸了妆,看着镜子里那张陌生的、苍老的、满是疲惫的脸,忽然觉得这出戏从一开始就不该登台。

隔壁房间里,莉莉安也在做笔录。她的状态比所有人都好。她不涉案,只是作为同行人员被请来配合调查。

莉莉安坐在询问室里,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语气轻松得像是在和朋友聊八卦。

讲到叶晨拿出手机录音的时候,她的眼睛里闪着光;讲到事发时叶晨说“最好的选择就是报警”的时候,她的嘴角微微上扬;讲到叶晨拆穿老马是司机的身份时,她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

莉莉安对民警诉说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欣赏:

“你们是没看到,那个人当时脸色就变了,就跟……就跟被人当场扒拉马甲一样。”

民警看了莉莉安一眼,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那是他今晚唯一一次差点没忍住笑。就连他都看了出来,面前的这个女孩儿,对于那个大学助教很有好感。

所有笔录做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负责叶辰案件的那个中年民警,拿着厚厚一沓笔录纸,走进了所长办公室。

所长姓陈,五十出头,头发花白,脸上的皱纹像是用刀刻出来的,每一道都带着岁月的重量。

他坐在办公桌后面,手里夹着一支烟,烟灰已经积了很长一截,快要掉下来的时候,他才不紧不慢地弹了一下。

民警把笔录放在桌上,把事情经过简要的汇报了一遍。

所长听完后没有立刻表态,拿起桌上的笔录翻了翻,翻到叶晨光的诉求时,停顿了一下,靠在椅背上闭目思索了几秒。

“报案人的身份确认了吗?”

“确认了,确实是魔都建筑大学的助教,搞建筑设计的。”

“监控看了吗?”

“看了,跟报案人说的完全一致,那个女的在公开场合当着好几个人的面,指着报案人骂“渣男”,还说同行的女士“眼神不好”。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一两分钟,报案人没有任何过激反应,就是录了音,然后报了警。”

所长喝了口茶,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几下,然后接着问道:

“那个朱锁锁呢?什么态度?肯道歉吗?”

“不太配合,她觉得自己没错。一直强调报案人是她闺蜜的前男友,分手没几天就找了新欢,她是在帮闺蜜出气。”

所长嗤笑了一声,心说这是又遇到了个法盲。遇到不跟她较真儿的倒是还好,可不是所有人都是任他人拿捏的软柿子,这回她算是碰到了硬茬,还是能崩掉她牙,不肯善罢甘休的那种。

“她那个闺蜜呢?来了吗?”

“刚给她家里和她闺蜜打过电话,这会儿应该正往这边赶呢。”

所长挠了挠下巴,看了民警一眼,然后说道:

“也就是说,她是为了一个不在场,不知情,甚至可能根本不需要她出这个头的人,在公共场合辱骂一个她根本不熟悉的人?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民警笑了笑,没有说话,因为不需要说,答案已经在那里了。

所长思忖了片刻,最后有了决断:

“依法办吧。”

民警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所长办公室,他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翻开《治安管理处罚法》,找到了第四十二条。台灯的光线照在泛黄的法条上,那些他背了无数遍的文字,在今天晚上又一次被激活了。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威胁性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

朱锁锁的行为,属于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当着多名目击者的面,情节清晰,证据确凿,没有任何争议空间。

至于“情节较重”的认定依据——报案人是大学老师,职业具有特殊的社会评价属性。

在公共场合被无故辱骂,对其名誉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违法行为人事后拒不认错,态度恶劣;违法行为人与报案人素不相识,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寻衅滋事性质。

以上种种因素被叠加在一起,足以构成“情节较重”。

民警最终在处罚决定书上写下了处理意见:行政拘留十五日。

写完之后,他看了一眼那行字,确认无误,然后把决定书放进了文件夹,站起身,走出办公室。

走廊里的日光灯有些年头了,灯管的两头发黑,光线不够亮,也不够白,照在浅灰色的水磨石地面上,像是铺了一层薄薄的霜。

他走到临时看管朱锁锁的询问室门口,推开门,看到朱锁锁坐在里面的铁椅子上,双手抱在胸前,下巴微抬,依然维持着那种虚张声势的、不肯低头的姿态。

但她的眼睛出卖了她,眼眶红了,鼻尖也红了,像一个快要哭出来,但死撑着不肯哭的人。

民警把处罚决定书放在了朱锁锁的面前,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

“朱锁锁,你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你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朱锁锁看着那张纸,看了很久。

她认识上面的每一个字,但它们组合在一起的意思,她好像突然就不认识了,行政拘留,十五日。

两个词,七个字,像七根针,一根一根地扎进她的认知里,把她过去二十几年建立起来的所有关于“这个世界是怎么运作的”的认知,扎得千疮百孔。

她张了张嘴,想说“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想说“我就是说了几句话而已”,想说“我又没打他”。但她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掐住了,一个字都发不出来。

因为在她张嘴的那一刻,她忽然想起了叶晨在颐园前厅里说的那句话——“最好的选择就是报警。”

那时候她觉得这句话可笑。现在她觉得,可笑的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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