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洪氏手书(2/2)
当时他们二人下墓欲窃辰帝之珠,是献供鬼市、明意江湖,就此金盆洗手,然而一遭险变,取珠未得,再言退隐之事自是处处受阻。
却此之时,李向安主动联络了洪士商,声称愿为其摆平诸乱,使之兄弟二人顺利金盆洗手,然其意自是在于党招归附,却于骑虎难下的洪家而言,党附于左丞也总好过继续走阴蒙负无止尽的家族殃诅,于是洪士商再次屈从。
也便是党附左丞之后,洪门一举跃至岭东上商之列,手握皇授尚安之印,商行四方通畅无阻。为偿祖辈阴债,洪门兄弟两人每行商而至一地皆行布施,如此广积善德,亦于百姓之间颇得声望,挣起家门一时中兴。
却也就在洪士商以为家族终能在自己这一代洗净前途之时,那已为国师的段干戊竟阴魂又附而来。
书中述此为言:
初者,吾等只知戊有异能于常,或作隐居灵巫,故未曾多虑,却后方知,其本非阳世之属。
幽冥无相,噬阴为存,戊之此来,便欲以我洪门之势,借行商为掩,采命而蓄毒草养阴。吾弟士其性情刚强,只道家门归善不易,断不可再为此损德之行,是以悍然为拒。却当夜,吾弟莫名独行出门,就此不归,未久得书,仍作戊之意传,令吾族门屈从其念,不若家门可灭,伴书而来,有弟之骨,漆染浸浊,乃经邪术成器。吾怒毁书,誓与邪人不共戴天!
奈何凡躯微微,何足与此天造地设之邪灵为抗?短短月余之间,吾族横生血光之灾,仅逢一日,送棺有十。吾知邪灵成怒,赴京哀恳,只求但留弟妹一命,留得吾弟遗腹之子。戊令我从命行事,我屈愿。奈何早在初见士其残骸之日,弟妹便惊失魂,自此疯癫,日夜泣涕,待吾自京而归,方知弟妹竟已自裁,一尸两命,吾弟之脉终绝于此。
日后连年,久无绝期,吾如行尸,屈受其策。我身何怜,唯求一愿,但念小儿勿为此邪行……
此后多年,洪士商虽为邪教行事,却也在极力找寻克制无相之法。
维达虽为异族,然其所信奉的海上女神索雅苏卡却有吞噬世间诸恶之能,他便辗转找到了一位在鬼市中也颇有名头的索兰卡,斥以重金请之降仪,却也因此一举,他被当年的维达亲王阿瑞拉所留意,乃至于后甚至成了维达窃谋东洲的一条伏线。
而言那流波山的隐山陵,最初却是他应段干戊之意摸穴而寻,段干戊曾有意亲自前往那座隐山陵,为此还曾派了他的使者随洪士商去了一趟,结果那个使者却差点死在陵中,虽说最后是侥幸逃了出来,却就此丧了半边脸,无法恢复。
也正是因此一事后,洪士商方才揣测,那陵中或许正有能克制无相之物,遂于之后多年间,他每赴月舒流波镇,必要潜往那座隐山陵,明作养尸之地,实际却是为了打探陵中隐秘。
只可惜那座隐山陵终非凡俗之境,更不可知乃是何人所建,而他亦是终其一生也未能探得其真正的深隐之地。
“某之一世,蝇营狗苟,恍惚一生,终末负罪残亡,昔者先辈但逐金利不惜背德逆施,终至积恶之家,业诅不休,及今又某为一己之私、家族之存,不惜蒙心逆志,戮下冤魂难计,罪有应得,何可怨哉?奈何蝼蚁争朝,亦尝独月求思,天道何顾?王义何存?何致邪教势如风火?草木尚有存生之志,而况人也?
“吾等本非天志泯灭之属,固知族有先辈已酿恶果,手足相携恳愿担载前罪,家财可散以济贫苦,力微愿取正道之义,薄命之行但求弥过补失,以谋后生归良之途,奈何终叹天道苍凉。今书至此,前情尽述,唯愿吾儿或若见书缘君,既知吾族前鉴,当以为慎,莫道迷途可返,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