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小说 > 逆尘天尊 > 第507章 黑河渡归来

第507章 黑河渡归来(1/2)

目录

华貘得意之际,两道庞大的精神力洪流似山河决堤,破开空间障壁,将他掀飞出去。

罗苏郁趁势纵身跃下,以精神力与华貘斗法,阻拦他调动圣军。

“何人如此大胆!”

“敌袭,快,做好准备,保护华貘大人!”

君琊等人大惊失色,撑起规则凝盾牌,向华貘奔袭。

“哗!”

逆尘猛然跃出,一拳轰来。

劲力叠千重。

大地于此刻爆碎,激起滔天碎石。

规则破碎,君琊等人胸膛凹陷坍塌,口中圣血狂喷,向不同方位飘落。

并未追击,逆尘向罗苏郁和华貘的战场望去。

不时,便有暗红光华照耀。

姬虎啸与罗苏郁配合极为融洽,一人以精神力压制华貘领域,一人持星沉碧落枪,不断切割战场,专攻华貘肉身。

精神力修士与武道修士肉身搏斗,本就是死局。

何况姬虎啸这怪胎?

“何人如此大胆,敢闯来简囡……星……”

君琊等人起身怒喝,却见逆尘身影:“逆尘!”

怎是这煞星?

前段时间,他才刚刚毁掉大阵……

逆尘并未着急动手,抬起三根手指:“给你们三瞬,主动退出战场。”

退出战场,自然可留的一命。

代价,却是脱离猎天狩宴,丧失继续狩猎的资格。

见君琊等人不为所动,逆尘眉头微微轻挑:“一瞬。”

话罢,无量神霞自逆尘双臂喷薄,形成两道龙影,喷吐五色天火,盘旋围绕。

身处其中的君琊等人骨骼被压的咔咔作响,大圣肉身隐约有破碎迹象。

“怎么这么……强……”

君琊身躯不断下沉,就连意识都开始模糊。

这还是百劫境该有的战力吗?

他可是百劫境大圆满,却连一道威势都挡不住。

逆尘在抬掌,两头龙影身躯抬起,欲俯冲而下:“二瞬。”

“我退出!”

一名百劫境率先表态,属于他的身份令牌爆发一道绚烂天命光华,包裹他消失原地。

命都没有,何谈继续狩猎?

“我也退出!”

“退出!”

有人表态,剩余几人不再犹豫,相继退出战场。

盯向君琊,逆尘淡淡道:“三瞬。”

君琊脸色一变,赶忙道:“我也……啊!”

不等讲完,两道龙影俯冲而下,掀起滔天火焰浪潮,生生将君琊吞噬。

“给脸不要。”

逆尘收回视线,向姬虎啸二人飞去。

二人也正向他飞来。

逆尘左右环顾:“华貘呢?”

姬虎啸道:“杀个人,积分会扣除太多,他也是抓住这机会,退出猎场了。”

炼制圣军,华貘精神力消耗严重,加之姬虎啸与罗苏郁杀的突然,唯有逃跑余地。

逆尘点头。

不是谁都像他与落,不受规则束缚。

反正此次目标是“借”走圣军,华貘是生是死,并不重要。

“好了,事不宜迟,抓紧操纵圣军撤退。”

罗苏郁袖袍滑落一株黑色莲花,托举半空:“逆尘,借精神力一用。”

“哗。”

逆尘与罗苏郁同时打出精神力,黑色莲花绽放罗刹邪光,似一只天地大手印,笼罩百万圣军收走。

一道若隐若无的死亡气息悄然而逝。

“谁?!”

逆尘与姬虎啸头皮绷紧,纷纷撑起星海无涯,日月无光,空间域境,断溯领域,阎罗十祖相,九重太虚,杀伐疆域,修罗神祖身……

严阵以待。

等待许久,想象中的杀招并未到来。

罗苏郁道:“你们怎么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二人在猎天狩宴展露这等神态。

逆尘与姬虎啸对视:“没什么,抓紧撤退,立即离开此地。”

罗苏郁能与华貘精神力斗法,想来必修成六十五阶。

可,拥有此等强横的精神力,都无法察觉那一抹杀机,可见隐于暗中者修为强到何种地步。

莫非是赑屃皇?

如果真是他,为何会在二人感知到杀机那一瞬便立即退走,放弃出手?

……

三族大阵,毁坏地带。

大阵摧毁,留下一道深不见底的巨坑,被离恨歌开辟成临时道场。

她盘坐修罗血莲,天命法则浮现周身,伴随吐纳而动。

先前,逆尘三人所为被她尽收眼底。

眉头,微微一皱。

先是大阵被毁,而后圣军被夺。

诚然,她与逆尘达成协议,却并不代表她不需狩猎获取积分。

无奈摇头:“你还真是能闹,都不给我……什么人?”

落古井无波,身体表面盘旋一缕缕虚无规则,刚一靠近,修罗血莲散发的威势便被消磨。

“好强的气息!”

离恨歌上下扫过,脑海迅速涌现一道又一道身影:“莫非……阁下是那位神秘莫测的落先生?”

落的声音虚实飘渺,在地底道场回荡:“不愧是恨歌殿下,雾染神尊的弟子。能依靠天命法则察觉我的存在之人不多,你算一个。”

离恨歌处变不惊:“落先生谬赞,若非你有意透露气息,我也没这大能耐。”

落道:“不必自谦,能被雾染神尊收作弟子,这天下间,几人有此之幸?”

离恨歌微微摇头:“落先生不必这般称赞,还是指明,你来找我的目的吧。”

落道:“其实,此次并非是来可以寻你,我的真实目的,是逆尘与赑屃皇。”

“赑屃皇是我此次加入猎天狩宴的首要目标,历练的对象,而他逆尘,则是我必须杀死的人。”

离恨歌心中无奈叹息:“刚才逆尘便有现身,你为何不提前动手?”

人人皆欲杀逆尘。

究其根本,是他所展露的天赋与战力太强,引起地狱天骄不满与忌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