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3章 皇帝柴荣亲自删法条,一帮老官吏差点当场心梗(下)(1/2)
柴荣放下手里的笔:“翻案?翻得过来吗?法条改了,是为了往后判得明白,不是为了让你们回头把老案子全掀了。以前判错的,冤主自己来申诉,该改的改;没人申诉的,别自己找事。你把话传下去:新法管新案,旧案按旧法结了的,不追究。但有一条,新法颁行之后,哪个官再拿‘旧例’当借口乱判,朕就让他去大理寺抄三年法条,抄到背下来为止。”
修法修到显德五年冬天,二十一卷《大周刑统》总算编成了。张湜把成书送到柴荣案头,柴荣翻了一遍,问了一句:“你觉得这书怎么样?”
张湜老实惯了,憋了半天憋出一句:“比旧法条清楚。”
柴荣笑了:“清楚就够了吗?”
张湜赶紧补:“臣的意思是,以前翻旧法条,十页里能找出三条互相打架的,现在翻十页,三条能对上。对不上的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漏了还是错了。”
柴荣点头:“行。颁下去。各州各县长官,每人发一本。判案的时候,先把法条翻出来对着写,写完了把法条附在判词后头。谁敢不翻法条就判,朕让他把二十一卷抄一遍。”
王溥在旁边小声提了一句:“陛下,抄二十一卷是不是轻了点?”
柴荣看了他一眼:“你以为抄一遍就完了?抄完了还得考。考不过,再抄。抄到能背出‘盗贼’篇和‘户婚’篇的区别为止。”
《大周刑统》颁行之后,各地的判案卷宗慢慢有了变化。以前判词里常见的“依例”“照旧规”“从前官判例”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依刑统某卷某条”。有个地方官刚上任,判了个偷鸡案,判词写得跟模像样,底下老吏一看,说:“官人这判词好是好,就是法条引错了。偷鸡按‘盗’篇,您引的是‘斗殴’篇。”
地方官脸一红,翻出《刑统》对着看,看完把老吏叫过来:“你这老吏不早说?我引错了你也不吭声?”
老吏摊手:“以前长官判案,哪有引法条的?都是长官说咋判就咋判。您今天引法条,小的还不太习惯。”
地方官把法条拍在桌上:“从今天起,习惯习惯。长官判得快,不如判得对。判错了,上面追下来,你我都跑不了。”
老吏把法条拿过来看了看,嘀咕了一句:“行,您敢引,小的就敢看。看完了小的给您挑毛病,您别嫌烦就行。”
地方官笑了:“你挑得出毛病,我请你喝酒;挑不出毛病,你请我喝酒。”
老吏撇嘴:“那小的还是挑毛病吧。小的那点俸禄,全请酒了,家里婆娘得拿擀面杖追着小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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