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晓窗炊饼香初透,惊变忽生客愁新(1/2)
生物钟在六点半准时唤醒林默。
窗外天光刚亮透半扇,纱帘滤过的晨光落在地板上,是浅淡的银灰色。楼下香樟树的枝叶簌簌晃着,风里裹着潮湿的草木气,混着昨夜没散尽的一点甜香,从窗缝钻进来。
她没立刻起身,躺着缓了三十秒。补休的最后一天,没有早会,没有勤务,没有凌晨的紧急通知,连手机都安安静静躺在床头柜上,没有一条未读消息。这种完全放空的松弛感,对她来说很奢侈。
坐起身的时候,肩颈还有点发酸,是昨天揉面累的。她捏了捏后颈,掀开被子下床,赤脚踩在木地板上,凉意顺着脚心漫上来,人瞬间清醒了大半。
洗漱只用了五分钟,毛巾叠得整整齐齐搭在架子上,牙杯手柄朝同一个方向。她走到厨房,先烧了一壶温水,然后拉开储物柜门,按昨晚拟好的清单取食材。
昨天送走源静三人时已经深夜,她临睡前算了算时间——沈砚今早八点过来。前阵子两人打赌,他参与的跨时空参数校准项目提前三天收尾,赌输了要答应她一件事。当时她没说是什么,只说到时候再提。
沈砚爱吃街边的杂粮煎饼,以前加班到凌晨,两人在局门口的小摊上买过两次,他总说那饼香,脆得掉渣。今天补休最后一天,刚好有时间慢慢做。
食材分门别类摆在台面上,间距均匀,像排布好的实验样本。中筋面粉、玉米面、小米面装在玻璃罐里,标签朝外;现成的手抓饼生胚在冷冻层,拿出来的时候带着白霜;鸡蛋、生菜、火腿放在沥水篮里,水珠顺着菜叶往下滚。
她做事向来习惯并行排布,耗时长的先动手。鸡蛋灌饼的面团要醒二十分钟,得先揉。
电子秤精准到克,两百克中筋面粉舀进面盆,一克细盐倒在角落。温水是提前晾在保温壶里的,四十度,不烫面,刚好让面筋舒展。她顺着面粉中央的窝慢慢倒水,筷子顺着一个方向搅,干面粉渐渐变成棉絮状,盆壁干干净净,没沾多少干粉。
揉面是力气活,掌心发力,反复按压折叠。面团从粗糙变得光滑,最后做到面光、盆光、手光,收圆了盖上保鲜膜,放在一边醒发。整个过程十二分钟,和她预估的分毫不差。
接着调杂粮面糊。玉米面四十克,小米面二十克,白面四十克,按比例混在一起,加一撮盐。清水二百二十克,分三次倒进去,筷子顺着一个方向搅,直到没有面疙瘩,面糊细腻得能顺着勺边往下流。她把面糊放在一边静置,静置十分钟,面糊吸饱水分,煎出来口感更韧。
最后处理配菜。生菜叶一片片掰开,冲干净,泡在淡盐水里;火腿切成厚片,每片半厘米,厚薄均匀;甜面酱、番茄酱挤在小碟子里,腐乳汁单独装了一小碗;葱花、香菜切得碎碎的,装在白瓷小碗里。薄脆是昨天下午炸的,剩下的半盒,拿出来放在通风的地方,还脆着。
全部准备妥当,刚好七点二十分。面团醒得差不多了,她挽了挽袖口,开始做鸡蛋灌饼。
醒好的面团软乎乎的,按一下能慢慢弹回来。她分成两个等份,撒了薄粉,擀成薄薄的圆片。油酥是提前做好的,面粉混了热油,搅成稠稠的糊状,用勺子舀在面片中央,像包包子一样把收口捏紧,压平,再慢慢擀成大圆饼。
擀面杖滚过的地方,面皮均匀延展,油酥在里面鼓出薄薄的层。她擀得很小心,没擀破面皮,不然煎的时候灌不进蛋液。
平底锅烧热,刷了一层薄油。饼放下去,中小火慢烙,很快底面就起了微黄的焦斑,翻面,另一面也烙十几秒,饼身慢慢鼓起来,像充了气的皮球,中间是空的。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她拿起筷子,在鼓起的饼皮上戳了个小口,提前打散的蛋液顺着小口灌进去,手腕一转,蛋液均匀地铺满整个饼腔。封口,再翻面煎十几秒,蛋液凝固,金黄的蛋香混着麦香飘出来。
第一张鸡蛋灌饼出锅的时候,刚好七点四十。她把饼放在晾架上,接着煎手抓饼。
手抓饼最简单,冷冻生胚直接下锅,不用解冻,不用放油。小火慢煎,一面煎到微微发黄、表层鼓起,翻面,打一个鸡蛋在饼上,用铲子轻轻摊平,撒上细盐和葱花。鸡蛋定型后再翻面,煎到两面金黄酥脆,就可以盛出来。
三张饼依次做好,厨房里已经香气四溢了。麦香、蛋香、油香混在一起,是最朴素的烟火气,比昨天的黄油蛋糕更接地气,闻着就让人肚子发空。
她熬了点小米粥,盛在白瓷碗里,配了一碟小咸菜。刚摆好碗筷,门铃就响了。
八点整,一分不差。
林默走过去开门,门外站着沈砚。
他穿了件浅灰色的休闲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露出腕骨分明的手。手里拎着两盒东西,一盒是应季的晴王葡萄,颗颗饱满透亮,另一盒是科研所食堂做的桂花糕,知道她爱吃甜口但不腻的点心。
“早。”他开口,声音是清晨特有的低哑,带着点门外风里的凉意。
“进来吧。”林默侧身让他进来,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刚做好饼,趁热吃。”
沈砚换了拖鞋,走到餐厅,看到桌上摆着的鸡蛋灌饼、手抓饼,还有旁边一盘调好的杂粮面糊,愣了一下:“做了这么多?”
“还有杂粮煎饼没煎,”林默给他递了双筷子,“先吃这两个,凉了就不脆了。”
沈砚坐下,拿起那个鸡蛋灌饼。饼皮金黄酥脆,边缘翘着,能看到里面裹着的嫩黄色蛋液。他咬了一大口,外皮咔嚓一声碎在嘴里,酥脆掉渣,里面的面皮软韧,鸡蛋嫩得能爆出鲜气,麦香混着蛋香在舌尖散开。
“好吃。”他嚼着,语气是实打实的认可,“比校门口那家还香,你这饼皮起层起得好。”
“油酥比例调对了就行。”林默坐在他对面,拿起半张手抓饼,抹了点甜面酱,卷上生菜和火腿,“手抓饼是现成的胚子,省事儿。等下煎杂粮煎饼,就是你爱吃的那种街边味。”
沈砚点点头,又咬了一大口鸡蛋灌饼。他吃饭不算快,但很稳,一口是一口,没什么多余的动作,和他做实验的时候一模一样。
两人安安静静吃着早餐,小米粥温温的,顺着喉咙滑下去,熨帖得很。窗外的晨光越发明亮了,落在餐桌上,照得饼皮上的油光闪闪发亮。
吃完两张饼,林默起身去煎杂粮煎饼。平底锅刷一层薄油,烧热,舀一勺面糊倒进去,用竹蜻蜓慢慢摊开,摊成一个圆圆的薄饼。动作不快,但很稳,面糊均匀地铺在锅底,厚度几乎一致。
等饼底定型,表面微微发干,打一个鸡蛋在上面,用竹蜻蜓摊开,蛋液薄薄裹在饼上,撒上葱花和香菜。蛋液凝固后翻面,饼皮变成浅褐色,带着焦香。她用刷子刷上甜面酱,混了一点腐乳汁,咸香浓郁,再放上薄脆和生菜叶,上下对折,再从中间卷起来,一个杂粮煎饼就做好了。
刚出锅的煎饼冒着热气,薄脆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沈砚接过来,咬了一口,咔嚓一声,薄脆碎在嘴里,咸香的酱料混着杂粮的香气,还有生菜的清爽,和街边小摊的味道几乎一模一样,甚至更干净、更香。
“就是这个味。”他眼睛亮了一下,很少见的外露情绪,“以前加班到三点,就盼着局门口这一口。”
林默看着他吃,指尖轻轻搭在桌沿上,嘴角微微弯了一点。她没说话,只是又煎了一个,放在盘子里。
早餐吃完,已经八点四十了。沈砚主动收拾碗筷,拿到厨房去洗,动作很熟练。林默靠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打赌的事。
她酝酿了几秒,开口,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之前打赌,你输了,答应我一件事。”
沈砚洗碗的动作顿了一下,回头看她,眼里带着点了然:“我就知道你记着。说吧,要我做什么?”
林默看着他,目光很认真:“我想给你化妆,穿女装,陪我去商场逛半天。”
沈砚手里的碗差点滑进水槽里。
他愣了足足三秒,才皱起眉,语气带着点不可思议:“什么?”
“化妆,穿女装,逛商场。”林默重复了一遍,语气没半点玩笑的意思,“就半天,下午就回来。”
沈砚关掉水龙头,拿擦碗布擦了擦手,转过身,眉头还皱着:“胡闹。我一个大男人,穿女装像什么样子。”
“愿赌服输。”林默看着他,眼神很平静,却带着点不容拒绝的执拗,“就逛半天,没人认识我们。我化妆技术还行,看不出来。”
沈砚和她对视了几秒。他太了解林默了,看着清淡,实则打定主意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而且这要求虽然荒唐,却也没什么恶意,就是她偶尔冒出来的一点小任性。
他叹了口气,妥协了:“就这一次。”
林默点点头,眼底闪过一丝很浅的笑意:“嗯,就一次。”
她转身去卧室拿东西。化妆包是平时出任务带的,里面东西很全,都是化妆侦查培训时发的专业彩妆,色号全,遮瑕力强,适合改头换面。连衣裙是她上周网购的,特意选了最大码,雾霾蓝的雪纺衬衫裙,长袖,收腰A字摆,面料垂坠感好,能掩饰肩宽和骨架,长度到小腿肚,刚好遮住脚踝。
她把裙子放在床上,又拿了一双平底单鞋,三十七码半,她平时穿三十六,买大了一码,沈砚脚不算大,应该能穿。
沈砚跟着走进卧室,看到床上的裙子,耳根微微发红,别开视线:“你早就准备好了?”
“上周买的,想着你要是答应了就能用。”林默很坦诚,没藏着掖着,“先去洗脸,按平时的步骤洗干净,我给你做护肤打底。”
沈砚没反驳,拿着毛巾去了卫生间。洗脸的时候,他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脸。眉骨高,眼窝深,下颌线硬朗,胡茬哪怕刚刮过,也透着淡淡的青黑,怎么看都是标准的男性轮廓。他实在想不出,化妆能化成什么样。
洗完脸出来,林默已经把护肤品摆在了梳妆台上。爽肤水、保湿乳、防晒霜,都是她平时用的,温和不刺激。
“坐。”林默指了指梳妆台前的椅子。
沈砚坐下,脊背挺得很直,像在开会。林默站在他身后,看着镜子里的他紧绷的样子,伸手轻轻按了按他的肩膀:“放松点,又不是上刑场。”
沈砚嗯了一声,肩膀稍微松了一点。
林默先倒了爽肤水在化妆棉上,轻轻擦过他的脸颊。化妆棉很软,带着淡淡的金盏花香,擦在脸上凉丝丝的。她动作很轻,避开了眼周,顺着皮肤纹理擦。
“男生皮肤出油多,毛孔粗,先补水,不然底妆会卡粉。”她随口解释着,像在说工作流程,“等下还要涂防晒,不然底妆容易氧化发黄。”
沈砚没说话,闭着眼,能感觉到她的指尖偶尔碰到自己的脸颊,温度很凉,带着点护肤品的湿意。
爽肤水吸收了,接着涂保湿乳。林默挤了黄豆大小的乳液在手心,搓开,轻轻拍在他脸上。她力道很匀,从额头到下巴,连下颌线和脖子都带到了,没漏掉一处。
最后是防晒。白色的防晒乳,点在额头、脸颊、鼻尖、下巴,用指腹慢慢推开,拍匀。沈砚的皮肤偏油,她没涂太厚,薄薄一层,成膜很快。
护肤做完,接下来是修眉。
林默拿出修眉刀和眉梳,对着镜子比了比。沈砚的眉毛很浓,眉峰很高,棱角分明,是很英气的剑眉,也是最显男性特征的地方。
“眉峰要压一下,修成平缓的弯眉,”她拿着眉梳,轻轻梳顺他的眉毛,“杂毛刮掉,眉心的也修掉,不然显得凶。”
“你看着来。”沈砚闭着眼,能感觉到修眉刀冰凉的刀刃划过眉骨,有点痒,他忍着没动。
林默的手很稳,修眉刀轻轻刮掉眉周的杂毛,再把突兀的眉峰削平一点,修成柔和的弧度,保留了毛流感,不是光秃秃的细线,很自然。修完一边,她对比了一下两边的对称度,再修另一边,十分钟就搞定了。
“睁眼看看。”
沈砚睁开眼,看向镜子。眉毛比之前淡了,也柔和了很多,眉峰不扎眼了,整个人的气场瞬间弱了一截,少了很多硬朗感。他有点意外,没想到只是修个眉,变化就这么大。
“接下来是底妆,最关键的一步。”林默拿出遮瑕盘,先挑了橘色的遮瑕,“你胡茬青黑重,直接用肤色遮瑕盖不住,先用橘色中和一下。”
她用指腹沾了一点橘色遮瑕,轻轻点在唇周和下巴的位置,拍匀。橘色刚好中和了青黑色,原本明显的胡茬印淡了大半。接着又拿出肤色遮瑕,点在痘印和黑眼圈的位置,用湿粉扑拍开,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然后是隔离霜。控油款的,涂在T区和下巴,毛孔瞬间被填平了,皮肤摸起来滑溜溜的。
粉底液选的是自然偏白的色号,比他脖子白半个度,不会死白,也能提亮肤色。林默挤了一泵在手背,用湿粉扑沾取,轻轻拍在他脸上,从面中往两边拍,力道很轻,很均匀。下颌线、脖子、耳后都带到了,过渡自然,看不出脸和脖子的色差。
粉扑拍在脸上的触感软软的,带着点凉意。沈砚闭着眼,能闻到粉底液淡淡的粉香,还有林默身上淡淡的皂角味。她离得很近,呼吸偶尔落在他的额头上,轻轻的,有点痒。
底妆拍匀了,整个人的肤色均匀透亮,皮肤看起来细腻了很多,胡茬的痕迹完全看不见了。林默拿出散粉,用大刷子沾了,轻轻扫在T区、下巴、唇周,这些容易出油脱妆的地方,重点定妆。脸颊轻轻带过,保留一点光泽感,不会像假面。
“定好妆,出油就不容易花了。”她一边扫一边说,“男生出油快,尤其是紧张的时候,T区很容易脱妆,露了胡茬就穿帮了。”
沈砚没说话,他确实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出汗。不是怕化妆,是离她太近了,近到能数清她的睫毛。
底妆搞定,接下来是眼妆。
林默选了大地色的眼影盘,最日常的色系,不容易出错。先用浅米色铺满整个眼皮打底,消肿;再用浅棕色铺在双眼皮褶皱里,慢慢晕染开,边界模糊,看不出明显的色块;最后用深棕色加深眼尾后三分之一,微微向下晕染,弱化他眼型偏长、偏锐利的感觉,让眼型看起来更圆、更柔和。
她画眼影的时候很专注,微微俯下身,眼睛盯着他的眼皮,睫毛轻轻垂着,投下浅浅的阴影。沈砚能感觉到眼影刷软软的刷毛扫过眼皮,痒痒的,他不敢动,连呼吸都放轻了。
眼影画完,是眼线。她没画夸张的上扬眼线,只画了内眼线,细细的一条,沿着睫毛根部画,眼尾只拉长了两毫米,微微下垂,圆润收尾。这样眼睛看起来更温柔,不会有攻击性。
接着是睫毛。她用睫毛夹把睫毛夹翘,刷了一层睫毛膏,根根分明,不结块。没贴假睫毛,太夸张了,日常逛街容易显得突兀。
最后是卧蚕。浅棕色的阴影笔,轻轻画在眼下两毫米的位置,晕开,形成自然的阴影,再用珠光提亮笔点在卧蚕中间。眼睛瞬间纵向放大了,柔和感一下子就出来了。
沈砚睁开眼的时候,几乎认不出镜子里的自己。
眼睛还是那双眼睛,可眼神完全变了。原本锐利、深邃的眸子,被柔和的眼妆裹着,显得温润了很多,眼尾微微下垂,带着点无辜感。眉眼之间的硬朗气散了大半,乍一看,就是个眉眼清冷的女人。
“怎么样?”林默站在他身后,看着镜子里的效果,微微点头,“还可以。”
沈砚没说话,只是盯着镜子看,眼神很复杂。长这么大,他第一次以这样的样子出现在镜子里,陌生又诡异,可偏偏,又带着点说不出的顺眼。
接下来是修容和腮红,这是改造轮廓的关键。
林默拿出修容盘,先用修容刷沾了浅棕色的修容粉,轻轻扫在山根两侧,把原本高挺粗直的鼻梁修得秀气一点,鼻梁中间扫上哑光高光,显得鼻梁细而精致。
然后是下颌线。沿着下颌骨的轮廓,从耳根往下巴的方向,轻轻向内扫修容,弱化方正的腮帮子,把硬朗的下颌线收得柔和一点。颧骨外侧也轻轻扫了一点,降低面部的立体感,不会显得骨骼太突出。
修容打得很淡,不凑近看根本看不出来,可效果很明显,整张脸的轮廓都柔化了,少了很多男性的骨骼感。
腮红选的是蜜桃色,淡淡的,很自然。打在苹果肌偏面中的位置,横向轻轻扫了一层,像是皮肤里透出来的好气色。一下子就中和了底妆的白,添了点柔和的气血感,不会显得寡淡。
最后是面中提亮。哑光高光,轻轻扫在额头、鼻梁、眼下、下巴,让面部更平整,带着点幼态感,不会太成熟凌厉。
修容腮红做完,整张脸的改造已经完成了大半。最后一步是唇妆。
林默先给沈砚涂了一层润唇膏,滋润一下嘴唇,擦掉死皮。他的嘴唇偏厚,唇峰方正,很有男性感。她拿出唇线笔,把唇峰画得圆润一点,唇线稍微模糊一点,不会太锋利。
口红选的是豆沙色的镜面唇釉,淡淡的,很日常,提气色又不张扬。她用唇刷沾了,轻轻涂满嘴唇,边缘晕开一点,不会太刻意。
涂完口红,整个妆容就完成了。
林默又拿出发际线粉,给沈砚的额角和鬓角补了一点,填充了偏高的发际线,弱化了额角的硬朗感。鬓角的碎发她刚才已经用修眉刀修干净了,没留下明显的男性鬓角痕迹。
“好了。”她收起工具,“睁眼看看。”
沈砚缓缓睁开眼,看向镜子。
镜子里的人,有着柔和的眉眼,秀气的鼻梁,圆润的唇形,肤色均匀,气质清冷。个子高一点,骨架稍微大一点,但整体看,就是个高挑又好看的女人,完全看不出本来的样子。
他看了很久,没说话。有点恍惚,好像镜子里是另一个人。
“很成功。”林默评价,语气很客观,“不凑近仔细看,看不出来。”
沈砚回过神,看向镜子里站在他身后的林默。她站得笔直,眼神平静,像在验收一个完成的项目。他忽然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无奈:“你这技术,出任务化妆侦查没问题吧?”
“培训的时候拿过满分。”林默坦然道,“本来就是学来出任务用的,今天第一次用在熟人身上。”
她说着,拿起床上的连衣裙,递给他:“去换上试试,尺码应该差不多。鞋子在床边,平底的,走路方便。”
沈砚接过裙子,指尖碰到雪纺的面料,软软滑滑的。他拿着裙子走进卫生间,关上门,对着镜子深吸了口气,才开始脱衣服。
衬衫脱下来,裤子脱下来,换上那条连衣裙。雪纺的面料很薄,贴在皮肤上,凉丝丝的。领口是小翻领,不算低,长袖刚好盖住手腕。收腰的位置有点紧,他腰不算粗,但肩宽,肩膀的位置有点绷。
他试着拉拉链,后背的拉链,从下往上拉,拉到腰的位置就拉不动了,手够不着。他皱了皱眉,对着镜子扯了扯,还是不行。
门外传来林默的声音:“好了吗?”
“……拉链拉不上。”沈砚的声音有点闷。
门外安静了两秒,然后响起敲门声。“我进来帮你。”
沈砚嗯了一声。
林默推开门走进去,看到沈砚背对着她站着,后背的拉链只拉了一半,露出一截腰线,肤色偏白,脊椎的线条很明显。她移开视线,走过去,指尖捏住拉链头,慢慢往上拉。
指尖偶尔碰到他的后背,带着点凉意。沈砚的背僵了一下,肌肉瞬间绷紧了。
“放松,绷着更拉不上。”林默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情绪。
沈砚嗯了一声,慢慢放松下来。拉链一路拉到领口,咔哒一声,完全拉好了。林默伸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肩膀的面料,又扯了扯裙摆,让裙子更服帖。
“转过来我看看。”
沈砚转过身,面对着她。
雾霾蓝的裙子很衬肤色,显得他皮肤更白了。A字裙摆遮住了胯部和腿,只露出一小节小腿,线条流畅。长袖遮住了手臂的肌肉线条,整体看,除了个子高一点、肩稍微宽一点,完全看不出破绽。
林默上下打量了一下,点点头:“可以。鞋子试试。”
沈砚穿上那双平底单鞋,大小刚好,稍微有点挤,但走路没问题。他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穿着连衣裙、化着妆的自己,还是觉得很别扭,手不知道往哪放,总觉得裙子太短,领口太松。
“别总扯裙子。”林默拍掉他扯裙摆的手,“越扯越显眼。自然点,就当穿的是长衬衫。”
沈砚收回手,嗯了一声,可还是浑身不自在。
林默又拿了一个浅色的帆布包给他,让他背着,里面装了钱包、手机、钥匙,还有补妆用的粉饼和口红。背着包能稍微掩饰一下肩宽,也更像出门逛街的样子。
“走吧。”林默拿起自己的包,“现在九点半,逛到下午两点回来,刚好半天。”
沈砚点点头,跟着她出门。
电梯里没人,镜面墙壁照出两个人的影子。林默穿了件简单的白T恤和牛仔裤,扎着马尾,清爽利落;沈砚穿着连衣裙,站在她身边,比她高小半个头,侧脸线条柔和,乍一看就是一对出来逛街的闺蜜。
电梯到了一楼,门打开,外面站着两个邻居阿姨。她们看了沈砚一眼,又看了看林默,笑着打招呼:“小林,朋友啊?长得真高,真好看。”
林默微微点头:“嗯,朋友,陪我去逛商场。”
沈砚也微微颔首,没敢说话,怕一开口就露馅。他声音偏低,虽然不算粗,但一听就是男声。
走出单元门,阳光落在身上,暖融融的。沈砚下意识想抬手挡太阳,又想起化了妆,不能蹭,只好微微低下头,跟着林默往停车场走。
路上偶尔有路人看过来,大多是因为他个子高,长得好看,没人怀疑他的性别。沈砚一直绷着背,走路都有点不自然,步子比平时小了很多。
“放松点。”林默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你越紧张,越有人看。正常走路就行。”
沈砚坐进副驾,系好安全带,扯了扯领口,呼出一口气:“有点不适应。”
“逛一会儿就好了。”林默发动车子,“就当是任务,化妆侦查。”
沈砚被她逗笑了:“有你这么拿任务开玩笑的吗?”
“任务间隙的娱乐活动。”林默语气平淡,车子平稳地驶出小区。
城西万象城离小区不远,开车二十分钟就到了。周末的商场人很多,地下车库几乎满了,找车位找了五分钟。
停好车,两人从地下车库坐扶梯上去。一楼是化妆品和珠宝专柜,人来人往,音乐声、说话声混在一起,很热闹。林默很自然地挽住了沈砚的胳膊,像普通闺蜜那样。
沈砚的身体瞬间僵了一下,胳膊肌肉绷紧。他侧头看了林默一眼,林默表情很自然,看着前面的店铺,好像只是随手挽着。他没挣开,慢慢放松下来,任由她挽着。
先逛的是二楼女装区。林默本来没打算买衣服,既然来了,就随便看看。她拿起一条米色的连衣裙,在身上比了比,问沈砚:“这件怎么样?”
沈砚认真看了看,点头:“颜色显白,版型也合身,你穿应该好看。”
他审美一向不错,做科研的,对线条和比例很敏感。林默听了他的建议,进试衣间试了试,出来一看,确实很合身,米色衬得她肤色温润,收腰的版型显得腰身很细。
“就这件吧。”林默对着镜子照了照,很满意。
沈砚也觉得好看,没说话,只是接过她手里的吊牌,去收银台结了账。林默愣了一下,走过去:“我自己来就行。”
“送你的。”沈砚把袋子递给她,“就当……陪你逛商场的伴手礼。”
林默看着他,没推辞,接过袋子:“谢了。”
接着逛三楼的箱包区。林默想买个通勤用的托特包,能装下执法终端和笔记本,皮质的,耐造。她看中一款黑色的牛皮托特包,款式简约,容量很大。
沈砚拿过包,看了看缝线和五金,又拉开拉链看了看内里的隔层,点头:“皮质不错,缝线工整,隔层也多,能分类放东西,适合你上班用。”
林默也觉得合适,就买了。这次她抢着结了账,没让沈砚再付钱。
逛到快十一点,两人都有点累了。三楼有个甜品站,卖抹茶冰淇淋,林默过去买了两个,递了一个给沈砚。
沈砚接过冰淇淋,看着上面的抹茶奶油,有点犯难。他怕一吃就蹭掉口红,还怕沾在嘴角,太明显了。
“小口吃,没事。”林默咬了一口自己的,“蹭了就补。”
沈砚点点头,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小口。抹茶味很浓,甜而不腻,冰凉爽口。他吃得很慢,很小心,生怕蹭到口红,样子有点笨拙,像第一次吃冰淇淋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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