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法国游说(2/2)
第一版意见书在午后完成,标题为《法国核电集团室温超导设备审批提案法律适用性意见》。
首页结论只有两条。
《欧盟能源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适用对象为核设施及相关安全变更。
室温超导输电线路属于电网设备,其技术准入应依成员国监管程序与欧盟现行设备协调规则处理。
何明远把结论投上主屏:“核心就这两条。”
陈启翻到历史案例表:“十七次引用记录能否由公开数据库复核?”
“每一条都附欧盟文件编号与网页存档,德国监管机构可以自行检索。”
“法国提案删减条文的对照页呢?”
“放在正文第三页。”
屏幕切换后,法规原文中的“核设施”被蓝框标出,法国提案引用内容则从下一句开始,省略位置用空白区域表示。
赵北看着对照页:“这张图比十页解释都直观。”
“所以放在第三页。”
奥能法务团队提出补充意见,法国方面可能主张零阻设备属于重大能源基础设施,要求引用另一套跨境基础设施规则。
何明远调出对应法规:“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可接受欧盟协调,协调权等于程序协助,无权直接取代成员国审批。”
他把这项预判写进备用答复,正文仍围绕第二十三条,避免让对方把议题带向更宽范围。
陈启在末页签下确认:“可以了。”
加密文件同时送往奥能集团、德国联邦网络局、匈牙利能源与公用事业监管机构和奥地利相关窗口。
施特恩贝格收到文件后,很快回拨电话,身后的奥能会议室里坐着穆勒与法务负责人。
他把第三页对照图放到镜头前:“这份法律意见比技术数据还锋利。”
何明远合上内部底稿:“数据解决事实,法律划清权限。”
“德国联邦网络局的会还有四十分钟,我亲自送过去。”
陈启看向他:“别只送结论,附件一起交。”
“纸质与电子版都准备好了。”
“奥能怎么表态?”
“法国提案若进入正式程序,奥能会以三国项目申请方身份提交反对意见,理由只用法律适用与项目分类。”
“按规则来。”
施特恩贝格拿起文件:“这回用你的办法。”
视频结束前,他又补了一句:“法国核电集团大概想不到,启棠法务会把十年案例全翻出来。”
何明远看着已经归档的检索记录:“他们公开引用法规,就该想到有人会读全文。”
傍晚前,施特恩贝格抵达德国联邦网络局,会议室画面通过奥能加密线路送回产业新城。
他把十二页法律意见放到监管官员面前,又将九十六页附件分成法规沿革、历史案例与三国项目分类三册。
“法国核电集团要求把审批权上移,依据是第二十三条。”
施特恩贝格翻到条文原文:“启棠与奥能联合审查后认为,提案法律基础存在适用对象错误。”
德国监管官员拿起对照页:“第二十三条确实指向核设施。”
“十七次历史引用全部可以复核。”
“法国方面可能主张零阻线路影响跨境能源安全。”
“影响电力调度可以进入欧盟协调程序,设备审批仍按现行权限进行,两套程序各有法律基础。”
监管官员让秘书调出内部法规数据库,按附件编号核对三项历史案例,页面结果与意见书一致。
“德国联邦网络局会对提案进行正式审查,当前三国示范前期评估维持原计划。”
施特恩贝格把奥能项目表推过去:“现场勘测与电网模型复算照常?”
“照常,正式工程许可仍需等待本国技术评估完成。”
“足够。”
监管官员合上法律意见:“文件会转交德国经济与气候事务部门,也会抄送德国驻欧盟代表处。”
施特恩贝格从会议室出来后,直接给陈启打来电话:“德国监管机构维持前期评估。”
陈启问:“匈牙利呢?”
“经济部门已回函,等欧盟适用性审查结果,项目准备工作继续。”
“奥地利?”
“要求增加一份本国设备分类明,奥能法务今晚补齐。”
何明远在白板欧洲区域依次标出德国、匈牙利与奥地利,三条示范项目前方的箭头仍保留绿色。
“法国第一步没卡住项目。”
施特恩贝格没急着给结果下结论:“他们会继续推动欧盟层面讨论。”
通话结束后,何明远把法国提案与法律意见收入欧洲风险档案。
京沪首段的实时数据仍显示还在运行,二百公里线路的线损保持在百分之零点三一附近,奥能三国项目的勘测日期也没变动。
法国核电集团试图用核设施条款管住零阻线路,何明远用十二页正文把适用对象重新摆回桌面。
他收起平板:“法国人还会出招,关键票在波兰和荷兰。”
陈启看向白板上的欧洲地图:“等他们把提案送进正式程序。”
另一端,施特恩贝格已经将法律意见递交德国驻欧盟代表处。
“请让布鲁塞尔看清,法国核电集团提出的方案,在法律上站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