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0章 真应怜(1/2)
乾隆年间一个秋夜,曹雪芹坐在北京西郊的破屋里,开始写一个女孩。
他给她取名甄英莲。甄士隐的独女。士隐,真事隐去;英莲,真应怜。一个四岁的孩子,名字里藏着判决。
他写下元宵夜的花灯。写下仆人霍启——祸起——把英莲弄丢的那一刻。一个转身,灯火阑珊,人间换了天地。
笔尖在纸上停顿。曹雪芹知道这个女孩的一生。他被抄过家,从锦衣玉食跌入困顿,见过太多被命运碾碎的女人。他的祖母李煦是苏州织造,他小时候听她讲织造府里的故事。她讲到有个丫头,被拐子卖来卖去,最后卖进薛家,被夏金桂活活折磨死了。
那丫头死了,曹雪芹却把她记在心里。十年后,他让她第一个出场。
僧人对甄士隐说,你这女儿“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一个四岁的孩子,被定义为连累爹娘的东西。这句话后来应验了:甄家失火,败落,士隐出家,妻子在娘家寄人篱下。
香菱从此在人间蒸发。
曹雪芹没有写她怎么被拐子打怕的,怎么学会在恐惧中讨好的。他只写她后来出现在冯渊面前时,已经是个十二三岁的姑娘,被拐子养着,不敢说自己的身世。冯渊——逢冤——愿意买她,说要明媒正娶。但薛蟠打死了冯渊,把她抢了去。
香菱跟了薛蟠。她替他担心,替他流泪。曹雪芹写她“苦志学诗”,写她跟林黛玉学诗时的痴。她不知道自己原本可以是甄家的小姐,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曾抱着她看过元宵的花灯。
她只知道眼前。
后来夏金桂进了门。金桂改她的名字,香菱改秋菱。金桂折磨她,让她睡在地上,让她吃残羹冷炙。她病了,得了干血之症。她替夏金桂遮掩,说“分了责任也好”。
一个被彻底摧毁的人,连恨的能力都没了。
曹雪芹写到她的死时,没有写她怎么死的。他只在判词里留了一句:“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孤木,桂也。夏金桂。香菱被折磨致死,连一句像样的交代都没有。
她是一把尺子。
曹雪芹先把这把尺子放出来,让她刻度在零。后面所有女人的悲剧,都得拿她量一量。
林黛玉的孤苦,量一量,比香菱多一个外祖母。迎春的懦弱,量一量,比香菱多一个“小姐”的名分。探春的精明,量一量,比香菱多一个能自己做主的机会。元春的宫怨,量一量,比香菱多一个贵妃的头衔。史湘云的漂泊,量一量,比香菱多一个可以投奔的叔叔。
量到最后,所有人都在她之上。往下,是深渊。
曹雪芹先杀了她,才敢写后面所有人的死。他让一个最不该死的人先死,让读者在最开头就痛到麻木。然后他写黛玉葬花,写晴雯撕扇,写尤三姐自刎,写司棋撞墙。这些死,都带着诗意,都带着悲壮。
唯独香菱,死得毫无诗意。她被抢时,连叫都没叫一声。她被折磨时,连哭都不敢大声。她的死,像灯灭了一样,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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