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李绍红(2/2)
李绍红这番通情达理、甚至主动建议找律师的态度,让杨小林和杨春玲心里更踏实了几分。又寒暄了几句,杨家三人便带着合同离开了荣信达。
送走杨家三人,会客室里只剩下李绍红和李晓婉。
李晓婉端起茶杯,若有所思地问道:“少红,拉芳那事,你真觉得杨蜜背后没人?”
李绍红走到窗边,看着楼下杨家三人上车离开,摇了摇头:“大概率没有。我和他们家打交道这么多年,底细还是清楚的。
杨小京是学术界的,手伸不到娱乐圈来。要真有那么硬的关系,杨蜜早就该演上戏了,不至于还在模特圈边缘打转。
上次那事,或许是运气,或许是……有些我们不知道的偶然因素吧。”她语气平淡,并不打算深究。
“那如果签下来,你打算怎么安排她?”李晓婉换了个话题。
李绍红转过身,眼中闪过一丝精明的光:“大为下半年不是要开《红粉世家》吗?我准备让杨蜜去试镜女二号,‘李小桃’那个角色。”
“一来就上女二?”李晓婉有些意外,“这资源是不是给得太好了点?公司里还有其他等着机会的新人呢。”
李绍红笑了笑,语气笃定:“我看人很少走眼。杨蜜这丫头,身上有种特质,观众缘这东西,很玄学,但她有。我有种强烈的预感,她以后能红,而且能红很久。现在投入资源,值得。”
这丫头现在就有这样的关注度,签下来立即就能产生价值。《红粉世家》的女二给她,既是培养,也是试水。
与此同时,杨小林的车还没开回家,他就在路上给杨小京打了电话。
“大哥,有件事得麻烦你。蜜蜜这边,荣信达的李绍红导演想签她,给了份合同。我们不太懂这些,怕里面有什么坑,想请你帮忙找个懂行、最好是熟悉娱乐圈合同的律师朋友给把把关。”
杨小京对此十分重视,当天晚上,就带着一位姓王的中年律师来到了杨蜜家。这位王律师出身清华法学院,现在在一家知名律所任职,经常处理文娱产业的法律事务,经验丰富。
在杨家客厅里,王律师戴起眼镜,逐字逐句地审阅着那份厚厚的合同。他不时用笔在上面做着标记,偶尔会抬头向杨小林和杨春玲解释一些专业术语和条款背后的含义。
“杨先生,杨太太,这份合同是行业内比较常见的经纪合约范本。”
王律师语气专业而平和,“从整体框架看,没有发现明显的、故意设置的法律陷阱。比如这里,合作期限是六年,这是业内比较常见的年限,不算特别长,但也不短。
佣金比例是业内通行标准……公司义务这部分,写明了会提供培训、宣传、争取演艺机会等支持……”
“但是,有几个地方需要特别注意。”他话锋一转,指着几个划线的条款,“比如这个‘独家经纪权’条款,意味着在合约期内,蜜蜜所有的演艺相关事务都必须通过荣信达,个人不能私下接活。
还有这个‘演艺活动最终决定权’,虽然写了会尊重艺人意愿,但最终解释权很大程度上在公司方。另外,解约条件这部分,约束比较严格,如果艺人单方面提出解约,违约金会是一个很大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