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登基大典(1/2)
十一月初八,宜祭祀、祈福、登基。
天还没亮,承天殿前的广场上已经站满了文武百官。所有人都穿着崭新的朝服,按品级排列,鸦雀无声。晨风从远处吹来,拂过殿顶的琉璃瓦,带着初冬的寒意。天色从深蓝渐变成浅灰,又从浅灰染上一抹淡淡的金色。
当第一缕阳光越过宫墙,洒在承天殿的金顶上时,钟鼓齐鸣。
秦骁身着明黄色龙袍,头戴十二旒冕冠,从大殿正门缓步走出。他的步伐稳健,目光平视前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每一步都踩在铺着红毡的御道上,发出沉稳的脚步声。
他走到丹陛之上,面向东方,焚香祭天。随后转身,面向百官,接受朝拜。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山呼海啸般的呼声在广场上空回荡,一波接一波,连绵不绝。文武百官齐齐跪倒,额头触地,姿态虔诚。这是大凛帝国第十七位皇帝的登基大典,标志着天佑时代的终结,泰初时代的开启。
秦骁俯瞰着脚下黑压压的人群,心中却没有丝毫得意。他想起父皇临终前的嘱托,想起北境的风雪,想起那些在战场上死去的将士,想起那些在粮价风波中险些饿死的百姓。这个皇位,不是荣耀,是责任。
登基大典按照事先拟定的流程进行,简约而不失隆重。秦骁特意下令削减了大典的开支,原本计划用于装饰的金银器皿被换成了普通的瓷器,原本准备燃放的烟花也被取消。节省下来的三万两银子,全部拨给了帝都的济贫所和粥棚。
这个举动在朝中引起了一些议论。有老臣认为新帝登基应当彰显皇家气派,如此节俭未免有失体统。但更多的官员和百姓对此赞不绝口,认为新帝体恤民情,是个务实的好皇帝。
大典结束后,秦骁在承天殿举行了第一次大朝会。会上,他宣布了一系列人事任命:岳铮升任北境大都督,统领北境边防;顾清源擢升户部尚书,主持新政推行;卫琳琅掌管盐铁专卖和皇商事务;墨衡担任内廷总管,负责宫廷安全和情报事务。此外,他还下旨大赦天下,减免受灾地区一年的赋税,并宣布将在明年春闱增加录取名额,选拔更多寒门子弟入朝为官。
一道道旨意从承天殿发出,传遍天下。各地的藩王和边将纷纷上表祝贺,表示拥护新帝。但从天机阁收集的情报来看,并非所有人都是真心实意的。
“东家,”登基当晚,墨衡在御书房里向秦骁汇报,“江南那边有三个藩王的贺表措辞敷衍,明显是应付差事。还有西北的几个边将,虽然上了贺表,但私底下跟中穆境的商人往来密切,似乎在打探朝廷的虚实。”
秦骁靠在椅背上,手里转着一枚玉玺,目光幽深:“意料之中。我登基之前他们就蠢蠢欲动,现在我正式坐了这把椅子,他们更坐不住了。”
“要不要派人盯着?”
“盯是肯定要盯的。”秦骁放下玉玺,拿起案上的茶盏抿了一口,“但不要打草惊蛇。让他们动,动得越多,露出的破绽越大。”
墨衡点了点头,又汇报了几件琐事,便退了出去。御书房里只剩下秦骁一个人。他放下茶盏,目光落在案角的一封信上——那是沈清秋今天早上派人送来的,信上只有八个字:
“恭喜公子,万事小心。”
秦骁的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他把信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然后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夜色中沉沉的帝都轮廓。
登基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路,还长着呢。
三天后,十一月初十一。
秦骁决定微服出宫,去城里走走。一来是想亲眼看看新政推行后百姓的真实生活,二来也是想透透气——连续几天待在宫里批阅奏章,他觉得自己快要闷出病来了。
墨衡一开始是反对的:“东家,您现在是一国之君,微服出宫太危险了。那些藩王和门阀的余党还没清理干净,万一有人铤而走险……”
“正因为有人想铤而走险,我才更应该出去走走。”秦骁换上了一身普通的青色长袍,腰间系着一条黑色布带,看起来就像一个家境殷实的年轻书生,“躲在宫里,永远不知道敌人在哪里。”
墨衡拗不过他,只好安排了四个暗卫远远跟着,又叮嘱秦骁务必在天黑之前回宫。
秦骁带着沈清秋一起出了宫。沈清秋今天也换了一身寻常的装束——浅蓝色的棉布衣裙,头发简单地挽了个髻,插着一根银簪,看起来就像普通人家的媳妇。她跟在秦骁身边,保持着半步的距离,既不显得亲近,也不显得疏远。
两个人沿着帝都的主街一路向南走。街道两旁店铺林立,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卖糖葫芦的小贩扯着嗓子吆喝,茶馆里传出说书人抑扬顿挫的声音,布庄的伙计在门口招揽顾客,空气中混杂着烧饼的焦香和脂粉的气味。
秦骁走得很慢,不时停下来看看路边的摊位,问问价钱,跟摊主聊几句。他问得很仔细——米价多少,菜价多少,房租贵不贵,生意好不好做。摊主们见他穿着普通,说话和气,也都乐意跟他聊。
走了一个多时辰,秦骁在一家卖馄饨的小摊前停了下来。摊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妇人,手脚麻利,包的馄饨皮薄馅大,一碗只要五文钱。秦骁要了两碗,和沈清秋面对面坐在简陋的长凳上。
“味道不错。”秦骁咬了一口馄饨,赞了一句。
沈清秋笑了笑,没有接话。她用勺子轻轻搅动着碗里的汤,目光却不动声色地扫过周围的人群。
多年的习惯让她在任何环境中都保持警惕。此刻她已经注意到了——斜对面的茶棚里,有三个男人从他们坐下来开始就一直在盯着这边。那三个人穿着普通的短褐,看起来像是干苦力的,但他们端茶碗的姿势不对——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碗沿,其余三指悬空,那是长期握刀的人才有的习惯。
沈清秋放下勺子,在桌下轻轻踢了秦骁一脚。
秦骁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沈清秋的目光往斜对面瞟了一下,然后又若无其事地收了回来。秦骁会意,不动声色地继续吃馄饨,但身体的肌肉已经悄然绷紧了。
吃完馄饨,秦骁付了钱,站起身来往西边走。沈清秋紧跟在他身后,余光一直锁定着那三个人。果然,他们三个也站了起来,远远地缀在后面。
秦骁拐进了一条相对僻静的巷子。这条巷子两边是高高的围墙,路上行人稀少。他加快了脚步,沈清秋紧随其后。身后的脚步声也随之加快。
走到巷子中段时,前方突然闪出两个人影,堵住了去路。秦骁停住脚步,回头一看——后面的三个人也追了上来,前后夹击,一共五人。
五个人的手里都握着短刃,刀刃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冷光。
“几位,这是什么意思?”秦骁的声音很平静,仿佛只是在问路。
为首的是一个脸上有刀疤的汉子,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有人花大价钱买你的命。对不住了,阁下。”
“谁买的?”秦骁问。
“这个你就不用知道了。”刀疤脸一挥手,“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