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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三日后问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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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知衡穿越后的第一件事,是听人告诉他,三日后午时,他会被砍掉脑袋。

“谢秀才,醒醒。”

一根木棍从牢门外探进来,敲了敲他的肩膀。

谢知衡睁开眼,先闻到一股潮湿的霉味。稻草已经烂了大半,混着血腥和排泄物的气息,沉沉压在低矮的牢房里。

石墙上只有一扇巴掌大的窗,铁条间漏进一线灰白天光。

他靠墙坐着,双手戴着木枷,右肩稍微一动,皮肉便传来撕裂般的疼痛。粗布囚衣黏在背上,伤口应当已经发炎,额头也烫得厉害。

牢外站着一名身材干瘦的狱卒。

那人见他睁眼,把木棍收了回去。

“命倒是硬。昨夜烧成那样,我还以为你撑不到行刑。”

狱卒把一个缺口陶碗从栅栏下推过来,里面是半碗浑浊的凉水。

“喝吧。”

“州府的批文已经到了。三日后午时,东市问斩。到时候脑袋落了地,再想喝也喝不上了。”

谢知衡看着那碗水,没有立刻伸手。

陌生而混乱的记忆正从脑海深处涌出来。

大雍,承平十七年。

临河县。

死者孟清漪,县令孟文山独女。

十二日前,她被发现死在待嫁的婚房里。房门从里面落了闩,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当时房中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孟清漪,另一个便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

谢知衡。

一个被孟家退过婚、又在县衙做过两年书吏的落魄秀才。

破门时,原主正跪在尸体旁边,右手握着一把染血短刀。门外有六名证人,短刀上也沾着他的指印。

他没有可以自证的证人。

受刑第三日,他在供状上按了手印。

昨天夜里,原主伤口恶化,高烧不退,死在牢中。再次睁眼的,便成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刑事痕迹检验师谢知衡。

名字相同,人生却截然不同。

牢房外响起铁链拖动的声音。

隔壁有人在哭,反反复复念着家中老母。更远处,一名男子突然开始撞门,叫喊没持续多久,便被狱卒一棍砸了回去。

哭声、骂声、铁链声挤在狭窄甬道里。

谢知衡垂下眼,慢慢活动手指。

这双手瘦削,虎口有薄茧,中指侧面留着握笔形成的硬皮。右手指甲缝里还有淡褐色痕迹,不知道是干涸的血,还是牢里的污泥。

三天。

他过去勘查一处复杂现场,单是封锁、拍照、提取痕迹,往往就不止三天。

如今没有相机,没有试剂,没有指纹数据库,甚至连尸体是否还在都不知道。

他必须用三天证明自己没有杀人。

“怎么,吓傻了?”

狱卒见他许久没动,弯腰看了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孟小姐与你虽然有过婚约,可人家要嫁的是陆家公子。你再不甘心,也不能持刀杀人。”

谢知衡抬起头:“尸体葬了吗?”

狱卒怔了一下。

“问这个做什么?”

“孟清漪下葬了吗?”

谢知衡声音不高,目光却很清醒,与昨夜那个昏迷不醒的死囚判若两人。

狱卒皱眉打量他:“听说还停在孟府西院。孟县令发过话,要等你伏法以后,再替女儿发丧。”

还在。

谢知衡紧绷的手指稍稍松开。

只要尸体尚未下葬,他就还有机会。

狱卒却误会了他的反应,冷笑一声:“怎么,临死前想见孟小姐最后一面?别做梦了。孟县令恨不得亲自送你上刑台,怎么可能让你靠近灵堂。”

谢知衡端起陶碗。

凉水入口,带着一股土腥味。他喝得很慢,借此压住喉咙里的灼痛,也重新整理原主留下的记忆。

那天夜里,原主收到一封信。

信上的字迹属于孟清漪,约他子时到孟府西侧的待嫁小院见面。信中说,她掌握了一些足以让孟家覆灭的证据,希望在出嫁前交给他。

信的最后还有一句:

此事不可让外人知晓。入房以后,务必落闩。

原主如约而至。

西院没有守卫,婚房的门虚掩着。房中只点了一支红烛,隔着屏风能看见床边垂落的红色嫁衣。

他进门,落闩。

随后走到婚床前,掀开盖头。

孟清漪已经死了。

记忆到这里忽然变得破碎。

原主似乎听见外面有人喊“小姐不见了”,紧接着脚步声逼近。他慌乱中碰倒烛台,又捡起落在床边的短刀。

房门被撞开的时候,他满手是血。

一切都像算准了时辰。

狱卒正准备离开,甬道另一头忽然传来开锁声。

几名差役快步走来,为首的是县衙刑房书吏。平日里在牢中颐指气使的狱卒看清来人,连忙退到墙边。

书吏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

那人约莫二十七八岁,穿一身深青色官服,袖口收得利落,腰间没有多余佩饰,只悬着一块暗色铜牌。

他走得并不快,靴底踏过潮湿地面,几乎没有发出声音。

牢中原本此起彼伏的喊冤声,随着他的脚步渐渐低了下去。

刑房书吏停在谢知衡牢门前,展开一张文书。

“奉大理寺巡核使萧大人之令,复核临河县近期三桩重案。死囚谢知衡,出牢听审。”

牢门打开。

两名差役替谢知衡解下脚镣,却没有取掉木枷。谢知衡站起身时,眼前黑了一瞬,只能用肩膀抵住墙壁。

那名年轻官员看见了,却没有催促。

直到谢知衡自己站稳,他才转身向外走去。

临时复核的地方设在县狱外堂。

屋里烧着炭,潮气淡了一些。长案上摆着厚厚一摞卷宗,一名随行书吏正在研墨。屏风旁还坐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子,衣着素净,手边放着一只旧木箱。

谢知衡只看了一眼,便注意到她袖口沾着皂角水留下的白痕,右手拇指和食指之间还有常年持刀形成的薄茧。

仵作。

或者,至少经常接触尸体。

“跪下。”押送他的差役低喝。

谢知衡没有反抗,木枷沉重,他只能慢慢跪下。

年轻官员在长案后落座,翻开卷宗。

“谢知衡,二十四岁,临河县人。承平十五年入县衙为书吏,次年因盗取库房账册被逐。与死者孟清漪曾有婚约,后遭孟家退婚。”

他的声音清淡,听不出喜怒。

“承平十七年二月初八子时,你携刀潜入孟府,于反锁婚房内杀害孟清漪。六名证人破门后将你当场拿获。”

“初审时,你拒不认罪。受刑三日后,供认因退婚怀恨在心,意图与孟清漪私奔,遭到拒绝后持刀杀人。”

萧既明抬起眼。

“供状上有你的签名和指印,你可认?”

谢知衡没有急着喊冤。

他看向桌上的卷宗:“认得字迹,不认供词。”

旁边的刑房书吏冷笑:“供词是你自己说的,手印也是你自己按的。如今死到临头,又想翻供?”

谢知衡转过头。

书吏四十岁上下,左手小指少了一截。桌边放着的县衙案卷是他带来的,可最上面几本边角整齐,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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