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证据会咬人(1/2)
三张纸摊在桌上。第一张是进货单,供货方那一栏盖着章。第二张是转账记录。第三张是分成表。
林远看了三遍。他说,前两张够了。
沈青说,不够。他说,第三张咬的是你。
沈青说,我知道。
林远说,她为什么给你。
沈青说,她那边也待不下去了。那家公会去年就散了,她自己也在跟人打官司。
她说,她给我这个,不是良心发现,是想让远舟替她把火引过去。
她说,可这个东西是真的。真的东西,谁拿来用都一样。
她说,那场坚果卖了一千二百多单,退货的、吃坏肚子的,群里有人说过。我当时想的是,货不是我定的,不关我的事,所以我没查。
她说,分成表上我这一栏是空的,不是因为没客诉,是因为我压根没登记。
屋里没人说话。
沈青说,薛曼拿这张表压我的时候,我才知道有这一栏。她说,你看,你也是一条线上的。
她说,我那时候不敢吭声,就是因为这个。
她说,那三年我不是不想说。我一开口,人家就把这张表甩出来。我说货是公会定的,人家说你拿了三个点;我说我只有两百,人家说表上写着三个点。我拿不出别的,因为我没登记,我没查,什么记录都没有,所以我说不清。
她说,一个人说不清的时候,就只能闭嘴。
小马说,那更不能用了,用了人家就拿着这一栏说你。
阿飞说,可货是她定的,凭什么算你的。
沈青说,货是她定的,可我拿着那袋东西,嘴是我张的。人家买,是看我。**我不管售后,就是我的错。**
小唐低着头。她说,姐,那年我在那个群里,我看见有人说吃坏了肚子,还跟了一句说我也拉肚子,我没往下说,我以为有人会管。
她说,那句话现在还在,我昨天翻出来了。我存了三年,一直没敢给谁看。
陈岚一直没开口。这会儿她说了一句:阿飞,你别替她辩,她自己认了的事,你替她辩等于说她不该认。
阿飞坐回去了。
陈岚说,我说说我的想法。这张表薛曼手里也有,你不放人家放,放了是你自己说的,不放是人家揭你的。
她说,这两样,哪一样轻,你们自己掂。
陈岚说,我把话说全。
她说,三张一起发,最少掉两百单预售。
她说,可要是不发,等人家放出来,掉的就不止两百。后一个数我算不出来,因为我不知道人家什么时候放。
阿飞说,我懂了。
他说,我刚才替她辩,其实是在帮她躲。
他说,躲得了一时,那张表还在人家手里。
下午林远还是给罗律师打了个电话。他没问能不能只发一部分,问的是另一句:这个东西发出去,会不会反过来伤到她。
罗律师说,会。可证据有个规矩:你挑着用,人家就挑着信。你发前两张,人家只信前两张里对他有利的半句;三张一起发,他得自己挑,挑出来的是他挑的,不是你藏的。
林远听完说了句谢谢,把电话挂了。
屋里又静了。
林远看着那三张纸。他想的是:前两张发,第三张压下来。他心里已经拿定主意了,嘴也张开了。
那行暗青色的字浮上来了。
【错误类型:又替她决定】
【风险:这份证据咬的是她。你替她定用不用,等于替她决定要不要挨这一口】
【惩罚:若代当事人决定证据取舍,契约记一次代痛,你替她挨不了的痛,还替她做了主】
林远把嘴边的话收了回去。
他看着她,心里那一句还是想说:要不就别讲了。
他把那句咽下去。
他把三张纸理齐,推到沈青面前。
他说,这个你定。
他说,用哪张,先讲哪张,什么时候讲,都你定。定了以后告诉我,我去安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