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口供(2/2)
晌午四个兵抬着两丈长的洋松桌子进会客室,桌腿在门框上蹭了一下。牧顺来在簿上记一笔:桌,一进一出。
他守着三摞抄件,等骆廷桢来取督察股那一份:“一份十一页,三份三十三页,俺数的。俺不认得字,认得页数。”
骆廷桢来了,皮鞋底不响,拿起右边那一摞,一页一页翻,嘴唇不动:“十一页。照章,再数一遍。”
他翻到第十一页,翻得慢了一点,嘴唇还是不动,翻完了才合上。
他夹着走了。牧顺来在簿上写:骆股长,一摞,一点差五分。“他数他的,俺数俺的。两个人数,一个数。”
下午两点,三楼,郑百川没让他坐。
“伊在旁边?”
“站在窗边,背朝桌子。”
“背朝桌子,看勿见侬写,看得见窗玻璃。”郑百川把手帕换到右手,“十一页里头,有北平的事体。”
“三个接头处。护国寺,阜成门,隆福寺。”
“隆福寺西口,摆书摊的,姓佟。口供上写的,伊晓得了。晓得了,二十八夜,书摊就没有了。”
他看着陆行舟:“侬逛隆福寺勿逛?”
“逛。西口,书摊。买过五六回。”
屋里静了一会,楼底下搬桌子的声停了。
“买书的人一百个,摆摊的一个。伊勿抓一百个,伊抓摆摊的。抓了问:卖过书给啥人。摆摊的讲一百个。一百个里头,伊问常来的。”
“侬常来勿常来?”
“逢四。”
郑百川看了他很久:“表铺三天后取。书摊逢四。侬的日子都是数,数是侬自家定的。骆廷桢圈过三个日子,都是四,圈的是表铺。书摊,伊没圈。”
他把手帕收进袖口:“往后勿逢四了。逢三,逢五,随便哪一日。买书的人,勿挑日子。”
郑百川没有问他为什么逢四。他问的是常不常来。常来,就是有一天会被想起来;逢四,就是被想起来的时候,有一个数能对上。
他把这个数拆了。拆得晚了一点,可他拆了。
四点,他经过电讯室,汲三保叫住他,耳机挂在脖子上,嗓子压着:“副处长,口供上讲没讲密码本?”
“烧了。二十日夜。”
汲三保点了一下头,点得很慢:“那就对了。手抬得慢,是另一只手在动。一只手发半个字,一只手往灶膛里塞本子。我在耳机里听见他抬手,没听见他烧书。”
他把耳机从脖子上拿下来:“发报的人,到末了想的是本子,不是自家。”
定县话,字和字当中隔一口气。他转回桌前,没再讲。
夜里九点,二楼东头,第五行:八时至十二时,一楼会客室,抄件三份。
他拉开抽屉,最里头,金笔,笔帽朝里;旁边一枚竹牌,烙着十四,九月用过的;再旁边,半截铅笔,削得尖。
竹牌上的数是日子。日子过了,牌还在。
摆书摊的姓佟,六十来岁,收纸逢四。这几个字在第十一页上,三份,一字不差。字在楼里,人在西口。
老头讲过:天凉了,书不凉。
三天里,他能做什么?
隋记上着板,书摊没有纸,他手里没有一条线能伸到西口去。他要是今晚去隆福寺,翻一本书,讲一句话,那一句话就是第十二页。
那一头十四日就收了纸。收了纸,就是那一头比他早晓得。早晓得的人,会做早晓得的事;那些事,他不晓得,也不该晓得。
书摊上最后一张纸,是“勿动”。
他把抽屉推上,一道缝也没有。
二十八夜。
还有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