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判决书上的八年(1/2)
沈清秋没有立刻回答。
公设律师压低声音提醒:“法庭问的是法定程序,你只需要如实表达意见,不要再提交自我惩罚式申请。”
审判长等了几秒:“被告人是否听清问题?”
“听清了。”
沈清秋抬起左手,扶住右臂托架:“我不主动申请从轻,但服从法庭依法评价立功事实,也接受辩护人的独立辩护。”
“理由是什么?”
“我提供线索,是为了让余犯归案,保护法警和案卷,是羁押人员应当做的事。”
公诉人开口:“是否从轻并非由被告人自行处分,检方将根据查明事实发表量刑意见。”
沈清秋点头:“我明白。”
审判长记录完毕:“法庭休庭评议,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法槌落下,旁听席开始散场。陆子轩被押离时仍在咒骂,沈清秋没有回头,只看着那块写有林言名字的空牌被书记员收走。
两日后,帝都中院第一审判庭再次开放。
“全体起立!”
书记员的声音落下,合议庭成员从侧门进入。国徽之下,审判长手持判决书正本,全场数百人肃然站立。
沈清秋仍坐在轮椅上,经审判长允许免于起立。她换过药,后背支架紧贴座椅,右手平放在固定板内。
陆子轩站在另一侧被告席,两名法警分别扣住他的手臂。他不断看向旁听席,试图找到陆家的人,却只看见一排陌生面孔。
审判长宣布:“现在宣判,请坐下。”
判决书首先宣读陆子轩部分。
“被告人陆子轩为谋取非法利益,与他人共同策划破坏货运车辆制动系统,放任并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陆子轩突然喊道:“我没有追求死亡结果,我只是想让车停运!”
审判长厉声制止:“被告人不得打断宣判!”
法警将他按回原位。
判决继续。
“被告人陆子轩在事故发生后组织毁灭证据、收买相关人员,并实施职务侵占与破坏交通工具行为,犯罪动机卑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对其检举林耀东等人的相关材料,依法核查后不足以抵销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主要责任。”
陆子轩开始摇头:“不是这样的,林耀东才是主谋,我只是替他办事!”
没有人回应。
审判长翻过一页,声音清楚传遍法庭。
“被告人陆子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陆子轩的双腿突然失去支撑,整个人瘫在被告席内。
“不!我上诉,我要上诉!”
他扭头寻找沈清秋:“清秋,你替我说句话!当年是你让我相信你会处理好警方,你也有责任,你不能看着我死!”
沈清秋没有看他。
“沈清秋,你看看我!”
陆子轩挣扎中失禁,污迹沿裤腿流到地面。旁听席传来短暂骚动,法警立即挡住视线,将他从地上架起。
“我要见律师,我要检举,我还有林耀东的证据!”
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在将被告人陆子轩带离法庭。”
两名法警拖着他走向侧门,他仍在哭喊,重镣不断撞击地面。
侧门关闭后,法庭重新安静。
审判长开始宣读沈清秋部分。
“被告人沈清秋明知陆子轩等人涉嫌严重犯罪,仍撕毁公安机关调取通知,要求员工删除来访记录,并以自伤方式阻止他人提交证据,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隐匿犯罪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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