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灵能种子终于激活(1/2)
两个苹果下肚,胃里那种抓心挠肝的饥饿感总算消停了一点。
虽然离吃饱还差着十万八千里,但至少脑子能重新转起来了。
他闭上眼,开始认认真真地整理从穿越到现在涌入脑子的所有信息。
帝皇给他的灵能种子是真的,能召唤群星和战锤世界的东西也是真的。
但他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漫威宇宙,表面上是个超级英雄满天飞的爆米花电影世界,实际上是个什么妖魔鬼怪都有的超级大染缸。
罗飒闭着眼睛,开始在心里列清单。
纽约这边,复仇者联盟那帮人就不说了。
雷神是实打实的北欧神明,物理意义上的“非帝皇之神”,按帝国法典直接就得烧了。
钢铁侠的方舟反应堆和战甲,虽可以归到未经帝国许可的尖端科技,但确不是什么很大的问题。
但是绿巨人,擅自改变人类神圣基因的变异产物,这可是罪加一等中的罪加一等。
往远了说,至尊法师古一,守护地球几百年。
使用未经许可的灵能,还特么练的是多元宇宙级别的灵能,审判庭见了都得先回去开三天会讨论怎么打。
她的徒弟奇异博士,后期直接能跟多玛姆谈判,时间宝石玩得跟溜溜球似的。
再往宇宙层面想,灭霸,集齐无限宝石之后一个响指能抹掉宇宙一半生命。
这战斗力放到战锤40K里怕不是得对标四小贩级别的存在。
行星吞噬者,宇宙五大神之一,饿了直接吃星球,帝皇来了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他塞牙缝。
还有天神组、观察者、多玛姆、墨菲斯托、生命法庭……
罗飒睁开眼,深吸一口地狱厨房的垃圾味空气。
“黄皮子这是给我挖了个天坑啊。”
按帝国法典的严格标准,漫威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存在都是异端。
剩下那百分之一大概率是因为还没被发现。
他一个连灵能都没激活的普通人,身上就一件破大衣,第一站被扔到了黑帮遍地走的地狱厨房,第一个潜在目标是个长了三张脸能吞人灵魂的不明生物。
但这还不是最惨的。
最惨的是,他还真打算干。
“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审判。”
“是苟。”
先活下来。
然后再把灵能种子激活。
从最低级的异端开始刷,一步一步往上爬。
地狱厨房这帮街头混混正好是新手村小怪,三脸这个能吞灵魂的算新手村BOSS能不能打过另说,至少是现阶段能摸到的目标。
等灵能起来了,先召唤点基础东西。
帝国卫队的激光枪也行,星际战士的一把链锯剑也行,群星里一个基础的科研船或者工程船也行。
只要有了第一件装备,后面的路就好走了。
等到了大后期,把群星的科技树点满。
聚能电弧发射器、龙鳞装甲、巨像级歼星舰、环形世界、物质解压器。
再配上战锤那边的阿斯塔特军团、灰骑士、寂静修女、甚至原体级别的召唤物。
到那时候,大部分地球上的存在都威胁不到他了,他才能真正放开手脚,好好研究怎么审判这个满世界都是异端的漫威宇宙。
“先订个小目标。”
“活过第一周,激活灵能种子,攒出第一件装备。”
三件事,按他目前的条件来看,任何一件都不容易。
但他打群星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地狱开局。
一颗十五格母星,旁边还是掠夺者帝国堵门,照样能被他玩成银河第一。
现实跟游戏的区别只在于不能读档,但道理是相通的。
罗飒靠在小巷的墙上把脑子里那团乱麻从头捋到尾。
结论很明确。
三脸,那个长了三张脸能吞人灵魂的玩意儿,不管他是变种人还是黑暗维度生物还是别的什么妖魔鬼怪,反正不是他现在这副体格能碰的。
硬上就是送,属于那种“上任第一天英勇殉职,享年三章”的搞笑死法。
但三脸手下那帮收保护费的街头混混,可就不一样了。
那几个皮夹克今天在老约翰的水果摊前耀武扬威的时候,罗飒观察得很仔细。
走路脚步虚浮,站姿松垮,拳头攥起来都不利索,一看就是平时靠人多势众吓唬老百姓、根本没正经练过的主儿。
这种人吓唬吓唬开水果摊的老头还行,真碰上硬茬子,跑得比谁都快。
而且按照今天在老约翰那儿触发灵能种子的反应来看,这几个家伙大概率也算异端。
至少灵能种子对他们有反应。
审判异端不需要非得是BOSS,小怪也是怪,先把种子激活了再说。
万一第一次召唤就抽出个阿斯塔特呢?
罗飒脑子里浮现出那个画面。
一个两米五高、身穿动力甲、肩扛爆弹枪的星际战士单膝跪在他面前,低沉的声音从头盔里传出来:“为了帝皇!”
那画面太美,他光是想了一下就觉得胸口发热。
到那时候,地狱厨房?
整个曼哈顿他都能横着走。
“行了,就这么定了。”
说干就干。
罗飒开始物色他的第一个猎物。
他没有直接往三脸帮的地盘冲,那是找死。
他选择了一个更稳妥的策略:蹲点。
地狱厨房的夜晚从来不缺犯罪。
罗飒需要找到一个完美的下手点。
偏僻,但不能太偏僻。
最好是三脸帮成员经常出没的路线,但又是其中一段人流稀少的路段。
他需要一个单独行动的目标,而不是一群结伴而行的。
他沿着第十大道往东走了大概二十分钟,最后在第四十二街和第九大道的交叉口附近找到了一个绝佳的位置。
一条窄巷子,两侧是老旧的公寓楼,巷口的街灯坏得只剩下一盏,还在一明一灭地闪。
巷子尽头是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挂着“禁止入内”的牌子,但从门缝里长出来的杂草来看,这扇门已经好几年没人打开过了。
巷子宽不到两米,勉强够两个人并肩走,但要是打起架来,想跑都跑不开。
更重要的是,这条巷子正好夹在一家还在营业的酒吧和一家已经倒闭的洗衣店之间。
酒吧后门偶尔有人出来抽烟,但在这条巷子里什么也看不到。
而另一头的洗衣店早就人去楼空,连窗户都被木板钉死了。
完美的作案地点。
罗飒走进巷子深处,找了个堆积的旧纸箱后面蹲下来。
他把自己缩成一团,破大衣一裹,远远看去跟一堆垃圾没什么区别。
然后开始等。
果不其然,就在罗飒冻得缩在纸箱后面瑟瑟发抖的时候,巷口传来了脚步声。
罗飒从纸箱缝隙里往外瞄了一眼。
深绿色皮夹克。
黑色军靴。
是那个瘦高个。
上次在老约翰水果摊前跟在红毛身后、嗓门不大但眼神最贼的那个。
此刻他手里拎着半瓶啤酒,走路东倒西歪。
一个人。
他晃进巷子,仰头把最后半瓶啤酒灌了个底朝天,然后随手把空酒瓶往墙根一扔。
接着他走到巷子中段,背对着罗飒的方向,开始解裤子。
好机会。
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罗飒慢慢地站起来。
他的右手伸进破大衣内侧的口袋,摸到了那把他白天从老约翰水果摊上顺来的水果刀。
刀刃不过十厘米长,但磨得很锋利。
他迈出第一步。
鞋底落在满是灰尘的水泥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瘦高个正忙着解决生理需求,嘴里还含含糊糊地哼着调子,完全沉浸在酒精带来的迟钝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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