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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鸭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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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兰亭集序》

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庄子·知北游》

麻老三的外号叫鸭子,不是因为他长得像鸭子,是因为他走路像。两只脚往外撇,膝盖微弯,每一步都像踩在泥地里。他的步态在旁人眼里说不出的别扭,上半身几乎不动,下半身却在快速前行,像水面上滑行的鸭。但你要是从背后看他的步态,会发现一个极其有趣的细节:他的重心永远在正中间,不偏不倚,像一根插在田里的竹竿。无论山路多倾斜,无论脚下多泥泞,他的脊柱始终垂直于地面。

这是赶尸人的基本功,定中桩。在湘西赶尸一脉的传承中,赶尸最怕的不是尸变,不是撞邪,是摔跤。因为赶尸的时候,赶尸人走在最前面,尸体排成队列跟在后面。一旦赶尸人摔倒了,尸体没有意识,不会停,前面倒了,后面的会直接踩上去。一倒就是整队,轻则骨折,重则尸群乱窜,方圆三里不得安宁。

所以麻家的孩子从五岁起就要练一个功夫:头顶一碗水,在田埂上走三里路,不许洒一滴。田埂宽不到二十公分,两侧都是水田,歪一点就踩进泥里。头顶的碗是粗瓷的,比一般的碗重。水得装到碗沿,多一滴溢出来,少一滴碗不稳。练到后来,水换成油,油比水滑,一晃就洒。再后来,油换成红豆,红豆之间有空隙,头稍微一晃就哗啦啦响。麻老三练了十七年,从五岁头顶一碗水走到二十二岁头顶一碗红豆,中间摔过无数次,每一次摔跤都会被父亲用竹鞭抽手心。麻家的孩子不怕疼,怕的是父亲抽鞭子时说的一句话:你不是在为自己走,你肩上背着死人。死人的路,一步都不能歪。

他今年四十三岁,这辈子赶过的尸能排满整个凤凰县城的主街。他爷爷赶过,据说他爷爷曾在一个冬天赶过十七具尸,翻过三座雪山,从贵州一路走到湖北,十七具尸体一具没少。他父亲赶过,他父亲是解放后最后一个接受委托的人,赶的是一具参加抗美援朝牺牲后运回家乡的烈士遗体,从鸭绿江边一路赶回湖南,走了整整四十一天。他太爷爷赶过,据族谱记载,他太爷爷在光绪年间赶过一具百年尸,尸身已经干透了,硬得像木头,赶了三个月才到目的地,中途遇到山洪,太爷爷用绳子把自己和尸体绑在一起,在洪水里泡了一夜,第二天水退了,人活着,尸还在。

往上数三十七代,麻家都在赶尸。

但这几年生意不好做了。火葬普及,尸体都烧成灰了,还赶什么?年轻人不信邪,谁还需要你赶尸人把尸体回家?直接打个电话叫殡仪馆的车,几个小时就到了。连湘西本地的蛊婆都改行卖土特产去了,凤凰古城的老街上,原先卖蛊粉、符水和避邪香囊的店铺一家接一家关了门,取而代之的是卖姜糖、腊肉和银饰的旅游纪念品店。

麻老三本来也打算收了摊子。他在凤凰古城看中了河边的一间门面,打算开一个腊肉店,麻家的腊肉秘方传了十几代,用的是岩盐和山崖上的野花椒,挂灶台上熏三个月,吃起来不咸不干,肉香能飘三条街。他甚至已经跟房东谈好了租金,凑了五千块钱的定金。

然后陈默远找上门了。

那是三月的凤凰,沱江的水刚涨过第一道春汛,河边的吊脚楼在晨雾里若隐若现。麻老三坐在河边的石阶上,手里捏着一颗槟榔,面前的塑料凳上放着半盆还没洗完的衣服。一个穿着夹克、剃着平头的中年男人走到他面前,从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档案袋。麻老三第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人走路的姿势不对。不是不对,是他认识这种姿势。直腰,快步,脚跟先着地。军人。不是退伍的,是现役的。

天相师?麻老三坐在凤凰古城一家茶馆里,满嘴的槟榔渣子,什么东西?

茶馆是老式的吊脚楼改建的,楼下是厨房,楼上摆了三张桌。窗户开着,沱江的水声从楼下传上来,和茶馆里的茶香混在一起。陈默远坐在他对面,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领口的扣子扣到了最上面一颗,军人作风,到哪儿都改不了。

陈默远把档案推过来。麻老三没看,他不识字。麻家的孩子从小就不读书,不是读不起,是不需要。赶尸人不靠书本传手艺,靠的是口耳相传,靠的是天黑后在堂屋里父亲握着你的手教你捏诀、摇铃、念咒。麻老三认得的字加起来不超过两百个,自己的名字、镇上的路名、几样常用药材的名,就这些。

但档案里夹了一张照片。是1979年水伯在战场上的唯一一张远景记录。照片是黑白的,拍得很模糊,那时候的相机像素低,又在战场环境中拍摄,画面里的大半部分都是被炮火翻起的泥土和碎石。但麻老三眼睛毒,赶尸人的眼睛,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能看清三丈外的一具尸体,他一眼就看到了照片角落里那个穿着灰布衣服的背影。一个极瘦的、几乎与背景融为一体的人,站在一片焦土上,一只手垂在身侧,另一只手似乎抬在胸前,角度太偏,看不清细节。

麻老三盯着那张照片,嚼槟榔的速度越来越慢。他的腮帮子停住不动了。茶馆的老板端上来一碟花生米,他没动。窗外的船夫摇着橹经过,唱了两句山歌,他没听见。

最后他不动了。像一尊雕像坐在茶馆的藤椅里。过了很久,他抬手把照片拿起来,凑到离眼睛不到十公分的位置,用赶尸人夜里认路的方式,从照片边缘一点一点往中心扫。赶尸人的眼睛不需要太多光线,他们被训练的是在极低的信息量中提取关键信息的能力。在这张模糊到几乎等于废片的照片上,麻老三看到了一个细节:灰衣人脚下踩着的泥土,不是被炮火翻过的碎土,是平整的。在灰衣人站立位置的周围,大约三步半径之内,地面是完整的。而半径之外,全是弹坑和碎石。

不是巧合。是那个灰衣人站立的地方,被人为地了。

这个人,在哪里?麻老三问。他的声音跟刚才不一样了,刚才还在嘻嘻哈哈地嚼槟榔,现在突然沉了下来。

广西十万大山。

麻老三把槟榔渣吐在纸巾里,动作很慢,像在处理一件需要精确操作的事情。他把照片放回档案袋里,擦了擦嘴。然后他说了一句让陈默远意外的话。

我跟你去。

你不先问问危险不危险?

麻老三笑了。他笑的时候露出一口被槟榔染黑的牙,不是黄,是黑。槟榔里的石灰和烟草的焦油混在一起,几十年下来已经把牙齿染成了像炭一样的颜色。但笑容本身是干净的,是一种对生死早就看淡了的人才有的干净。

陈队长,跟你说个事。他从藤椅上站起来,走到窗边。沱江在他脚下流淌,水面上漂着几片刚从上游冲下来的桃花瓣。麻家三十七代,死在赶尸路上的不下两百人。我爷爷被僵尸咬断了三根手指,不是咬掉,是咬断。骨头都碎了。他回到家的时候,断指上缠着路边扯的野草止血,回到家才找医生,医生说接不上了,骨头碎得太厉害。他第二天又出去赶尸了。

麻老三举起自己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有一道深色的疤痕,从指缝一直延伸到手掌边缘。这是我爹传给我的,不是打的。是小时候他教我用赶尸鞭,鞭梢打到手掌了。他当时说,疼就对了。疼了你才能记住,赶尸鞭不是抽尸的,是抽自己的。你抽自己一下,尸体往前走一步。别人的身体,是靠你的疼来挪动的。

他摸了摸自己左手虎口的位置,赶尸鞭常年握持的地方,有一层又厚又硬的老茧。我太爷爷赶一具百年尸的时候,尸变了。不是变鬼,是变成了毛僵。毛僵咬掉了他半边脸,从眉骨到下巴。他顶着一张残缺的脸又活了十二年,不怕。他说,赶尸人跟死人的关系,不是人控制尸,是生死之间的互信。你帮死人回家,死人就不会害你。那具毛僵咬他不是要害他,是尸变后没有了意识,不知道自己在咬什么。他自己说的,赶尸人,不怪尸。

他把手收回来,重新看向窗外的沱江。江面上那道金色的阳光碎成了一片一片,像有人在河面上撒了一把铜钱。

麻家人什么都不怕。怕是死得不明不白。他转过身来,用那截沾满槟榔渣的食指点了点陈默远面前的档案袋,你带来的这个人,不简单。是那种练了一辈子,连人家脚后跟都摸不到的不简单。但就因为是这样,我想看看。

为什么?

因为三十七代了。麻老三的声音忽然变得很低,低到几乎被沱江的水声盖住,从明代到现在,三十七代。每一代的赶尸人到最后都会想一个同样的问题,我们的铃铛,到底是在摇什么?是在摇尸吗?还是在摇,一种更大的东西?

他拿起桌上的赶尸鞭,那是一根用九股牛筋编成的短鞭,柄上嵌着一颗铜铃。铜铃的铃锤不是金属的,是一小块人的指骨。麻家祖训:铃锤必取自先祖遗骨。不是残忍,是传承。每一代赶尸人死后,后人会取他左手食指的第一节指骨,做成铃锤,嵌在新一代的赶尸铃里。麻老三的铃锤,来自他的父亲。他父亲的铃锤,来自他的爷爷。往上推三十七代,这颗铜铃里装着三十七节人骨,三十七代人的魂。

我觉得这个人,麻老三把赶尸鞭揣进腰间,那个动作他做了一辈子,已经刻进肌肉记忆里了,不用看,手一探,鞭子就准确地滑进了腰间的皮套,可能能让我摸到那个答案的一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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