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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祖父教我识字,我却教他“现代兵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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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后的第一个晴天,沈烈山派人来东厢房传话——让林锦绣把清宁抱到他的书房去。

“老太爷说想教小姐认字。”来传话的小厮一脸茫然,显然也觉得这个理由匪夷所思。两个多月的婴儿认什么字?但老太爷发话了,谁敢多嘴?

林锦绣抱着女儿,心里犯嘀咕。她低头看怀里的沈清宁,小家伙正睁着眼睛,一脸无辜。

“娘,爷爷为什么要教我认字?”沈清宁的心声带着疑惑,“我才两个多月,连脖子都竖不稳,认什么字?该不会是想试探我吧?”

林锦绣嘴角抽了一下。她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自打清宁出生以来,沈烈山除了洗三礼那天远远看过一眼,就再没主动靠近过这个孙女。不是不喜欢,是——不敢。

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张嘴就揭穿了他藏了二十年的秘密,说出了他发妻临终前的遗言,还把他“等死”的心态剖析得明明白白。换谁,都得缓一缓。

这两个多月,沈烈山一直在缓。

现在,他大概是缓过来了。

“走吧。”林锦绣把女儿裹进小襁褓里,系好带子,“让爷爷看看你。”

沈清宁的心声带着一丝紧张——

“行吧,见就见。反正我装了两个多月的傻,也不差这一回。爷爷要是试探我,我就哭。要是考我,我就装睡。反正我是个普通婴儿,什么都不知道。”

林锦绣忍着笑,抱着女儿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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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烈山的书房在东跨院最深处,是个独立的小院子,清静得很。院子里种了一棵老松树,冬天也不落叶,苍翠的松针上覆着一层薄霜,看着就让人觉得冷。

林锦绣抱着女儿走到门口,守门的老仆掀开了棉帘子,一股墨香混着炭火气扑面而来。

“来了?”沈烈山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中气十足,不像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林锦绣走进去,看见沈烈山正坐在书案后面,面前摊着一本厚厚的字帖。他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玄色棉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精神矍铄,跟前些日子那个“装糊涂”的老头判若两人。

“爹。”林锦绣行了个礼。

“坐。”沈烈山指了指对面的椅子,目光落在她怀里的襁褓上,“清宁醒着吗?”

“醒着。”

“把她放在桌上。”

林锦绣愣了一下。桌上?她看了看那张宽大的花梨木书案,上面铺着毡子,倒是不凉。她犹豫了一下,把女儿从襁褓里解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书案上。

沈清宁被放在冰凉的毡子上,浑身一激灵,心声炸了——

“爷爷!我才两个多月!您就把我往桌上放!万一我滚下去了怎么办!而且这毡子好硬!我的老腰!”

沈烈山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但面不改色。他低头看着桌上这个小小的、皱巴巴的、正瞪着眼睛看他的婴儿,沉默了片刻。

“清宁。”他开口,声音低沉,“爷爷今天教你认字。”

沈清宁:“……”

沈清宁内心:果然。试探来了。

沈烈山翻开字帖,指着第一页上的一个字:“这个字,念‘人’。”

沈清宁盯着那个字,心声开始疯狂刷屏——

“‘人’字。一撇一捺,互相支撑,所以叫人。爷爷您这是在考我呢?还是在教我呢?两个月的婴儿认什么‘人’字?您要是真想教我,至少等我半岁啊。”

沈烈山面不改色,又翻了一页:“这个字,念‘家’。”

沈清宁内心:“‘家’字,宝盖头再后来引申为一家人住的地方。爷爷您是不是想说,沈家就是养猪的地方?”

沈烈山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裂痕。

他深吸一口气,合上字帖,换了一本。

“这个,你看得懂吗?”

林锦绣探头一看,愣住了。

那是一本兵法。

不是普通的兵法,是沈烈山当年在边关打仗时手写的战事笔记。纸页已经泛黄,边角都卷了起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战例、阵法、地形图,还有一些潦草的批注。

沈清宁的心声也愣住了——

“这是……爷爷的兵法笔记?原书里写过,这是他这辈子最珍贵的东西,从来不让人碰。连我爹想看都不给。现在拿出来给我看?爷爷,您这试探的代价也太大了吧?”

沈烈山翻到其中一页,指着一处地形图:“清宁,你看看这个。当年老夫在这里打了一仗,敌人两万人,老夫只有五千。你觉得,老夫应该怎么打?”

林锦绣倒吸一口凉气。爹,她才两个多月!

沈清宁沉默了。

沉默了很久。

久到沈烈山以为她不会回答了,久到林锦绣想开口打圆场——

沈清宁的心声终于响了起来。

“爷爷,您这个问题,不是考我。是您自己,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当年那一仗,到底有没有更好的打法。对不对?”

沈烈山的手指收紧了。

“那一仗,您赢了。以五千人破两万,是您这辈子最得意的战绩之一。但您自己也清楚,那一仗赢得不漂亮。您用五千人做诱饵,把敌人引进了山谷,然后放火烧山。敌人烧死了八千,俘虏了一万二,您的五千人也折损了三千。”

沈烈山的呼吸变得沉重。

“您赢了仗,但死了三千兄弟。这三千人,您记了二十年。您一直在想,如果当时换一种打法,是不是能少死一些人。对不对?”

沈烈山没有回答。但他的眼眶红了。

“爷爷,我跟您说几种打法。您听听,有没有道理。”

沈烈山猛地抬头。

“第一种,夜袭。敌人两万人,粮草辎重一定不少。您派五百精兵,绕到敌后,烧了他们的粮草。敌人没了粮,军心必乱。然后您再派人散布谣言,说朝廷的大军到了。敌人在慌乱之中,至少会跑掉一半。剩下的一半,您再慢慢收拾。这样,您的五千人,至少能保住四千。”

沈烈山的眼睛亮了。

“第二种,离间。您说那两万敌人,是三个部落的联军?部落之间,一定有矛盾。您派人去跟其中最大的部落谈,给他们好处,让他们临阵倒戈。敌人内部一乱,您再趁机出击。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拿下。当然,这招得有银子。但比起三千条人命,银子算什么?”

沈烈山的手开始发抖。

“第三种,也是最简单的——守。您守在山谷里,不出战。敌人远道而来,粮草撑不了几天。他们攻,您就守。他们退,您就追。耗上十天半个月,敌人自己就退了。您不用死一个人,就能打赢。当然,这种打法不痛快,不够威风。但打仗,不是为了痛快,是为了赢。”

沈烈山沉默了很久。

书案上的沈清宁打了个小小的哈欠,心声变得慵懒——

“爷爷,您别多想。当年那一仗,您打得没错。五千人对两万,换了别人,别说赢,连命都保不住。您能赢,已经是奇迹了。我只是说,如果有更好的条件、更多的选择,也许能少死一些人。但打仗这种事,哪有‘如果’?”

沈烈山低头看着桌上的小婴儿,目光复杂。

“清宁。”他的声音沙哑,“你说的这些……是从哪里学来的?”

沈清宁的心声沉默了一瞬,然后轻轻响起——

“爷爷,我跟您说过,我‘看’过很多事。打仗的事,我也‘看’过一些。不是我自己学的,是……书上写的。”

“什么书?”

“一本叫《三十六计》的书。还有一本叫《孙子兵法》的。还有……一些你们这个时代还没有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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