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她不肯做菟丝花(1/2)
玉檀的话落下后,宗人府书吏没有急着运笔,先请她说清这句话从何而来,若只是猜测,也须照实记作猜测,不得混进亲历口供。
若曦和胤祯同时同时停下脚步回过头。
“十三爷被圈养蜂夹道后,御前还能参政议政,深得万岁爷盛宠的只剩十四爷,这是九爷亲口说的。”
玉檀扶着门框,腕间锁链贴着素青囚衣,她喘匀了气才道:“九爷还说,婚服一旦坐实僭越,马尔泰家脱不了罪,十四爷纵然不知情,也会失去皇上的信任,往后再想领兵便难了。”
胤祯隔着长案问道:“他何时同你说这些,可曾提过团凤婚服与周管事?”
“赐婚旨意下来那晚,他只让我盯着姐姐,问姐姐婚前见过谁,烧过哪些信,也让我把四爷送木兰簪的事递出去。”
玉檀抬头看向若曦,嘴唇动了几回:“婚服和周管事,他没有同奴才提过,奴才也没见过那张粮引。”
若曦把三封信推回书吏面前:“从第一封开始重新问,写信的时辰,所用纸张,送入哪只药匣,谁说过什么,哪一件是她亲眼所见,全都分开记。”
“姐姐还信我吗?”
“我信你今日愿意说真话,可你替九爷传信多年,听来的话里有多少是他故意让你相信的,我不能替你担保。”
玉檀低头抚平衣角,开始交代第一封信写在何处,赵全如何借送药取走青漆药匣,又是谁把庆丰钱庄的粮价消息送到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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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三日,宗人府按她的口供找来两名钱庄掌柜,又将西值房值册与御药房出入簿逐项复核,查明她曾递出御前增调粮草的消息,却不曾接触婚服与伪造札付。
周管事临死前留下的血字,经宗人府重验,也证实衣角曾被人裁下再缝回,血迹落在缝补之后,无法认定是周管事亲手所写。
至于赵全拿玉檀的名字威胁周管事,则是刘成旧供与牢中值守口供互相对上后所得,玉檀对此并不知情,更没有见过周管事。
赵全曾与胤禟门下的人在西值房附近碰面,玉檀只远远见过一回,听不见他们说了什么,再往上的人,她不肯猜,书吏也没有替她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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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日午后,康熙在乾清宫亲自听取复审,胤禟跪在御案前,玉檀由宗人府看押在侧,若曦与胤祯奉旨留在末位。
“儿臣承认让她传过粮价和宫中调粮的消息,也承认庆丰钱庄与永成号做过生意,可婚服越制与通州仓纵火,儿臣没有吩咐。”
康熙翻过三日供词,目光停在那份写着玉檀家人住处与幼弟私塾的附册上:“你把她一家七口攥在手里,让她替你盯着御前,还敢拿生意二字来遮?”
胤禟俯身道:“儿臣有罪。”
“你认的是事情败露,至于拿旁人的命替自己铺路,你心里至今不觉得错。”
殿内无人接话,胤禟伏在地上,额头贴着金砖,再没有辩解。
康熙没有把尚未查实的婚服案与仓场纵火压到他头上,只按已经坐实的御前传讯与门人隐匿证物处置,罚俸一年,闭门三月。
庆丰钱庄与永成号相关粮契尽数送交户部,涉案门人交宗人府审问,各皇子府不得私下接回,玉檀家眷也由御前侍卫继续看护。
玉檀受胤禟指使,又因家人受制,复审中交代了亲历之事,康熙免去重刑,将她贬入浣衣局,同时严令口供查到何处便止于何处。
谁若再借玉檀无凭攀咬皇子,按诬告论处,赵全与余下粮车则另案追查,不得借此次结审含混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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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曦送玉檀去浣衣局时,只带了两身素衣,一包治旧疾的药,还有一床登记在册的厚褥。
管事嬷嬷逐件核过:“进了这里便照这里的规矩做事,侧福晋送来的东西,奴才收下,却不敢私下免她的差。”
“她胸中留着旧疾,太医院有方子,衣裳照洗,头一个月别让她在冰水里久站,旁的我不求。”
管事嬷嬷应下,将物件收进柜中,又让玉檀在名册上按了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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